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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好運了吧。至少曾經唇與唇是相貼過的,體溫曾覆蓋過體溫,水乳交融的時候說過甜言蜜語,舔舐過後頸上咬破的傷口,身體裡汩汩流動的是任何人都不能比之更相近的血脈。天父恩賜了生命的延續,恩賜了短暫的瘋狂的歡愉,若是沒有天長地久,也不算得什麼遺憾。
林道一的手臂抬起,攬住了林知秋瘦削的肩。他的兩片唇低下貼近耳邊,呼出的是溫熱的氣:“知秋,睡著了?爸叫我們了,該走了。”
一瞬間,一絲絲陽光的暖意回籠到了林知秋的手背上。他才發覺自己確是已經有些意識模糊,淺淺地睡了,思緒卻仍在活躍著。回想自己過去的這半生所用的時間,不過二十八年中短暫的一瞬,現實的時間卻已過了很久了。他清醒前,內心忽然浮上了一個念頭:若是把一切都逃避了呢?就如那年春天他選擇閉上眼睛,他們亦可從此刻開始,遠走他鄉,避開所有的無奈和逼迫,遠方是沒有人的,遠方是充滿了自由與深切的愛的……然而還沒等內心抓住這一想法,他便醒了。
「感謝主,是禰的死,你的復活,讓我們得以重生。是禰十字架上流出的寶血,遮蓋了我們一切的罪過。使我們能夠脫離撒旦對我們一切過犯的控告。耶和華聖潔的父神,便不再按我們的過犯責罰我們,使我們得以在榮耀的天父座前歡喜相聚,讚美飛揚……
天父,您是偉大的神,是配得稱頌讚美的神,父神我感謝您,您應允我,您要以我的讚美為您的寶座;當我讚美您時,您就與我同在。父神,我感謝您,您應允我說,當我讚美您時,您要除去我一切罪的捆綁,使我在您面前有滿足的平安喜樂,您要除去我一切的疾病,使我有一個健康的身心靈;您要除去我一切的邪惡之念,使我在屬靈爭戰中成為一個得勝者……」
他睜眼,耳旁的聲音像風一般飄遠了,眼前是他的哥哥,林道一的眼沒有望著他,目光落在了彩窗上的某個地方。林知秋垂下頭,手掌里是林道一深藍色的領帶。他的指頭動了一動,想要向林道一訴說剛才的念頭,卻只是握緊了手。
作者有話要說:暫時完結了。過段時間寫了新的,再補進來。如果這篇文章有幸被你看到,希望能給你帶來一絲娛樂的消遣。或者,你也可以寫個評論,告訴我們你的感想或是指正。
我是林景。
第14章 0310:番外
在八百萬米高空握緊他的手的時候,我忽然希望飛機能在此時墜落。
父親發來微信,說南寧的木棉花開了。然後他給我發了一張照片。木棉花是大道花圃中的木棉樹,照片裡,兩邊的車道都排起了長龍。我摁住語音,笑著問他:“去哪呢,那麼堵?”他很快也用語音回復我:“前面沙江橋修路,後面追尾!”然後,又一條:“你和子鹿明天幾點的飛機呢?”我聽了兩遍,放下手機,不再答覆。
西安的花還沒開,樹葉也還沒綠,只有陽光是暖和的。南城的三角梅想必開了吧,待到驚蟄過去,桂花也該開了。或許還有梔子。不過南城那裡我已經不住了,屋門前的樹長了新葉沒有,我又怎會知曉?父親詢問我的語氣沒有多大情緒,我倒覺得他是在催我回去。南城我是早住不慣了的,回去也是一個旅客。在外面看到一條路,想起的只是南寧的樣子。
在西北住是住得慣,吃倒沒法吃得下。一碗羊肉泡饃,湯被辣椒攪得亮紅,吃著便流眼淚,嘴上說“好辣”,心裡卻是想家鄉菜想得要哭。找著一碗粉,加了牛肉,但不是想要的那個味道,人就不禁想起南城新街口的花溪牛肉粉來。烤羊肉是好吃的,可總忍不住拿去和南寧夜晚街頭的烤生蚝比較。出門在外的旅人總以為哪樣都是不及家鄉好的,實際上只是如適應了母語一般,人們的胃適應了一方水土。以前在大學的宿舍里有一個北方人,吃了幾天飯堂便開始往西餐廳里跑,兩眼發著青說:“中國那麼大,吃的東西那麼多,可是我第一次發現,竟然只有外國菜才能撫慰我這個遊子。”一些人背地議論他的矯情,“就好像是在本地人面前說當地不好似的”,然而,不過是鄉愁。
成年前在南城住久了,總是嚮往更大的都市;到南寧以後,也未曾覺得以前的家有怎麼好,回憶起來,只記得街頭粗俗的小混混和素質不高的鄉下人。可當自己離開它幾千公里遠之後,才記得起那座小鎮也不儘是這些人,才記得起曾經在公園裡打群架的人也有子鹿一個。離遠了之後,就想起滿城的桂花,秋蟬於樹根下的遺骸,夏日夜晚昏暗的球場,冬日清晨騰著熱氣的捲筒粉和豆芽湯;就想起子鹿曾經騎著自行車穿過它的大街小巷,風把他套在短袖外的襯衫灌得鼓鼓的,揚起來。
誠然我對南城裡外來務工的人們及他們的兒女都沒有什麼好感,甚至一度把它視作泥沼,但我最深愛的那個人,他的少年時光,是永遠地留在了那裡的。在情感最純粹、彼此都仍是少年的時候,可以在夜裡開一盞燈,肩並肩看同一本書;對未來沒有任何的擔憂,覺得可以就這樣一直走下去,甚至趁著爸媽不在的時候親吻彼此的眼睛——只因為那很美,彼此眼裡都只有自己的模樣。成年後有了分離,有了許多事情,當愛情中摻雜了□□、占有與控制、支配與臣服,愛情就變得只是愛情,失去了它原本的美了。它就成為了弗洛伊德或是德波頓一流所認為的欲望滿足映射的“美”,可子鹿的“美”是要拋開一切慾念才能看到的,正如他在南城尚是少年的時候。
但,拋開一切對他的慾念,我又怎麼做得到呢?清清朗朗的少年是美好的,卻也無法接近,任有一些想法都是玷污著他,只有子鹿,偏激又專情的林子鹿,才讓我敢於觸摸他,親吻他,求他的愛撫,求他雙唇貼著我的背說他愛我勝過所有人。
說來我也好笑,我喜愛年少的子鹿是由於那時的他只屬於我一個人卻不敢愛他;待到我敢於用全部身心愛他時,他卻已不僅僅屬於我,更屬於這個社會的世俗了。我曾抱怨過他為什麼要生為我的哥哥,最後也只好用站不住腳的理由安慰自己:這樣會比他人擁有更深的羈絆!可心裡還是期盼能夠和他在陽光下牽手漫步。他人極易實現的事,於我只能是夢中奢求。
剛畢業的那幾年,南寧於我還是陌生的地方,於是便可以和子鹿共住一處,下班後一起去超市也沒有人管。後來二叔和他的兩個孩子搬來了,我開始覺得這座城裡是不那麼自由的,我的背後是一整個家,一整個家的眼睛都在看著我們,儘管他們毫不知情——知情可還了得?又後來子鹿開始做生意,具體怎樣我是不知道的,子星剛剛大一就趁著假期跟過去,我跟在子鹿身邊的理由就變得越來越少。子玉小了我十四歲,上初中那年不巧差我一屆,便拜託要好的同事調進他的班裡,晚修放學順道載他回二叔家。到子玉進了高中,子星也畢了業,我一抬頭才發現,身邊已經淨是熟悉的人,南寧也類如從前的南城,仿佛牢籠一樣將我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