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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元先生是聰明人,但不是天才~他所得的一切都是自己拼出來的,無論金錢還是地位。
so,醬紫的他不會把屬於他的任何拱手讓人,且會不擇手段。
表看小元哥哥對小順像個溫柔的情人,對旁人……可是毫不留情噠=3=
這樣的他是你喜歡的愛人嗎?
第26章 風起(1)
照片是開機儀式時被狗仔抓拍的,稍顯模糊, 角度也不好, 可仍舊能認出那是元先生和林沫。
原本用來覆蓋攝像機的紅綢落在她臉上, 而元先生剛巧替她揭開。這一幕像極了新嫁娘被掀起了紅蓋頭,尤其是林沫一眼可辨的欲語還休。
儘管元焯心情不壞, 甚至雲淡風輕地評價:“手速還不錯, 可惜拍攝手法有待提高。”但林沫並不愉快, 不過隨手一翻, 就看見元先生的微博已經被攻陷。
曾經默認“不干涉元先生私生活”的財經粉們也紛紛按耐不住前來求證:接二連三的同框, 難道,他們元先生真的栽在名不見經傳的小明星手裡了嗎?
當先最上方的一條,格外扎眼【元先生,自米蘭時期我就一直關注你,本以為你與其他富二代不同, 沒想到,歸國後也不過是跟不入流網紅廝混而已,著實幻滅。】
居然還有不少人給這條點了贊。
林沫虎牙咬著下唇,皺起眉:“又把你給扯進來了……”
她還想往下翻,卻被元先生抽走了手機, 拇指一按直接給熄屏了。
“沒什麼可看的, ”將手機丟到一旁,元先生淡定地在她額頭一吻, “鬧一鬧沒意思就消停了。”
“我怕會拖累你,”林沫很清楚, 在他們那個圈子裡一個值得信賴、專業的形象多麼重要,一旦被扣上紈絝的帽子,首先元老先生就不會給他好臉色,“我給卉春說說,還是澄清一下吧。”
“澄清什麼?說你不是網紅,還是說我不是紈絝子弟?又或者,說我沒有被你誘惑?”他俯身貼近她耳畔,低語,“……除了對你的評價,他說的每個字我都認可。我就是想把愛人放在手心的普通人,沒什麼值得掩飾。旁人覺得我是怎樣不重要,愛幻滅就讓他幻滅去吧,與我何干。”
林沫輕輕朝後退了一點,認真地看著他的眼睛:“演戲是工作,愛情是生活,我不想混為一談。尤其是現在……”現在和她捆綁在一起,對他百害而無一利。
元焯沉默,抬手在她頭頂一揉:“我尊重你的想法。”儘管對於網民自發的猜測,他本是樂見其成的。
他起身,背對著她脫下純白的T恤,俯身去取掛在一旁的襯衣:“……你不想公開,我們就不公開。這些事,你不用操心。”
林沫鼻子一酸。
他已經轉過身來,一手繫著扣子,一手在盤膝坐在床邊的林沫頭頂一揉:“你到現在還沒明白,我從來不怕被你‘拖累’,只怕你不來‘拖累’嗎?”
“我懂……”她一如既往的溫和,卻又隱隱透著些許固執,“可是能不能給我個機會,不做你的負擔,光明正大地站在你身邊。”
“好。”他毫不猶豫。
林沫跳下床,取了元先生的領帶過來,墊起腳細細地替他系起:“不過,我總覺得有點不安,我總覺得左琴不是一個人。”@無限好文,盡在晉江文學城
元焯輕笑,看來她的敏感不曾消失。他正在抽絲剝繭地追查,左琴和那個爆破師是直接肇事者自然不能放過……而背後的始作俑者也一樣要付出代價。
“小順,”元焯低頭看著她長長的眼睫,“你只管專心拍戲,做你想做的事,其他的……留給我來操心就好。”
林沫知道自己做不來勾心鬥角的事。說白了,她喜歡演戲,卻厭惡娛樂圈,討厭沒有隱私的生活,也厭倦人與人之間赤/裸裸的等價交換。
在元先生溫柔的輕吻里,她終於點了頭:“……我知道了。”
元焯要趕回N市,林沫要留在影視基地準備明天的拍攝,一時間難捨難分,好不容易才狠下心把元先生推走了,正要摸出手機,門鈴卻響了。
來人是卉春,頂著紅撲撲的臉擠進門,上上下下在林沫身上一通檢查,末了長舒一口氣:“還好你沒事!這劇組安保行不行啊,不行咱不拍了!”
林沫牽她進屋,倒了杯溫水遞過去:“不關劇組的事,這次是有人背後搗鬼。”
等林沫把前因後果一一講了,卉春一口水也沒喝得下去,愣了半晌才罵了句髒話:“我就知道左琴這女人不是什麼好東西!那天我在天頤碰見過她,在洗手間裡補妝來著。”
“哪天?”
“就事發前幾天,”卉春仔細回憶了一下,“不過說起來……在遇見她之前,我還遇見了另一個人。”
“誰啊?”
卉春猶豫了一下:“元總,我出電梯時候剛好遇見元堯、元總,緊接著在洗手間遇見的左琴。”
林沫一愣,又是他。
“我總覺得,他對你……特別有敵意。”卉春試探地問,“之前你和他有什麼過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