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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他們都不識貨,昨天尤先生誇我幽默。”
她說:“哦,你們太配了。”
終於從Miumiu口裡聽到我想聽的話,我心滿意足的回了家,登陸QQ準備窺伺尤先生的QQ資料。
他居然在線,在線也不跟我說一聲!
哦,我忘了關機了。
“若若,睡得好麼?”
“不怎麼好,我發燒了,剛才還出了一身的汗。”
“發燒了?吃藥了麼?”
“吃了,藥真難吃。”
“要不要我煮粥給你喝?麥冬豬骨粥,你最喜歡的。”
他真有才華,不發展成男朋友太吃虧了。
“不用了,我在外面買了早餐。”
“一個人住,要注意身體。”
“嗯,謝謝你。”
“跟我還客氣?”
現在客氣,是為了以後的不客氣。而且我們只是第二次聊天,聊天的內容已經如此深入,我很欣慰。
之後的兩天,尤先生常在線。
自我堅持不去醫院開藥之後,他寫了幾個藥名給我,還有湯譜。
我感到愧疚和心虛,但我不後悔,就像個海面一樣不斷吸取他的關懷,因為我知道,關懷的付出是收不回去的,我需要他對我難以自拔。
第三天晚上,我回到我媽家吃的飯,家裡沒有爸爸,因為我當他死了,我媽也當他死了,儘管他還活著,在別的姑娘的懷裡活的好好的。
我一直不能理解這個五十歲男人的心理。既然他已經選擇躲在我媽的懷裡撒嬌,為什麼又要找一個陌生的懷抱?
男人和女人不同,最幸福的女人一輩子只有三個男人,一個是她爸,一個是她丈夫,一個是她兒子。
當然,有時候丈夫也像是個兒子,或是孫子。
而男人對幸福的定義則比較混亂,他們不能選擇有幾個媽,但是卻希望有一個以上的妻子,或者情人。至於孩子,若是不需要他們撫養,多幾個少幾個也是無關緊要的。
就像我爸。他和我媽已經分居,正在辦離婚,同居的新伴侶是個大我兩歲的女人,樣子我沒見過,聲音我沒聽過,但她隱身的同時也勾走了我媽的半個幸福。
在這一點上,我遺傳了我媽。
張力甩了我,我爸甩了我媽和我,我失去了做一個幸福女人的半個權利,所以,我要再找一個靠譜的生下第二代,用這半個權利賺取雙倍的幸福。
我媽熬了魚頭湯給我,我喝了半鍋,因為我要是不喝,湯就剩下了,剩下了就要倒掉,那她的心意就只能被下水道笑納了。
我爸愛喝魚頭湯,我也愛喝,但我媽不吃魚,更恨魚腥,所以剩下的半鍋湯我還要打包帶走。
吃過了飯,我媽問起我和張力的情況,我毫無隱瞞。
我媽很氣憤:“男人沒一個好東西,那個女人是誰?”
我眨眨眼,很想告訴她我不知道是誰,就像她也不知道我爸的第三者是誰一樣。
我說:“是個男人,所以我心裡好受很多,他們註定不能註冊,因為他們的情敵是婚姻法。”
我媽不再氣憤了,震驚取代了她的一切情緒。
她說:“再找一個,你還年輕,有的是資本。”
我笑笑,靠在她肩膀上,替我爸撒嬌。
她說:“那你工作做得怎麼樣了?”
我說:“有個新公司挖角,我想過去試試。”
她說:“哎,你們年輕人就愛折騰!”
我媽是個很好騙的女人,所以才會被我爸騙了三年才分居。
但在婚姻上,我媽很先進,結婚、生女、分居、鬧離婚,我永遠追不上她的腳步。
離開了我媽那兒,我回到家,開始思考是不是過幾個月就搬回家住。
我身處的小套間已經交了三個月的房租,是為了我和張力準備的,可喜的是,搬進來的那天,張力也對我提出了分手,我剛要從兜里拿出來的鑰匙也掉了回去,所以張力不知道他曾經有個窩。
放下魚頭湯,打開電腦,我毫無準備的登陸QQ,還沒開始對尤先生發牢騷,已經看到這樣一句留言。
“你不是若若,你是誰?”
我一驚,手一抖,胳膊肘碰到了魚頭湯,湯倒在了鍵盤上。
也就是說,我連打字回復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我,韋若
男主:黎先生(尤物)
男配:和睦(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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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女=緣04...
尤先生見我在線,卻沒人回答,再次說道:“我很肯定你不是若若,你怎麼解釋?”
我一向是個敢作敢當的人,從不逃避現實和債務,當然,我也沒有欠債。
我很想告他我確實不是若若,我也討厭當若若,我就是我,我需要和他談談,好好的談談。
我打開手機,快速發了條簡訊過去。我打字很快,快得連我的眼睛都跟不。
“我不是若若,我也是若若,我是另一個若若,我是有心騙你的,因為你打攪了我一個多月,出於禮貌,也出於好奇,我不得不和你交個朋友。”
過了大約一分鐘,QQ上出現了有先生的回覆。
他說:“謝謝,你讓我知道這一個月來,我不是一個人。”
我眨眨眼,用手機回道:“不客氣,可我也欺騙了你一個月,對不起。”
又過了半分鐘,他仍在QQ上做出回覆:“既然你不是若若,你能不能告訴我若若在哪裡?”
我說:“她應該是上一個機主,或者是上上個,總之,這個號到我手裡一個多月,我沒接到過找若若的電話,除了你。”
他說:“她失蹤了。”
我說:“連手機號都換了。”
他說:“她真狠心。”
我說:“她斷的一乾二淨,有利於你發展下一個。”
例如,我。
上大學的時候,我很嫉妒臨班的一個女生,不是因為她比我漂亮,也不是因為她受男生歡迎,更不是因為她家裡有錢,只是因為我喜歡的男生也喜歡她,他們交往了,又分手了,前後不到四十八小時,那男生痛不欲生,而她,又有了下一個。
哦,對了,男生們還送給她一個外號:公共廁所。
我想,如果再見到她,我一定會跟她說:“曾經有個男生喜歡你,你甩了他,他很慘,我比他更慘,因為我喜歡他,他不知道。還有,女人長得漂亮不如活的漂亮,活的漂亮的女人一輩子只和一個男人睡覺,直到皮鬆肉垮,長得漂亮的女人有資本讓男人排隊跟她睡覺,但沒有男人願意住在公廁里,除非他是門口收費的。”
可想而知,我也是討厭“若若”的,雖然我還沒見過尤先生,她卻已經在我們中間了。
尤先生似乎慎重考慮了我的提議。
他說:“我想見你。”
這是他第二次說要見我。
我說:“我也想見你,可我沒臉見你,我連聽你聲音的勇氣都沒有。”
一說完,我就後悔了,立刻做出補救:“除非你能幫我找一個理由。”
他說:“我有三個理由,第一,你拿走了我的湯譜;第二,我支付了我的關心兩日,已經被你兌現了;第三,我要確定你是男是女。”
他說的太好了,讓我無力反駁,尤其是最後一條。
我問:“你是律師麼?”
他答:“不是。”
我又問:“那你就是辯論家?”
他答:“不是,我是個商人。”
我悟了:“難怪你這麼會討價還價,在剝奪對方權利的同時,還能讓對方有種物有所值的成就感。”
他在QQ上發了一個笑臉給我,笑的很悶騷。
我們約定在市中心的某家火鍋店裡,據他的話說,這家離我們都不算太遠,距離上對我們都公平。
我問他為什麼要選在火鍋店。
他說:“隔著水蒸氣,霧裡看花。”
我想,這樣也好,因為我還不知道他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美是丑,如果他外表不幸,還有火鍋吸引我。
男人這種生物很難說,長的高的腦子不好,腦子好的長相不好,長相好的能力不好,能力好的口才不好,可一個各方面都好的男人又不會看上我。
儘管如此,我還是希望尤先生各方面都好。
第二天赴約前,我找Miumiu做我的服裝設計師。
她為我挑選了一條黑色的真絲長裙,理由是:莊重、神秘,如果我笑,它可以凸顯我的女人味,如果我不笑,它可以讓我變身復仇使者,這是一件適合詮釋任何角色的戰鬥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