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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太被趕到一邊,這時幸災樂禍說:“爹蠢娘也蠢,蠢蠢相加,你還指望小姑娘能聰明到哪裡去。你年輕時死活要跟竹生結婚的那會兒,油鹽不進,打死不聽,不比她還戇?還二百五?”
“金不換像我,那我又像誰!”
“你蠢你的,不要扯上你老娘!”
金美娣想想不甘心,把金不換日記從地上撿起來,隨手翻開,繼續念:“……在外面成熟又溫和,待人彬彬有禮,情商爆表,說話做事令人如沐春風(不是我的評價,是kevin原話),但這並不是他的真正面目,他內心傲嬌又任性,是最最喜歡裝的幼稚大傻逼。怎麼說呢,大傻逼好起來時是真的好,超酷超有風度,但討厭起來也是真討厭,喜歡說教愛訓人,脾氣捉摸不定,根本猜不透他內心真正想法,有時看人(主要是我)的眼神讓人很受不了,這點最令我討厭。昨天晚上,跟他去靜安寺酒吧喝酒,很巧,遇到他一堆朋友,我和其中一個更傻的傻逼吵架,結果他就用這樣的眼神看我……”
昨天晚上,金不換跟李一馬隨意去靜安寺酒吧喝口小酒,酒吧里偶遇香港讀書時期的朋友,人數一多,就從小圓桌換到一間包房裡去,大家坐定,互相介紹完畢,開始熱烈寒暄。
在金不換看來,這群香港人就是裝逼犯,大家明明都是中國人,說的話十句有九句用英文,偶爾才會冒兩句廣東話出來。他們的話她聽不懂,就算聽得懂,她和他們也說不到一起去,索性不去費那個神,坐到包房角落裡去,自己管自己吃喝。這家酒吧的雞尾酒與小食做的都不錯,而且名字起得通俗易懂,淺白又有趣。所有雞尾酒裡面,她尤其喜歡一個名字叫做“冰糖葫蘆”的山楂威士忌,這威士忌他們自製的,酒香裡帶著點酸甜味,酒不賴,所以都喝光,然後把用以裝飾的山楂也吃掉。
反正李一馬和他那些朋友高聲說笑的時候,她坐在角落裡品著山楂威士忌,吃小食,看手機。她心大,不勉強自己,也不在乎別人對自己的看法,所以哪怕被排除在外,不參與到他們當中去,也可以做到怡然自得。
他的幾個朋友之中,有個身著合身收腰款西裝配切爾西靴,一身精英范兒的年輕男人大約是個情種,認為美人不應該受到冷落,因此湊過來和金不換說話,遞上名片,閒聊了幾句,他同伴喊他名字,叫他過去一下,他同金不換握了握手,臨走前望著她的臉,笑著來了一句:“lucky dog!”
第一次見面,話還沒說幾句,張口就罵人,他媽的簡直莫名其妙,這也算是受過高等教育的精英人士?
金不換氣得把手裡干藕片一丟,轉身就去找李一馬,氣勢洶洶告狀說:“一馬哥,他罵我是狗,你以後不許睬他!”
作者有話要說:誰動了我的封面?
JJ的封面簡直丑到爆。
第82章 paradise
李一馬當時和朋友說笑,把lucky dog這件事情圓了過去,後來在回去的車上卻冷冷淡淡的,整晚上都沒和她說幾句話。
當時他看她的眼神令她難過很久,所以第二天她在日記本里寫道:“要不是他的朋友,換成另外一個人這樣罵我,我肯定要一杯啤酒都潑到十三點臉上去。反正回來的路上,大傻逼又對我愛答不理,看我的眼神就跟我是白痴似的。動不動吵架可能是我不對,但是我做人也有我的原則,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算了,大傻逼來電話了,我要去給他買餛飩了,今天就先寫到這裡……”
“寫的什麼玩意兒!肉麻的要西,看得我雞皮疙瘩都要起來了!”金美娣越看越氣,“我還當是窮鬼追著伊不放,看這語氣,明顯是伊更在乎窮鬼,真討厭麼就分,還這麼吊著,浪費青春!這個小二百五今年正正好二十五,還有幾年好這樣浪費?”
金老太講:“明顯她是繼承了你的眼光,好人家男小孩千千萬,她偏看不上,你罵她不就等於罵自己嗎?”
金美娣裝作沒聽見老娘的話:“也不知道伊腦子裡到底進了多少水!小時候給她吃了多少魚油?補了多少營養?有什麼用?只長個子,不長腦子!白費我一番心血,都是竹藍打水一場空,漏勺盛油白忙活!”
金老太見她臉都給氣成豬肝色,看不下去了,才點撥她一句:“傻伐,把自己氣死了有甚好處?不管她跟誰談,你只要把戶口本藏藏好就沒事,她沒了戶口本,什麼也幹不成。”
金美娣大受啟發,當時就叫了一聲好,道:“果然薑是老的辣,我這就去藏好,沒了戶口本,小十三點寸步難行,想領證?想嫁窮癟三去日本?想得美!”
金老太這時露出慈祥的笑容:“我最會藏東西,辦事也牢靠,你戶口本拿來我給你藏起來。”
“老太婆想得美,你真當我是白痴啊?”
和李一馬在一起後,金不換每天堅持寫日記,把自己每一天的心情都記錄下來,大部分內容是無病呻吟,偶爾是不滿和抱怨。金美娣偷看上癮,看一回生氣一回,憂愁一回。但一在她面前說起她男友的不好,叫她去相親,她馬上就要跳腳炸毛。小十三點護短,她男友的壞話,只能她自己說。
金不換和李一馬這兩個人,男人是淡淡的性格,女人是火山的脾氣。她道他傲嬌會裝,而吵架時他也說過她脾氣壞,人也虛偽,看著滿不在乎,實則非常在乎,而且玻璃心動不動碎一地。他是在氣頭上說出這番話的,可能玻璃心和虛偽有失偏頗,但脾氣壞卻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