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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氣特別清新,夜裡起了霧,遠處的山巒隱隱約約,樓下的樹木被露水打濕了,晨光里,晶亮晶亮的。

    這個時間,唐嫂應該在廚房裡做早餐,她老公在花園裡鋤鋤糙、剪剪枝。帆帆也起來了,他還小,被子疊不成方,只能軟趴趴地任它臥在床上。戀兒呢,怕是還在睡,小小豬一樣,呼呼的。她還是睡著時乖,醒了後,諸航對她說話的音量都要高八度。

    諸航向諸盈抱怨戀兒太難帶,會把人逼瘋。諸盈潑了盆冷水:“你有什麼資格說戀兒,比起你小時候,她這表現可以點讚。”

    諸航死活不承認:“我哪有那麼可怕。”

    “你知道爸爸為什麼那麼愛笑,他是習慣成自然。你總是闖禍,他見人就得賠個笑臉。”

    諸航被諸盈說得氣呼呼地扭過頭去,不肯理睬諸盈了。她一難受,就愛折騰諸盈,而諸盈拿她沒辦法。就像她再怎麼氣戀兒,也絕捨不得碰戀兒一指頭,頂多抱怨兩句。這就是一物降一物。

    卓紹華笑出聲來。

    淡薄的日光穿過晨霧she了出來,他深吸了兩口空氣,舒展了下手臂。快到十月了,他自然想起和諸航去婚姻註冊的那天,也是這樣明朗的天空,這樣清冽的陽光。轉瞬,他們的婚姻已走過七年。

    成功有天給他打電話,調侃道:“七年了,你們會不會也要癢一癢?”他聽了之後,特地去查了什麼叫“七年之癢”。這原來是一個舶來詞,人的細胞每七年會經過一次整體的新陳代謝,婚姻也是這樣,從充滿浪漫的戀愛到實實在在的婚姻,每天周而復始的生活,一切都失去了新鮮感、神秘感,雙方生活的習慣與理念的不同逐漸無法掩飾,情感疲憊,婚姻瓶頸,如果不克服過去,婚姻就有可能終結。

    他和諸航應該不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他們走的不是尋常路,沒有經過浪漫的戀愛,婚姻生活也不是每天千篇一律。終其一生,感情不知會不會有疲倦的那一天。這七年,對諸航,了解多一點,愛就深一點,心就陷一點,再也無法自由自在。

    諸航呢?

    手機響了,卓紹華低頭看了下來電顯示,嘴角揚起。正準備過來匯報今天日程的秦一銘連忙縮回腳,能讓首長這麼溫柔地笑著,不用猜,就知是誰打來的。秦一銘靠上牆壁,他還沉浸在諸航是536的諸中校的震驚中,難道當初首長是為了惜才愛才才娶了她?不需要這樣吧,許以高職高薪就好,何苦以身相許?秦一銘真心覺得首長吃了很大的虧。

    “起床了嗎?”

    “正在起。你還好嗎?”

    “嗯,好的。”

    寥寥數語,不需要多講,她就懂了。“首長,我們商量個事,下周三,你擠出兩小時去帆帆學校開個家長會。”

    卓紹華笑了,家長會現在成了諸航的一塊心病。“時間上我會儘量配合,可是我去開家長會,學校會很不方便的。”身著便衣的警衛,一溜地跟在身後,每一個靠近他的人都得接受安檢,學校還得提前戒嚴。

    諸航抓狂了:“那怎麼辦?”

    “你要是很忙的話,讓唐嫂替你去。”

    “那怎麼可以,家長是能隨便代替的嗎?唉,要是爸爸在就好了。”

    卓紹華知道她口中的爸爸指的是晏南飛。晏南飛現任溫哥華那家公司駐北京辦事處的總經理,算是回國了。晏南飛風度翩翩,講話風趣,很多像他這個年紀的人,孩子也不是太大。他去不會顯得很突兀。

    “打電話讓晏叔過來住幾天。”諸航大概是不放心晏南飛,卓陽再婚了,他還是孤身一人。雖然因為帆帆和戀兒,他和諸盈經常聯繫,但諸盈已有家有室,有些地方是需要避嫌的。卓紹華覺得來寧城最大的好處,不是他升職,也不是寧城的空氣品質比北京好,而是他可以遠離那一團理不清的家庭關係。本來就夠複雜了,現在卓陽嫁給李大帥,添了李南這位名義上的表哥,關係更是錯綜複雜。一大家子坐一起,幾個人鼻子不是鼻子,臉不是臉,講個話都要瞻前顧後,如履薄冰,吃個飯像受罪。

    他對諸航說,你什麼都別看、別想,知道我們是一家子就好了。也就是諸航豁達、開朗,換另一個人,身處其中,只怕早崩潰了。

    “我爸要是過來,你想慪死歐女士嗎?”

    歐燦視晏南飛為眼中釘,以前是為卓陽,現在是為戀兒。帆帆和她不親,她不指望了。戀兒可是株小苗苗,她怕戀兒偏向晏南飛。

    戀兒剛出生時,諸盈、晏南飛、歐燦,三人搶著幫帶。用諸航的話說,每天都是現實版的三國殺。

    “慪什麼,晏叔來看女兒天經地義。媽媽想來,我們也歡迎。”

    諸航嘀咕:“我不歡迎。”可能是自己沒有女兒,歐燦把戀兒寵上了天。她要在,戀兒就等於拿了尚方寶劍,橫行霸道到無法無天。

    “你怎麼越活越像個小媳婦了?”卓紹華促狹道。

    “誰小媳婦啦,我這是讓著她。”諸航不服。

    “哦,哦,媳婦,今天要出門的吧!晚上一塊吃飯,就我們兩人,我在辦公室等你。”他故意壓低了音量,聲音里多了絲魅惑。許久,聽到諸航輕輕“嗯”了聲,呼吸都是顫顫的。

    一種難以抑制的激動,像一彎新月一般悄然從心空升起。如果猜得不錯,她應該臉紅了。

    卓紹華用了五分鐘的時間才讓自己恢復自如。今天,也是很忙碌的一天。第一件事,他要見見好不容易挖過來的高嶺。

    敲門的聲音很斯文,一下,一下,簡短而又禮貌。

    “進來!”卓紹華從辦公桌後站起身。

    門被緩緩地推開,迎著光線,卓紹華凝神看著站在面前的年輕男子,無框眼鏡,修身的小西裝,眉眼清秀,清澈的眼眸仿佛一潭靜水,嘴唇下意識地抿著,那不過是在掩飾他心底的一點緊張。

    在那一瞬間,卓紹華

    猛地有種錯覺,好像置身在很久很久以前,在網絡奇兵的會議室里,他走進去,問道:“你就是周文瑾?”清俊的青年緊張道:“是,首長!”

    閃神不過0.1秒,快到任何人都沒有察覺。卓紹華伸出手:“你好,高嶺中校……不,應該叫欒逍中校。”

    其實欒逍和周文瑾長相上沒一點相似之處,只是他那文質彬彬的氣質,一看就是浸泡書海多年的人。卓紹華沒有想到,高嶺會是這個樣。他不是說特種兵都必須長成李南那副大塊頭,但高嶺實在是太文氣了,就連皮膚都白皙得像個姑娘。但在握住欒逍的手時,感覺到滿掌的槍繭,他心底才輕輕“嗯”了聲。

    “首長好。”欒逍有一些窘迫。

    高嶺這個名字,在軍中被傳得有點神化,很多人都忘了他的本名。“高嶺”是一次任務的代號。那次一個歹徒在列車上劫持了一車廂的旅客,列車當時行駛到一片叫作高嶺的山區。歹徒腰間捆綁著自製的炸藥,情緒崩潰,仿佛一觸即發。他緊急受命,車廂狹窄,狙擊手無處埋伏。他以談判人員的名義進去,在瞬息之間,不過十米的距離,沒有任何掩護,來不及瞄準,用一把袖珍手槍,將歹徒擊斃。若是那一發子彈稍有偏差或遲疑,將會讓上百人送命。於是,他一槍成名。高嶺事件成了軍中的一個傳說,也成了他的代號。其實在執行任務時,狙擊手都只有一個代號,只有犧牲了,才會有人說起他的本名。

    “你近視嗎?”卓紹華抬了抬眉。

    欒逍扶了扶鏡架:“不,這是平光鏡,沒有度數。”一副眼鏡能讓人的氣質有天差地別的變化,摘下眼鏡的他,目光銳利、冰寒,一看就像個冷面殺手,所以平時便裝出行,李南都要求他戴上眼鏡。書卷味濃濃,也會讓對方降低防備。在別人眼中,書生都是手無縛雞之力之人。

    “這哪裡是平光鏡,分明是哈哈鏡,把所有人都騙了。”卓紹華戲謔道,讓欒逍坐下。

    欒逍也很吃驚,他在夜劍里聽李南提到過卓紹華。李南似乎看不慣卓紹華,語氣是挑剔的。他們幾個聽了總是笑笑,李南是個自傲、自戀、自賞的人,別人很難入他的眼。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調來寧城軍區的過程,讓他覺得卓紹華是個強勢而又有謀略的人。面對面坐著,卓紹華的溫雅、親和,讓欒逍很不自在。不僅如此,作為大軍區的一號首長,他年輕、俊朗得讓人有點接受不了。但這份年輕,卻讓人不敢生出輕視與質疑。談笑之間,儒雅與威嚴並存,溫和與震懾共在。

    “昨天的任務完成得非常好。”卓紹華也落座,秦一銘送進來兩杯茶,飛快地瞥了眼欒逍。

    欒逍恭敬道:“謝謝首長。”

    卓紹華朝秦一銘點下頭。秦一銘出去,不一會兒,作戰部部長和幾位幹事推門進來了。卓紹華介紹了下,幾人朝欒逍點點頭,分頭坐下。

    “劫匪身份確定,福建人,看裝備和身手,應該受過系統訓練。”作戰部部長說道,“這次事件是突發行動,像是臨時起意,如果準備充分,神不知鬼不覺地進入實驗室,應該是可能的。我們必須檢討,對羅教授的保衛工作不夠完善。”

    “欒中校怎麼看?”卓紹華看向欒逍。

    昨天欒逍並沒有親自參與she擊,他只是遠程遙控指揮。狙擊手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埋伏在實驗室上方的氣窗後。劫匪要求提供一架直升機,人質必須同機飛行。這個要求太過分了,談判專家一直與他迂迴周旋,就在他殺意陡生時,狙擊手扣動了扳機,是欒逍下的命令。其實,she擊劫匪,是下下策。人質是解救了,但留下一堆的問號。

    “很多技能通過魔鬼式的訓練,在短時間內可以得到提升,但是想要提高計算機水平是無法做到的。他又要懂生化知識,又要解密,又要攻破安全防護,至少需要一個懂計算機的同夥相助,或者外圍有接應的團隊。”欒逍說道。

    “如果有一個同夥,那麼當時,他就在寧大之中?”作戰幹事從筆記本上抬起頭。

    “在我們的she擊領域,沒有發現這樣的一個人。”負責觀察的狙擊手可以將方圓千米以內的範圍都納入眼底,“我覺得劫匪只是對方用來試探的一顆棋子,也就是說對方不敢確定實驗室里是否真有那些數據。他們沒想成功,劫匪本來就是來送死的。”

    “對方的目的是什麼?對情報來源半信半疑,還是初次接觸,還不夠信任?”作戰部部長眉心擰成個“川”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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