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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子和豹子看到馴鹿後精神抖擻起來,但沒有秦時鷗的命令,它們也不敢主動出擊,熊大看了一眼就不再感興趣,回頭和自己的小夥伴一起玩。
最高興的要數毛偉龍了,他舉起雷明頓,想起這槍不適合遠射,又放下槍口,激動的問道:「怎麼樣,開打吧?」
秦時鷗也想獵一隻馴鹿,他看好萊塢電影,北美老獵手們喜歡在家裡掛上一個馴鹿頭標本,他的漁場還沒有呢。
尼爾森搖搖頭,道:「不是時候,而且這裡面沒有大鹿,還是算了。」
「啊,不獵啊?」毛偉龍有些失望。
尼爾森解釋道:「我們到了傍晚,準備紮營的時候或者紮營之後再去獵鹿獵野豬,否則怎麼能爬到山頂?再說,這鹿群最大的一頭鹿才有八個叉,連十叉的大鹿都沒有,獵了沒用。」
這樣,一行人只好繼續往上走。
隔著河流,這邊是背著鋼槍的人,那邊則是覓食的鹿群,雙方對視了幾眼,然後相安無事,一方趕路,一方覓食,井水不犯河水。
與鹿群錯開之後,毛偉龍忽然感嘆一聲:「媽的,這就是傳說中的人與野獸和諧相處吧?」
加拿大很多鹿群,從小長大沒見到人類捕獵它們,所以它們對人類沒什麼戒心。當然,如果是族群被狩獵過的,那就機靈多了,看到人立馬逃跑。
繞過河段拐彎的位置,尼爾森放下背包開始採集一種半米多高的草本植物,這種植物根莖粗壯,分叉的枝上長著寬三角形的葉片。
一邊採集,尼爾森一邊介紹道:「這是紫萁,喜歡濕潤的環境,在河道拐彎的地方常見,可以用來炒肉吃,味道還不錯,如果曬乾了醃著吃,那就更棒了。」
尼爾森採集了一大把裝入背包里,一行人又上了路。
下午爬山是很累的,好在有兩條狗和一頭熊一頭負鼠可以調戲,多了些樂趣。
時不時會碰上白靴兔、榛雞、北美河烏之類的野獸和禽鳥,這時候尼爾森就不會放手了,只要有機會,就會出手獵殺。
碰到第一隻白靴兔的時候,毛偉龍過於亢奮,端起雷明頓就是轟的一槍,直接將肥兔子給崩成了一片碎肉,熊大看了都嫌噁心。
毛偉龍這才知道自己被秦時鷗給坑了,打獵拿雷明頓不是自己找不自在嗎?除非獵犀牛、獵大象,否則馴鹿、馬鹿、麋鹿之類的大牲口,被雷明頓的一槍幹上去也報廢。
路上他們又碰到了好幾撥馴鹿,果然,坎巴爾山上的鹿群有點泛濫了。
爬了一個多小時,一行人看到了一片斜坡上有山芹,就準備采點野菜順便休息一下。
結果坐下沒一會,熊大抽了抽鼻子,爬起來警惕的看著四周,喉嚨里發出低鳴聲。
緊接著,虎子和豹子也跳了起來,銳利的目光盯著前方河道。
不一會,一隻大野豬帶著兩個野豬崽子從樹林裡鑽了出來。
和秦時鷗上一次遇到的那隻蠢野豬不一樣,這隻野豬很警惕,它出了樹林看到秦時鷗一行人,立馬將四顆彎曲尖銳的牙齒給舉了起來。
一看是護著崽子的母野豬,尼爾森也有些緊張了,帶著崽子的野獸是最不好惹的,而且最多事,你就是不惹它,它也找你的事。
秦時鷗慢慢舉起了滑輪弓,毛偉龍的雷明頓這下子有用處了,他也端起了槍,現在距離有點遠,兩百多米,雷明頓無法發威,如果母野豬敢靠近,他就給它槍子吃。
那母野豬察覺到了危險,它哼哼的叫了兩聲,帶著小野豬退回了林子。
這件事這麼作罷,一行人沒有追擊,采完了山芹就繼續往前走。
結果不一會,又碰到了一隻加拿大猞猁,這傢伙是虎子發現的,猞猁蹲在一棵矮山毛櫸上,體長八十來公分,披著棕黃交接的毛,好像一頭縮小版獵豹。
儘管體長不大,可這猞猁身體粗壯,四肢粗長而結實,耳尖生有黑色聳立簇毛,兩頰有下垂的長毛,身上長著短毛,毛上有斑點,目光銳利,很有一番殺氣。
尼爾森示意大家慢慢靠近,伊沃森突然凶性大發,他猛的衝上去,昂頭對著猞猁吼叫了起來:「吼!吼!吼!」
猞猁本來就沒想著發動攻擊,對手體型太大且太多,不是它捕獵的對象,這樣被伊沃森吼叫著一驚嚇,甩了甩黑色的小短尾,靈活的在樹枝上跳動著,迅速消失在了山林里。
此時他們已經順著河道跋涉了二十多公里,恰好過了坎巴爾山的半山腰,海拔接近四百米,尼爾森看時間已經是下午四點半,就決定該找地方紮營了。
要不是這隻猞猁的出現,他還沒意識到現在已經深入山里了,如果只是他一個人無所謂,可現在他帶著的三個人,秦時鷗還好點,伊沃森傻乎乎的,毛偉龍是大少爺,要是繼續往前走,出什麼事他可護不住。
第0151章 獵鹿獵野豬
準備紮營,尼爾森讓眾人放下行李堆積在一起,虎子和豹子看守行李,四個人帶上熊大去找適合紮營的地方。
山上露宿選擇營地,這是很有講究的,尼爾森是特種部隊出來的精英,這種事情難不住他,試過風向之後,他選了一片距離河道四百多米的山坡南面。
「現在是西北方,我們在南面紮營,可以儘量減小帳篷受風力度。這片山坡周圍沒有什麼樹,這樣就不會有蛇啊爬蟲啊之類的東西,面積也合適,儘量得開闊一些,原因待會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