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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現在是夜裡兩點鐘;是一天最黑暗的時刻。我在給電腦編程序;程序總是調不通——我懷念早期的PC機,還有DOS系統。在那上面我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現在的機器是些可怕的東西,至於win95,這是一場浩劫。最主要的問題還不在於技術進步,而是我老了,頭腦遲鈍,記憶力減退,才看過的東西就忘掉,得寫在手上才成——手才是多大的地方。人的手腕上應接長兩面蒲扇,除了可以往上寫字,還可以扇風——我覺得渾身燥熱。寫這些事沒有人愛看。我來講個故事吧——
有個美國的雜誌的編輯,年齡和我現在相仿,也曾是個有才華的文學青年,但大好年華都消磨在雜誌的運作里,不由他不長吁短嘆。忽然老闆聞進他的辦公室,說道;「我們的訂戶數在下降!下期專訪準備登什麼?」他呈上選題,老闆看了大怒說道;「就登這種沒滋沒味的東西?你在毀我的生意!現在人心不古,世道澆漓,虧你們坐得住!」我要的題目是這個——你給我親自去採訪!說完摔下張報紙就走了。編輯揀起來一看,是分類廣告。上面紅筆圈起來的廣告內容實在有點驚世駭俗。編輯大叫一聲:Ohmygoodness!常聽美國人這麼嚷嚷,聲音大得像叫驢,我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但不知道意思的話我也能喊出口來……
你聽音樂嗎?我現在正聽著。不知何時何地,有人用薩克管吹著一支怪腔怪調的布魯斯,現在正有一搭沒一搭地進到我耳朵里來。我的故事也是這樣,它和我們的處境毫無關係。我是寫小說的。知道我的人會說,我已經出了一本小說。那只是寫出的一小部分。更多的都壓著呢。為此就要去求人。主編先生很耐心地提出大量的修改意見,改完了還是不給出。有人當面對我說,看來你很有寫作才能,但有些題材對你是不合適的。你何不寫點都市題材的小說?既好賣一又不招惹是非……我不明白什麼叫做都市題材。於是就耐心請教。別人就舉了個例子《曼哈頓的中國女人》。有沒有搞錯啊?我住在北京,是男人,不是女人。另一個例子就是某香港女作家的作品。我的臉登時變作豬肝色。王二脾氣發作了。有個庸俗的富婆,坐在奔馳車后座上瞎劃拉幾筆,就想當我寫作的楷模?啊呀呸!……如你所知,我四十多歲了。也不能老是王二呀,所以我忍著。等到出了門—一你知道嗎,口外的良馬關中驢,關中的驢子比別處的大上一號。我像條關中大叫驢一樣大叫起來:Ohmygoodness!
這些事就扯到這裡,不能忘記我的故事—一在老闆摔下的報紙上,有些女孩聲稱自己有獨特的性取向,尋求伴侶。這是個人慾橫流的社會,無奇不有——我說這些,是要證明我也會裝孫子。小說出不了,編程不順利,現在我寫點雜文。雜文嘛,大家都知道,寫個小故事,湊些典故,再發點小議論。故事我會編,典故我也知道一些。至於教育意義嗎,我不傻,好歹能弄出一個來——想採訪這種事,就得打進去。編輯先生按廣告上的通訊地址寄信去,聲稱自己正是被尋求的人,回信多是複印的紙條,上面寫著:我們還不認識呢,請寄二十五美元來,我給你寄張照片,咱們加深一下了解,豈不是更好些……二十五美元寄去,相片寄來,再去信就不回了。很快他就攢了一抽屜稀奇古怪的相片,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在抽屜上加了三把鎖。這些通信地址全是郵局的信箱,找都沒處找。我以為登這些廣告的不是所謂的金髮女郎,也可能是老頭,也可能是老太太,甚至是彪形大漢,見面會嚇你一跳的。總之,全是拉丁美洲的移民,照片是低價買來的,這件事是他們的家庭副業,但這麼一解釋就沒什麼教育意義了。這不是人慾橫流,而是某些層次低的人騙點小錢來花,這種事咱們這裡也有……
編輯先生對此另有理解,他發現S/M是這樣一種生意:M是賣照片的,S是賣照片的。他就這麼寫成專訪,交了上去。然後就發生了我很熟悉的事:稿子被槍斃了……看來他非得找著一個不賣照片的。去親身體驗一下才成——這位兄弟為此滿心的彆扭,他是虔誠的夭主教徒,每禮拜都要望彌撒,而且古板得要命。他的處境比我還壞,想到這一點蠻開心的。我很困。要睡了。故事下回再說吧……。 二
「茫茫黑夜漫遊」,這是別人小說的題目,被我偷來了。我講這個故事,也是從別人那裡抄的,既然大家都是小說家,那就有點交情,所以不能叫偷,應該說是借——我除了會寫小說,還會寫程序。三年前,有個朋友到我家裡來,看了我的本領後說:哥們兒。你別寫小說了,跟我來騙棒槌吧。現在棒槌很多,隨便拿DBASE寫兩句,就能弄著錢啊!所謂棒槌,就是外行的別名,這稱呼里沒什麼惡意。我喜歡棒槌。尤其是可愛的女棒槌。我會盡心盡力地幫助她一—但我正覺得寫小說很好,沒和他去騙棒槌。
就在前兩天,我又巴巴地去找這位朋友,求他給我點事做。朋友面有難色——他說,這個行當現在不好做。棒槌依舊很多,錢卻沒了。企業都虧損,沒錢,個人不在軟體上花錢,我聽了這話就嘆起氣來你也許不知道,這世界上最叫人本忍看的事不是西子棒心,而是王二失意——平日很瘋狂的一個人,一下就蔫得不成樣子。朋友不忍看,就說:好吧,我給你找活。你自己先操練一下,本領要過硬——現在不是三年前了。我現在就在操練。你猜我發現了什麼?我自己就是一根棒槌……僅僅三年,電腦就變成了這種鬼樣子——從Intel公司到比爾·蓋茨,全是一夥瘋子!
現在我是根電腦棒槌,但我不以為自己會成一根小說棒槌。現在不會,將來也不會。永遠都不會。這是我的終身事業,我時刻努力。這件事就不說了,還是講我的故事吧:希臘醫神說得好:這個人的美酒佳肴,就是那個人的穿腸毒藥。就說這故事裡的編輯吧,面臨一項採訪任務。我估計有些人接到這樣的任務會興致勃勃,但他完全是捏著鼻子在做。他在老闆的逼迫之下繼續著,看了無數無聊的小報,浪費了很多信紙,寫了很多肉麻的信,起了很多身雞皮疙瘩……終於聯繫上了一個。這一位沒讓他買照片,也沒讓他寄照片。而是直截了當地要求見面。編輯先生也想快點見面來完成他的專訪,但是他想,這件事還是應該按S/M的套路來進行才對。用通信的方式約好了見面的方式約好了見面幹什麼,他又在市中心匿名租了一所房子,作為見面的地點。
然後,這個故事真正到了開始的時節:這位先生穿著黑色的皮衣、皮褲、皮坎肩,戴上皮手套和皮護腕,坐在空房子裡等人。穿上這些衣服,可以駕飛機飛上寒冷的高空,也可以到北極去探險。有件事我忘了說了,這故事發生在七月份的紐約。那裡又熱又悶,他租的房子又沒空調,但他不能不穿這些衣服,否則就沒有氣氛——所以只好起痱子。這位先生是一個真正的紳士,所以今晚要做的事也不能讓他開心:他要把一位陌生的lady叫作一條worm——中文太難聽了,只能寫英文。還要把她圖娜婚港來打她的屁股。他想,下回仟悔可有得說了。他覺得沒滋沒味,沒情沒緒,恨不能一頭撞死。這也是我此時的感覺——我剛剛看了自己寫出的程序,亂糟糟的像一鍋豆腐渣,轉起來七顛八倒,還常常死機。像這樣的源碼別說拿給別人看,自己留著都是種恥辱,趕緊刪了算了。但是朋友要看我操練的結果,有點破爛總比沒有要強……
且把故事放到一旁,談談醫神的這句話:此人之肉,彼人之毒。這是我所知道的最重要的至理名言。在美國,S/M就是很好的例子。有些人很喜歡,有些人很不喜歡。但對更大多數的人來說,它是無窮無盡的笑料。在美國我講這個故事,聽見的人都笑。在中國講這個故事,聽見的都不笑。還有人直愣愣地看著我說:你這個故事意義在哪裡?倒能把我逗笑了。《生活》的朋友說,他們有四萬讀者。我總不相信這四萬讀者全是傻得愣瞪著雙眼等待受教育的人、就算是陽,我也能想出一個來。所以接著講吧:那位編輯先生穿著—身皮農,坐在空房子裡。對面有個穿衣鏡,他在裡面打量著自己,覺得像個潛水員,只是沒戴水鏡,也沒背氧氣瓶。說句老實話,潛水員在岸上也不是這樣的打扮。就在這時,有人按門鈴。出去開門時;他在身上罩了件風衣——這是必要的,萬一是有人走錯門了呢。門廓里站著個很清純的姑娘,沒有化妝,身上穿著一件米黃色的風衣,她緊張得透不過氣來……故事先講到這裡,容我想想它的教育意義。 三
我年輕的時候,喜歡科學、藝術,甚至還有哲學。上大一時,讀著微積分,看著大三的實變函數論,晚上在宿舍里和人討論理論物理,同時還寫小說。雖然哪樣也談不上精通,但我覺得研究這些問題很過癮。我覺得每種人類的事業都是我的事業,我要為每種事業而癲狂——這種想法不能說是正常的,但也不是前無古人。古希臘的人就是這麼想問題。假設《生活》讀者都是這樣的人;就可以省去我提供意義的苦難:在為科學或者藝術瘋狂之餘,翻開「晚生雜談」,聽聽我這不著調的布魯斯,也是滿不錯的——我知道作這種假設既不合道理,又不合國情。我的風衣口袋裡正揣著兩塊四四方方很堅硬的意義,等到故事講得差不多,就掏出來給你一下,打得你迷迷糊糊,覺得很過癮——我保證。我的故事裡,有一個穿風衣的姑娘站在門廓里——
編輯先生不敢貿然打招呼,生伯鬧誤會了。雖然他也想到了,七月底的傍晚,除了有重大的原故,誰也不會穿風衣。他自己不但穿著風衣,還穿了一雙高腰馬靴,靴根上帶著踢馬刺;手上戴著黑皮手套——他當然也有重大的原故。據此認為他不怕熱是不對的,他不僅伯熱,而且汗手汗腳,手心和腳心,現在一共有四汪水。此時他暗自下定了決心說,不管發生什麼情況,今晚決不脫靴子。讓人家聞見這股味兒不好——當然,他早忘了,這裡沒有「人家」,只有一條worm……他把手夾在腋下,但靴子是隱藏不住的。女孩看清以後,就鑽了進來,脫下風衣掛在衣鉤上。裡面是黑皮短衣,不僅短,而且古怪。她不尷不尬地轉過身來,打招呼道;你好。那男的想好了該說什麼後,答道:你好,worm——說時遲,那時快,女孩揚起手來要給他個嘴巴。假如打著了的話,這故事就發生了重大的轉折——誰是S,誰是M都得倒過來——但她及時想明白了,把手收回來,摸摸鼻子說,你好,大老爺,奴家這廂有禮了——這幾句倒是中規中式,不但合乎S/M的禮儀,也和我們民族的文化傳統暗暗相通。可惜她馬上就覺得不自在;翻口道:叫蛆太難聽了!咱們改改吧,你可以叫我小耗子。可以理解,誰都不想做昆蟲的幼蟲,都想做哺辱動物,這個要求本不過分,但我們的編輯先生從小到大痛恨一切嚙齒類,所以硬下心來說道:不行。我又沒逼你,是你自己要做蛆的。那女孩想了想,嘆口氣說,是嗎?那好吧。但是,叫你大老爺,是不是太肉麻些了?那男的馬上想說:好,你就叫我比爾吧——但他立朗想到,叫比爾怎麼成呢,氣氛就沒有了,專訪怎麼寫?於是硬下心來答道:不行!怎麼這麼羅嗦呢?不要忘了,你是條蛆呀!與此同時,他在心裡記下:下回埋頭工作懺悔時別忘了說,我對人家女孩子發橫。主啊,原諒我吧。我也是為了新聞事業——這個人的毛病是顧慮太多,一點都不乾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