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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發:“……噗!”

    林司不想聽下去了。

    秦鈺賢拉著老林總的手,坐下來,一家人齊齊坐在一起。

    “男人到了這個年齡,就得負起責任來。”

    說到底,林父還是生氣林司為了賺錢,不擇手段,心中沒有絲毫的社會責任感。

    林司從來不做任何反駁。

    母親秦鈺賢倒是來了興趣,她一邊剝橙子,一邊問林司:“小司,你真可以帶個小女朋友回來陪我玩玩,我退了休一個人在家太無聊了。

    插花都沒人欣賞。”

    林發插嘴道:“阿姨,你是無聊沒人誇你吧。”

    被人拆穿,秦鈺賢把剝好的整個橙子扔下她,努努嘴說道:“吃你的東西吧。”

    但她也沒惱。

    這對繼母與繼女的關係還挺好的,主要的原因,是家裡的兩個男人太無趣。

    手機里,任東行發消息過來,催他快速進入電話會議,即使年關將至,他和任東行還是安排了滿滿當當的工作。  

    秦鈺賢這邊還不依不饒,“林司,你說話啊。”

    林司站起身,不悅地皺了皺眉問:“說什麼?”

    “帶女朋友來的事情啊。”

    他抿著嘴,不說話。

    秦鈺賢說:“不是我催你,這馬上過年了,親朋好友長輩見面,總歸得問我你的個人情況啊。

    我都沒法交代,要不你先在家裡練習說辭?”

    女性長輩雖然對林司的事情好奇,卻都不敢當面問他本人。

    林司轉過身,看向父母,道:“現在還不是時候,她太小了,還不懂事。”

    單純的小女孩,根本無力招架他這一對當高管的精明父母。

    三兩句話,絕對能把人弄哭。

    秦鈺賢沒反應過來,磕磕巴巴問:“誰?”

    林發補充:“他女朋友。”

    秦鈺賢和林總都激動了:“在哪兒?讓我們見見?”  

    他想起那個小姑娘粉嘟嘟的小臉蛋,明明很害羞了,卻逼著自己厚臉皮地把上自己的小臂,胡亂搖晃。

    林司挑挑眉,意思是:想見?

    過了半天,他悠悠開口道:“等等吧。”

    說完頭也不回地上樓了。

    老林總不甘心地指了指樓梯口,道:“你說他是不是跟我擺譜?”

    “估計是真有小姑娘了,咱耐心等一等也好。

    反正三十多年都等過來了。”

    秦鈺賢安慰。

    *

    林司回自己房間裡,律所跟廣東一個網際網路集團的電話會議已經開始。

    他點開了自己一方的按鈕,直接說道:“我是林司,可以開始了。”

    對方公司的法務立馬上來打招呼,開始解說自己公司擬定的併購合同各個事項。

    半個小時前,林司已經收到那份文件,現在就在他的手裡拿著,用鉛筆勾出了幾處不妥當的問題,說:“這幾點要改。”  

    對方法務小哥有點哭喪著臉,道:“這馬上就過年了,部門本身就沒多少人。

    等我們調整完就該到大年三十了。”

    林司面無表情,“所以,你覺得就這樣?”

    聽出了他的不悅,法務連忙道歉說:“我不是這個意思。

    只是擔心拖延了工作,占用您的時間。”

    這時任東行又給了他發了一條可視邀請。

    林司最後簡單地說:“你改好後就發給我,無論多晚,我都在。”

    “行行行,謝謝你,林律師。”

    話畢,林司掛斷了電話。

    接通任東行的一通。

    他目前人還在美國,趕不回來了,乾脆就在大洋彼岸過年了。

    他給林司的郵箱裡發了一份資料,林司點開。

    [錢軍,男,1967年生,(身份證件號戶籍所在地:開城號。

    )五年前,因過失致人死亡罪入獄……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

    錢軍是錢遙遙的父親,林司在那晚韓氏夫婦請吃飯的時候知道的,他們故意避開了錢遙遙,來拜託任東行關於錢軍案件上訴的事情。

    錢家在兩年前,開始重新找律師上訴的。

    因為這件事情有了轉機。

    五年前,錢軍在開城因過失致死的案件,有了現場的目擊證人。

    證明並非過失殺人,性質是防衛過當。

    林司仔細閱讀了之後,沉默不語。

    任東行補充,“現在上訴的意義不算大。

    錢軍已經在牢里呆了五年多,減刑加起來有半年。

    流程走完,他也就該出獄了。”

    林司按了按眼角,他又想起了錢遙遙倔強的樣子。

    哪怕在親人面前,都是可愛又會撒嬌的乖乖女,她是永遠的樂天派。

    可他見過她在陽台落寞的身影。

    他強調,“性質不同。”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或許在錢遙遙的心中,父親的錯與對,更重要。

    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簡單點說,就是五年前,錢軍在開城老城區與一位流浪漢發生摩擦,利用流浪漢隨身攜帶的管制刀具,將其致死。

    那個刀具上滿是流浪漢的指紋,DNA鑑定,刀柄上沾染的毛髮與皮屑也全都屬於死者。

    而錢軍的指紋,只有一兩處。

    當時一審時,錢軍的口供是:當晚流浪漢挾持了一位青年女士,女士是西北口音。

    他聽到求救聲上前幫忙。

    他自己被刀具劃傷,上前搶奪凶。

    器,意外致死對方。

    到最後,錢軍還是被判刑了,定性為過失致死。

    因為那位“青年女士”目擊證人消失不見了,好像人間蒸發一般。

    直到最近,通過錢家人鍥而不捨地尋找,才終於有了進展。

    任東行說:“目前開城的一家律所代理,如果目擊證人找到,證據也在,確實沒有太大問題。”

    林司點點頭。  

    *

    開城這邊,錢爺爺早起喝了一杯藥酒,是林司送的。

    錢遙遙閒來無事,也湊上去喝了一杯。

    她心想,這可是林司送的第一個禮物啊,別管是送給誰的,她總歸要占點便宜啊。

    祖孫倆,喝著喝著,一瓶就沒了,錢遙遙喝得頭暈暈的,臉紅紅的,冒了鼻血。

    太補了!

    錢爺爺不高興了:“錢遙遙,你說你咋那麼摳呢?我還指望你將來孝順我?一點酒還跟我搶!”

    。

    ……

    她睡了半天,下午兩點才起來,被奶奶喊起來的。

    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

    爺爺奶奶帶著她去臨市的男子監獄,去看錢軍。

    錢軍的狀態不差,他本身是一個樂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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