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頁
薇妮看著秦時鷗,秦時鷗看著熊大,張嘴吐出葡萄籽,罵道:「熊大你個坑爹貨!」
「都是你教的好孩子啊。」薇妮恨恨的擰了擰秦時鷗的耳朵。
那邊菠蘿垂涎的看著頭頂掛的金黃色野梨,小短腿抖了抖,『嗖』的一下子跳了起來,張嘴咬住那梨子給拽下,嘴巴也使勁『吧唧』,斜著眼看向熊大。
還能這樣啊,熊大頓時傻眼了。不服輸之下,它晃著肥屁股站起來,仰頭看向頭頂的果子,前爪使勁伸了伸,結果爪子抬起來之後,還沒有展開的脖子高……
凌空拍了兩把,熊大除了拍到兩把空氣,再沒有別的收穫。
薇妮看到這一幕就笑了起來,掏出手機一邊拍照一邊調侃道:「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飛鳥與魚的距離,而是果子都貼著頭皮,熊大舉起爪子卻無論如何也隔著段間隙。」
秦時鷗聽了這話就開始笑,尼爾森和伯德聽不懂漢語,所以不明白這句話有什麼好笑的,一臉莫名其妙。
熊大這邊臉上則全是怒意了,它使勁伸爪子也夠不著,就學著菠蘿也跳了一下。
跳起來的熊大,腳掌距離地面,大概能有兩公分……
帶上得意不已的菠蘿和忿忿不平的熊大,秦時鷗一行人有說有笑繼續上路。
秋天的坎巴爾山有另一種風采,山高不見人,唯有風聲響。
感受著瀟瀟的秋風吹過皮膚,秦時鷗心裡有一種愴然的滄桑感,這是和春天的萬物復甦、夏天的百花齊放完全不同的體驗。
中午時分,一行人找了個隔著小溪比較近的背風山坡處準備吃飯。
人一坐下,菠蘿立馬就撒蹄子沒影了,虎子和豹子發現了一隻花尾錦雞的蹤影,就一前一後追了上去。這樣一眨眼,就剩下熊大坐在旁邊,腆著肥臉一幅蠢萌蠢萌的樣子。
「你是叢林之王啊,你是科迪亞克棕熊呀,快,去樹林裡給我弄個野豬回來。」秦時鷗蹲在熊大面前教訓它說道。
熊大眨眨小眼睛,一把將圓咕嚕的腦袋塞進秦時鷗的胸膛里,磨蹭著開始賣萌。
後面沒多久,虎子和豹子就跑了回來,嘴裡叼著那隻倒霉的錦雞,而菠蘿一直不見蹤影。
薇妮有些擔心,問道:「菠蘿第一次上山,不會出事吧?」
秦時鷗也擔心,但不能說出來嚇唬薇妮,就裝作胸有成竹的說道:「怎麼會,那小子最機靈,如果有危險……嘿,你瞧,它不是跑回來了嗎?」
一陣嘈雜蹄子叩擊地面聲音響起,秦時鷗扭頭一看正是菠蘿,頓時一臉欣喜。
等菠蘿竄出林子露出全貌,秦時鷗感覺不對勁了。只見此時,菠蘿那一身神駿的金毛上染了一溜溜的血跡,頸部和肋下都有傷口,而它的鹿角上血跡更多,好像剛剛和誰大戰過一樣。
很快,答案揭示了出來,又有一群駝鹿跟著從樹林裡跑了出來,看那樣子殺氣騰騰、氣勢洶洶,帶頭的一個身上也有血跡……
第0330章 從今以後是戰友
這個鹿群大概有二十多頭駝鹿,帶頭的那頭鹿體長得有兩米半,肩高兩米多,渾身棕色皮毛,頭頂的鹿角得有十多個杈,膘肥體壯,好像一輛小坦克一般。
菠蘿剛剛鑽出叢林不久,後面的駝鹿一出來,它就沒有繼續逃跑,而是不斷甩頭打著響鼻,垂下頭豎起鹿角,爪子刨著地面,擺出攻擊架勢。
面對這頭大駝鹿,不到一米長的菠蘿跟一個小雞仔一樣。
它能保持鬥志面對這大鹿,已經足夠讓人欽佩,如果說這大駝鹿身上的傷口是它劃出來的,那就只能說菠蘿是天生戰士了。
看到鹿群呈半圓形包圍了菠蘿,秦時鷗反手一抄先將滑輪弓拿到了手裡,伯德拉住他,搖頭道:「不,BOSS,如果在菠蘿面前我們用武器射殺它的同類,不,那它永遠不會再屬於我們漁場。」
對於任何物種,獵殺自己同類的都是敵人。像屠狗人家裡就養不了狗,不管對狗多好,以後那狗找到機會都會逃跑,甚至反咬主人。
薇妮著急道:「如果我們不動手,那怎麼辦?」
尼爾森笑道:「很簡單,我們開槍嚇跑它們……」
他的話還沒有說完,坐在地上的熊大突然有了動作。先前它一直轉悠著咕嚕嚕的大眼睛看這場景,等鹿群要包圍菠蘿的時候,它就爬了起來。
起身之後,熊大人立而起隨即撲倒,前爪鋒利的指甲全數彈出,肥大的爪子拍打在地面上,發出『砰砰』的悶響,接著它脖子一伸,吼道:「嗷嗷……」
連叫兩聲,熊大四肢抓地,肥壯的身軀頓時輕靈起來,飛快的向前衝去。虎子和豹子抖了抖身上的黃毛,呲著牙齒也從兩邊跟上了。
小布希撲楞著翅膀在地上『嘎嘎』的叫著,看那樣子似乎也要參戰,秦時鷗把它往前推了推,它又拽著屁股竄了回來。
薇妮拉了他一把,熱淚盈眶的嗔怒道:「看孩子們,看孩子們!」
熊大挾帶著叢林之王的威猛衝到最前,猶自比菠蘿還靠前一個身位,以往總是眯成一條縫的小眼睛瞪得滾圓,嘴巴張開露出尖銳的利齒,渾身短毛炸起,威風凜凜!
對於棕熊,秦時鷗的印象就是胖乎乎誰都能動手捏捏小耳朵的熊大,現在當熊大面對駝鹿真正發怒的時候,他才明白為什麼北美土著要叫棕熊為山林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