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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掛上電話前,我分明聽到趙希的哭聲,但就是站在女人的立場上,我都不同情她。

    我瞅著我爸說:“我希望這個女人以後都不要出現了。”

    我爸說:“我也希望。”

    回到我和黎先生的小窩裡以後,我才發現包里多了一張存摺,上面印著七位數字,開戶人:韋原。

    我問我媽是不是她放進去的,我媽說,我爸不敢親手交給我,怕我拒絕,只好偷偷塞進我包里。

    我攥著存摺,眼眶紅了,卻鼓不起勇氣說:“我不要。”

    我媽在電話那頭勸我說:“你爸的錢以後還不都是留給你和黎鵬麼,這些錢是他的心意,雖然不多也不算少,在這個節骨眼上你就別賭氣了,先幫著黎鵬把難關度過了再說,咱們自己家裡的帳,還愁沒時間內部消化麼?再不然你就這麼想,不要白不要,你花他的錢那還不是天經地義的事麼?”

    我扁扁嘴,小聲說了一句:“那你替我謝謝他。”

    我媽答應的很痛快:“好!這次我替你說,下回你可要自己說!”

    我也應了她這句。

    是千里馬總會遇到伯樂的,這句話是我在黎先生最困難的那段時期里時時念叨在嘴邊的,我知道伯樂不常有,但我希望有一個伯樂出現。

    後來,黎先生用我們分頭湊的錢又多支撐了兩個多月,終於遇到了伯樂,新的合伙人很犧牲黎先生的魄力和眼光,決定重金投資。按照我媽的話說,之前是我們不走運,喝涼水都塞牙,現在運氣來了,擋也擋不住,睡覺都會樂醒。

    承我媽吉言,黎先生翻身之後,真的是一路坦蕩,一帆風順,公司很快回了本,我們也漸漸還清了債,前後不過是短短一年半的時間,先是Miumiu,接著是我媽,然後是我爸,最後才是他爸他媽。

    我當時提議過兩邊各還一半,黎先生卻堅持原判。

    還錢那天,我和黎先生手拉著手回了我爸我媽那兒,黎先生調侃道:“這回咱們一起跟咱爸說聲謝謝吧。”

    我把頭靠在他的肩上“嗯”了一聲:“看他表現的還不錯,這個提議可以通過。”

    當年的冬天,我和黎先生又吵了一架,因為一點小事,具體原因不記得了,只記得我們吵得很兇。

    和好以後,黎先生抱著我躺在床上,語帶歉疚告訴我,

    56、實體版大結局...

    他這輩子做得最對的事就是娶了我,在他最沒主心骨,最失意,最落魄的時候,我義無反顧的支持他,為他四處奔波,把委屈往肚子裡吞,他不能想像假如沒有最後的兩個月,後果會是如何,更不敢想像假如那兩個月後依然是慘澹收場,他將如何面對我。

    不知道是因為這番話,還是因為吵架後的委屈,我哭得淅瀝嘩啦,一邊埋怨他怎麼能在這個時候告白,一邊腆著臉告訴他:“我願意成全你的世界,因為你的世界裡有我。”

    Miumiu聽到我對這件事的轉述後,表示我和黎先生實在很肉麻,但是她又誇我說:表面上看我是犧牲了小我,成全了黎先生,或許黎先生會對我感恩戴德,但作為妻子,我需要的不是恩情,而是丈夫的需要——唯有成為他工作與生活里都需要的女人,我們的關係才會更長久。

    我笑著回嘴,夫有夫綱,妻有妻術,我是黎先生唯一的戰友,也願意被這個男人永遠占有。

    *

    關於婚姻,關於丈夫,結婚滿一周年的我有如下解讀:

    他或許是這輩子最讓我頭疼和心疼的人,正是因為如此,他才重要。

    開心的事和他分享,痛苦的事也和他分享,時間一長才發現,這些開心與痛苦大多與他有關,他逐漸替代了父母,成為我生命中最獨特的存在。

    他永遠比我自己更清楚我的缺點,卻還能包容我,我亦然。

    在他面前,我是最真實的自己,我們時常吵架,甚至離家出走,但我們都會厚著臉皮跑回來,然後彼此約定將來,那是因為我們已經分不開。

    他再不好,也只有我能批評,外人沒有資格介入。

    我們越來越有夫妻相,不管是品味、喜好,還是長相,對於未來我們也只有兩個共同的願望,一是牽手,二是開心永久。

    我的他,叫黎鵬,我叫他“黎先生”和“大毛”。

    而這輩子,我只做過兩件對的事:

    第一件事,是我愛上了黎鵬。

    第二件事,是我嫁給了黎鵬。

    (完)

    作者有話要說:實體書和網絡版有出入,劇情有修正。喜歡本文的可以買書來看看,網上買書並留言的童鞋,歡迎到我的微薄向我索取《妻有妻術》的明信片和書籤,是我自己找人設計和印刷的,不成敬意~\(≧▽≦)/~啦啦啦

    57

    57、一賤鍾情01...

    從每一次一見鍾情到夢醒,都是一次天堂到地獄的過程。——Miumiu

    我叫Miumiu,父母離異。

    後來老爸娶了一位華僑,媽媽嫁到南方,他們離婚時將共同擁有的房子送給他們唯一的女兒,原因只有一個,若是這筆房產歸於雙方中的任何一個,雙方都會不滿,不如留給他們曾經的愛情結晶,紀念他們曾經來過。

    於是在他們互不妥協的前提下,我得到了一棟立在自己名下的房子。

    但是沒幾年,我就將它變賣了,因為在它體內所裝的全是我們“一家三口”曾經共同經歷過的事——我不願睹物思人,尤其是思念不會同樣思念我的父母。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沒有人會管我這個多餘的人,只除了他們定期存入我銀行戶頭的錢。

    可以說,在我二十八歲這年,我已經有足夠的條件待業當個米蟲了,無需工作,無需為信用卡透支額度而發愁,無需擔心找不到男朋友,甚至我的閨蜜韋若也在這一年誕下了一個小男孩兒,圓了我當乾媽的心愿。

    做女人做到這步,也沒有幾個。我還求什麼呢?

    可惜,我不快樂。

    有人說,人之所以不快樂,是因為他/她總在計較自己沒有什麼,而沒有看到自己得到了什麼。

    我承認我斤斤計較,因為我沒有老公,準確地說是沒有“另一個黎大毛”。

    在二十八歲以前,我是個不婚主義,認為男人就像錢包里的錢,早晚會離開自己,不可靠。

    所以,要是有很多很多的男人當替補,失去一個還有下一個,那就像錢包里有很多很多的錢,這一刻花完了,下一刻還會冒出來。

    這樣的想法,截止到韋若做完月子後的第三天。

    我去她家裡看她,順便看到了她的二十四孝老公黎鵬,她的黎先生,她的大毛——我沒有的“東西”。

    黎先生張羅得很起勁兒,像是打了雞血。

    我也覺得他應該是打了雞血,自己的公司做的蒸蒸日上,日進斗金,老婆韋若又賢良淑德,近日還給他添了個大胖小子,這些不都是人生里的雞血麼?

    我對韋若說,我很羨慕她。

    她驚訝的回望我,說:“咱們認識這麼久以來,從來只有我羨慕你的份。”

    我說:“可是現在,我有的你都有了,你有的,我卻沒有。”

    她問我是什麼,我說我沒有“另一個大毛”,也沒有“另一個小毛”。

    她笑了,拍拍我的手,老生常談道:“要是碰到了合適的,也該考慮一下以後了。”

    我還記得幾年前韋若剛結婚時,我們也說過類似的話題。

    當時我正準備賣掉父母遺留的房產,並且要用那筆錢去開一家屬於自己的咖啡館,因為在那間房子裡只有我,而咖啡館則能裝下天南地北的很多人——我可以時刻幻想我是金香玉,有一家龍門客棧。

    聽到我的想法後,韋若問我住哪裡,我告訴她,我會租房子住,以後有了積蓄,再買一間小一點的套間,只睡單人床,只準備一雙碗筷、拖鞋、牙刷、毛巾。

    她說,我這番計劃說中了她心中最柔軟的部分,要是沒有黎先生,或許她也會選擇這種生活。

    然後,她又說:“Miumiu啊,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是可以永遠獨居的。人是群居動物,總需要找個伴兒的,那個伴兒可能是男的,也可能是女的,總之一定要是活的。”

    我告訴她,我會養寵物。

    ——後來我也確實養了一隻貓,我叫它大喵。

    韋若有大毛,而我有大喵,韋若則認為人和寵物是不能比擬的,因為寵物不會和我說話,也不會和我溝通,更不會在你有病的時候帶你去醫院。

    我卻反擊道:“那我爸媽呢?他們曾經是我的伴兒,是彼此的伴兒,現在他們各自又找了新伴侶,心裡再沒我這個人的存在了。這說明什麼?說明伴侶是不可靠的,是可以隨時更新和換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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