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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真傻,明知不可問,卻還要問。
我是女人,我也時常犯傻,但女人犯傻是無罪的,女人就是個理智和情感相互戰爭的矛盾戰場,誰占上風誰說了算,所以男人總說女人反覆無常,他們不懂,女人總在和自己較勁兒,那是男人也解決不了的糾葛。
我將Miumiu的“找錯門”的故事講給黎先生,他聽了把我摟得更緊,說:“那麼多找錯人的故事,只有咱們的得以延續了,這就是緣分。”
我反摟住他,問:“大毛,如果當初你打錯電話的女人不是我,是別人,你和那個人會不會也像咱們現在一樣,相擁相愛?”
他先問我為什麼叫他大毛,又問我為什麼會問這種無聊的又不可能發生的問題。
看,這就是男人。
我說:“叫你大毛是因為親切和我想叫,這是我在對你表達好感的方式。我問那個問題也是因為我想知道,為什麼不可能發生呢,如果那個女人也像我一樣對你的簡訊產生了興趣,說不定你們也會在一起的,那就沒有我了。”
我突然覺得有點傷感,被自己的假設嚇了一跳,心裡發抖。
我的理智告訴我,那的確是不可能的,因為我已經出現了,但我的情感又告訴我,假如真有個假如,也許黎先生的妻子就會姓王,姓張,姓田,姓秦,都有可能,我們失之交臂,失去生命里唯一一次遇到真名天子機會,以後只會渾渾噩噩四處碰壁,就為了尋找躲在某一地方的某一個人,但也許,一輩子都找不到,也許,找到了才發現,找錯人了。
黎先生笑笑說:“可我已經有你了,以後都不會再有別人了。”
黎先生只用了一句保證就打消了我的所有庸人自擾,他說的那樣容易,毫無破綻,儘管我心裡明白,有些承諾只是為了被打破才誕生的,有些保證也只是為了蒙蔽別人的耳朵和拖延時間的,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喜歡聽這句話,它來的也很及時,及時的打消了我的惶恐。
Miumiu得知我將她的故事和黎先生分享以後,對我很不滿,我以為她是不滿她的隱私被我消費了,可我想錯了。
她說:“知道麼親愛的,永遠不要在你的情人或丈夫面前誇獎別的異性。他們會吃味的,會以為你變心了,更會以為你是為了暗示分手而打訊號。”
我說:“你是同性,你是我最好的同性朋友,我沒有異性朋友,也從不誇他們,那會讓他們以為我給他們臉了。”
她對我搖搖手指,說:“同性更糟糕!知道麼,專家說了,八成以上的男人都對自己的枕邊人或女朋友的同性朋友產生過性幻想,但有的女人比較聰明,她們從不會製造機會給雙方交流和深入了解,但也有一大部分的女人比較遲鈍,她們覺得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硬要三人行或是搞一團和氣的套路,最後才發現被罰紅牌出局的,是自己。”
我頓悟了,Miumiu說的確實是隨處可見的某種現象。
我說:“那你的意思就是說,我不該對他提起你?你們又不來電。”
她說:“任何事都有可能。我可不是暗示你我們會有什麼,只是叫你防患於未然,怎麼樣,我夠朋友吧?”
我樂樂,不接話。
以前的我,總以為只要不在伴侶面前誇獎別的異性就是明智的,但現在我明白了,在伴侶面前,連同性都不要誇獎。誇獎的多了,令伴侶有了瞎想,令伴侶有機會在腦海里勾勒另一個女人的鮮明形象,那對於男人來說,是致命的誘惑,因為他們對異性的的想像力從不輸給女人。
黎先生和Miumiu是男人和女人,是我的丈夫和朋友,他們最大的不同除了生理上的還有心理上的。
Miumiu會說很多只有女人才明白和願意聆聽的道理,那些在男人的耳朵里只會被劃為無稽之談和自尋煩惱。
而黎先生,他會哄我,逗我,騙我,還會愛我。
這就是區別。
在把Miumiu介紹給鄒之明之前,我沒有對他挑明意思,只是說:“我有個朋友,她是個愛情歷險家,但她最近也遭遇了百年難遇的‘眼鏡蛇’,她需要解藥和開導,我希望您能伸出援手,哦對了,她是您的忠實讀者。”
鄒之明欣然應邀了,不管是作為作者還是情感輔導老師,他都沒有理由拒絕。
但令我惆悵的是Miumiu的反應。
她在見到鄒之明的第一眼,已經落荒而逃,不僅撞翻了隔壁桌的咖啡,還撞到了一個侍應生,在奔出咖啡廳門口的時候,門口的風鈴也被她撞的鈴鈴作響,那個風鈴從沒響的這麼熱烈過。
我追了兩條街才追到她,不是我跑步快,也不是我耐性好,只是我在後面大喊“誰幫我捉住那個女人,我給他一百塊錢”!
我本想用這句話引誘Miumiu自己站住腳的,我以為她願意賺這個錢。
可在Miumiu反悔之前,三個小伙子已經見義勇為的把她攔在路當間,我心疼自己的一百塊,也不禁思忖,一百塊錢該如何均分給三個人。
我把Miumiu押回了咖啡廳,鄒之明一臉鎮定的欣賞我們的狼狽。
我說:“和老師,您也看到了,她是個愛情短跑冠軍,她現在還得了強烈的異性恐懼症,所以一見到您就不知所措了。”
Miumiu瞪了我一眼,為自己解釋道:“我是太激動了,又太害怕了!不都說距離產生美麼,我太崇拜您了,不敢輕易見您。”
鄒之明喝了一口咖啡,擦了擦嘴,露出一抹又斯文又神秘的笑容,他的一言一行充滿了獨特的中性魅力和書卷氣,把我和Miumiu迷得眼花繚亂。
要知道,現在的女孩子已經開始崇尚中性的病態美了。
鄒之明說:“我一聽到韋若的描述就對你很感興趣,你不要害怕,我也不會為難你。我最近正要寫一本新書,就是寫一個女人的愛情歷險的,她的性格一定要鮮明和立體,她的愛情經驗一定要多變和豐富,這樣的女人太難找了,可要是把一堆發生在不同女人身上的愛情故事拼湊在一起,又會互相矛盾,性格也會偏差的模糊難辨,所以韋若等於是幫我找到了女主角!”
Miumiu激動了,她反覆問鄒之明同一個問題,我真的可以當您的女主角麼?
我也激動了,我也反覆在心裡問自己,那上次的兩千塊錢能一筆勾銷麼?
都說名人之所以會成為名人,是因為名人會撒謊,會裝蒜,會斜插打諢,還會過河拆橋。
我本來是不信的,但鄒之明的行為讓我信了。
他很快叫我離開現場,但要把Miumiu留下。
我問,難道我就不能旁聽麼,我也可以給意見的。
Miumiu卻揭穿了我的本質,她說,我的戀愛經驗少之又少,和她相比是小巫見大巫。
他們志同道合,一個鼻孔出氣,就像失散多年的知己,一致對外,很快就把我驅逐出境。
理由是,在書稿成型和出版上市前,所有內容都要絕對保密。
我帶著對名人的唾棄和對朋友見色忘友的鄙視,憤憤不平的回到了我媽家,我爸早了我一步,正在廚房煮皮蛋瘦肉粥。
我小聲問我媽:“您怎麼這麼沒原則,讓他進門是打算原諒他了?”
我媽說:“你爸和我說了,他已經和那個女人分手了,就是房子問題還沒解決。”
我說:“那咱們可得盯緊點,好多情侶都是因為房子才分不了手的。”
我媽說:“大不了就給那個女人。”
我說:“我怎麼覺得應該她給咱們補償啊?憑什麼讓她落下一個房子?”
我媽說:“她不是不孕了麼……”
所以我一直說,我媽是個心軟又好說話的女人。
作者有話要說:
今天我在微博里這麼寫道:身邊又有兩個朋友鬧婚變了,這原本是我認識的人里的最後倖存者,如今一樣走到了盡頭。我記得認識的一對四十多歲的夫妻,一起白手創業,建立自己的王朝,感情甚篤,相濡以沫,直到她被查出不孕症的那日,他們離婚了,老公又找了個年輕女孩步入婚姻。而沒有結過婚的女孩們仍處於被父母催促結婚的夾fèng里。
不知道這是不是一種屢見不鮮的現象,身邊的朋友一個一個出現婚變,朋友的朋友也不能倖免,道聽途說的故事也是如此,離婚成了很簡單的事,比結婚簡單多了。。。但是沒有結婚的我們,還在聽父母念叨“該結婚了”。。。有時候心煩了,就把這句話自動轉化為:“改進圍城了。”
可是,圍城外的人想進去,圍城外的人卻想出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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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男+女=偷13...
我本打著絕不給我爸一個好臉色看的主意,但我媽也不是省油的燈,她連讓我插嘴的機會都不給,一個勁兒的給我夾菜,讓我除了吃就沒時間思考和玩針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