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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安!”張思甜叫出聲,又停了停:“嚴安啊!你信嗎?他回來了,居然還來了我們店裡!”

    好友的這份驚喜,並沒有淋到於知樂頭上,相反,落水成冰,還是尖利的冰錐子。

    洗手池前的女人突然沒了動靜,也沒了聲音。

    像是怕一動,就會扎到什麼東西。

    張思甜哪裡注意,仍舊自己惋惜:“他問了你,你那會不在。”

    於知樂低了低頭,像要借著下巴把什麼情緒壓回去,她走回張思甜面前,問:“什麼邀請卡?”

    張思甜遞過去一張:“他開了間酒吧,明晚開業,晚上有他個唱,請我們倆去看,貴賓邀請卡哦。”

    票被她夾在指間,左右來回,很調皮地搖:“哎唷嗬,重點當然是你啦。”

    於知樂直接抽過去,斂目,瞄到酒吧名字,她微微一愣。

    歸處。

    他曾唱給她聽的歌,是他剛寫完的一首,那會她也剛成為他學生不久。

    —

    第二天晚上,八點多,第一個代駕單的往返路上,恰好能經過御場古街。

    嚴安的酒吧地址就在邊上。

    開業第一天,外加老闆是國內都小有名氣的民謠歌手,所以也註定了此刻的人來人往,惹眼的盛況。

    民謠再小眾,那一垛子擁躉者的力量的還是不容小覷的。

    走過人行道,於知樂清晰望見了它的名字,有著和邀請函上一模一樣的古樸字體。

    在這樣一條燈紅酒綠、斑駁陸離的街上,歸鄉顯得過於平和無爭了。燈光柔軟清淡,靜靜地從窗子裡充溢出來。

    有的地方,你會想要衝進去千杯解愁,在誰都認不出誰的舞池裡,淚流滿面,搖臂嘶吼。

    但有的地方,你卻只願一個人坐著,不出聲的小盞獨酌,獨自消化歲月的喜樂與哀苦。

    歸處就是第二種地方。

    於知樂在門口站了一會,似在躊躇。

    一個穿白色布衫的男孩子見狀,走過去問:“小姐,外面很冷,不如進去坐坐,不想喝酒還有茶。”

    於知樂打量他兩眼,一直揣在口袋裡的右手伸了出來,那張被她疊了一道已經被布料磨蹭出痕跡的邀請卡,也一併暴露到空氣里。

    “哦!”見到她手裡的貴賓卡,男孩驚呼,且愈發熱忱:“是老闆的客人啊,您這邊請。”

    於知樂跟著他上了店裡較高的地段,這兒只安置了幾張桌子,卻擁有更加開闊的空間與視野。

    男孩說隨便坐,她便找了個角落的位置。

    舞台出人意料的簡單,立式麥後面,已經有個男人抱著吉他在哼唱,就他一個人。

    於知樂當然認得他,也許是胡茬的關係,他看上去老了點,聲線也比以往滄桑。他過去的嗓音是一條河,奔流清朗,有粼粼碎光,如今像是摻了沙,這沙很細,一點也不硌耳朵,反倒很舒適,緩緩地淌過去,再慢吞吞,沉澱在人心底。

    於知樂聽得出神。

    直到服務生端來了一杯檸檬水,她才收回視線,道了聲謝。

    酒吧里有人在閒談,但更多的,都安靜地聽他彈唱。

    他又唱了一首《在瞬間》,他的成名曲,早兩年他去了外地酒吧駐場,有網友拍下他唱歌的樣子,放在微博上。

    不過兩天,不到六分鐘的視頻,擁有了高達千萬的播放量。

    男人懷抱吉他,五官迷人,湮沒在晦暗,低吟之後的倏然爆發,讓許多人為之一震。

    從此,在許多關乎民謠的歌單里,嚴安這個名字,包括他寫的歌,都成了不可缺少的其一。

    他在台上唱,許多慕名而來的粉絲,全在台下合。

    一時間,大廳里飄蕩的,都是熟悉的旋律,整齊而纏綿,有年輕的小姑娘已經熱淚盈眶。

    “也就你把我當寶。”

    於知樂清晰記起,他從地上爬起來,一手提著吉他,一手搓了下她腦袋,輕聲嘆氣,說著這樣一句話。

    她那會還理直氣壯回嘴:“你本來就唱的很好聽啊,總有一天,肯定不止我,不止我一個人喜歡你的歌,會有一群人,很多人,黑壓壓的一大片人,都在台下跟你合唱。”

    想到這,於知樂輕輕一笑。

    好像可以了,她今天來這的目的,大抵就是為了這一幕,這一刻,為了看一眼圓夢的他,是什麼樣。

    圓滿了。

    一曲結束,於知樂起身,準備走了。

    也是這一刻,整間酒吧的暖燈,忽然間暗了下去,仿佛有灰幔遮住了夕陽。

    嚴安在台上,靜默少傾,靠近麥克風,說:“我在今年夏天回到了寧市,大家都知道,之前幾年,我都在川省駐唱。”

    他接著說:“人都說衣錦還鄉,其實前年的我,也勉強算個衣錦了,你們應該都是那會認識我的吧?”

    台下笑出了聲,在鼓掌,在認可。

    “別笑,”嚴安說:“但我一直不敢回來,我怕見一個人。”

    “我一個學生。”

    他笑了笑:“我一個老師,竟然怕學生,說出來誰都不信,是不是?”

    又是一陣鬨笑。

    “寧市是我的故鄉,我畢業後就待在這裡,和朋友開了間樂器店,兼職吉他老師。”

    “搞音樂的人,難免都有情長夢想,可是,我當時非常不自信,以為自己會一直平庸下去。”

    “後來我有了個小粉絲。”

    “就是我那個學生。”

    “她跟我學吉他,她啊,哪裡是學吉他,不好好學,每天要我唱歌給她聽。”

    台上的男人長嘆一息:

    “很煩吧,小女孩兒,最難纏,最拒絕不了的小女孩兒。”

    “沒辦法啊,只好一遍遍唱給她聽。”

    “就這個很煩的姑娘,”嚴安停頓片刻,說:“我愛上了她。”

    男人說完,酒吧里,頓時尖叫迭起。

    “我給她寫了一首歌,除了她,我沒在任何人面前唱過。”

    “和她分開六年,我也終於敢回來了,回到這裡,我的故鄉,我認識她的地方。”

    “我知道她來了,所以,我再為她唱一次這首歌,這首隻屬於她的歌。”

    嚴安開始撥弦,有清悅的前奏從他指尖流瀉。

    “歌的名字,也是酒吧的名字,歸處。”

    “我回來了,你也回來,行嗎?”

    看官們在喧譁,仿佛他們才是歌曲的主角一邊亢奮難抑。

    唯獨台上的男人目光渙散,沒有看向任何一個地方,像是對著虛無的空氣發問,沒人知道他的那些情真意切到底撒往何處。

    於知樂停在木梯上,對眼前的一切,並不驚訝。

    但她還是想,聽完這首歌再離開。

    —

    景勝是被林岳硬拖出來喝酒的,連續幾天,他都悶在拆遷的事務里,拔不出身。

    知道陳坊是歷史遺留問題,但如此龐大繁複,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除去林岳,還有其他幾位好友。

    其中一個叫周忻明的,是這間清吧的入股人,所以特意請他們兄弟幾個過來喝一杯,撐撐場。

    偶爾文藝一下,也算個消遣。

    “我可喜歡老嚴的歌了,”周忻明望著下面攢動的人頭:“有他在,這邊不愁沒生意。”

    景勝撐著腦門,心不在焉咬著面前的吸管。作為搖滾和電音的愛好者,這種芝麻糊一樣哼哼唧唧無病呻。吟的曲風,他才不喜歡。

    周忻明回頭,有些新奇問:“勝子今天怎麼沒喝酒?”

    “他說頭疼。”林岳替他答道。

    周忻明微微笑:“肯定是陳坊的事吧。”

    是個鬼都知道,景勝在心裡磨牙。

    接下來,那什麼民謠歌手的一段深情獨白,聽得景勝的雞皮疙瘩都快漫出毛衣了。

    倒是身邊朋友,莫名跟著激動叫好。

    他激靈了一下,想尿遁。

    男人開始哼唱:

    “我沒有睡意,

    心頭都是你,

    沒有道理,

    不想逃避,

    姑娘啊,怎麼一想起你,

    我就會嘆息,

    為什麼嘆息,

    因為你,我變得從此不像自己,很傻氣……”

    這一段,本來還耷拉著雙肩,周身皆軟骨的景勝,逐漸僵起了上身。

    幾句詞,仿佛在說自己,適用得出奇。

    此時此刻,稍低一點的坐席,忽地響起了延綿的尖叫。

    因為台上的男人,低眉彈唱的同時,漸漸仰頭望向了一個地方,之後,眼光便不曾離開一毫。

    身邊長年愛湊熱鬧的林岳,也跟著嚎叫,相當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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