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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眉雙手抱胸,趾高氣揚。容母臉色不善,眼神陰鶩。

    容父為難地看向容家母女,又巴巴地看向聶良辰,捶打著憋悶的胸口,“你們是也要逼死我,逼死我,你們就開心了。”

    閆放報警後,聶良辰和蘇清晏、閆放被警察帶到公安局。做完筆錄,案情簡單明朗,經過審批很快立案,聶良辰做為犯罪嫌疑人當場應被拘留,蘇清晏預先請來的律師為她辦理了取保候審。

    從醫院到警察局最後回到家,聶良辰一直處在懵昏麻木的狀態,有呼吸但沒生氣,有動作但沒靈魂,就像被一起意外車禍直接撞成的植物人,心臟正常跳動,生命體徵正常,但失去了大腦的功能,沒有意識、知覺、思維。

    閆父的死太突然,太意外。她根本難以相信,不能接受。

    “我殺人了。”

    客廳里,沙發上的聶良辰眼神空洞,像具沒有靈魂的洋娃娃,晦暗機械的四個字像是觸

    動後的機關,從她的嘴裡發出來。

    蘇清晏輕輕地捧著聶良辰的後腦,額頭抵著她的,眼睛看著她,“良辰,你看著我,看著我……你沒有殺人,是不小心,是意外,是意外……”

    聶良辰黑色的瞳仁映出蘇清晏的樣子,她無神的眼睛中漸漸有了一絲亮光,“阿蘇……”

    蘇清晏哄著聶良辰在臥室睡下,她像嬰兒一樣蜷縮在他懷裡,他一下一下溫柔地輕撫著她的背,她的神精慢慢鬆懈下來,漸漸睡著了。

    蘇清晏擔憂地看著睡著的聶良辰,吻了一下她的額頭,輕手輕腳得起床。

    書房,聽到蘇清晏要求聶良辰辯護無罪的律師表情肅冷,他在業界是出名的專攻刑事案件,勝訴率高達98%,經驗豐富,從業來不少碰到複雜難打的案子。但不在最後一刻宣判,他從不會向自己的當事人保證一定勝訟。

    “蘇先生,據我了解的案情,還有醫院出具的關於閆父的死亡原因,確定是因為摔倒而導致的後腦顱骨受損出血,因搶救無效而死亡。蘇太太推倒閆父的行為屬於過失殺人罪,但在案件發生的過程中,當時是閆父拿著剪刀要對你進行人身攻擊,蘇太太情急之下才推倒閆父,致其摔倒死亡,又屬於無限正當防衛。根據《刑法》 第二十條規定,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法律有明文規定,但在庭審的時候,往往一些行為發生很難界定,詞語的定義又容易產生異議。我為盡最大努力為蘇太太開脫罪責。”

    案子偵破得順利迅速,警察警察去了案發現場調查,當天發生的事情很多人都在場,看得清清楚楚,得到了很多目擊者基本一致的證詞,再去醫院得到閆父死亡的具體原因證明,查清聶良辰過人殺人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將案件的所有資料證據移送到人民檢察院審查。

    這半個月以來,蘇清晏一直陪著聶良辰,把公司的事全都擱置在一邊,陪著她去接受訊問,幾乎寸步不離。

    不時的受到訊問,一遍一遍去回憶事情經過,交待實情,面對嚴肅的辦案人員。聶良辰不良的情緒進一步惡化,開始整晚整晚的失眠,吃不下飯,掉頭髮。短短几天時間,整個人瘦得厲害,變得毫無精神光彩。

    “良辰,你再吃一點。”蘇清晏半勺飯半勺菜的餵聶良辰,勸她再吃一口。聶良辰吃下去,一會兒又難受乾嘔,把飯吐出來。

    她反應強烈,蘇清晏不忍心再逼聶良辰吃飯,又哄她回房去睡覺。他抱著她,摸到她身上突出的骨頭,心如刀絞。

    聶良辰的眼廓凹陷,眼圈一團青影,閉上眼睛,就是閆父倒在地上,地上流著很多很多的血,那些血流到她的腳底,像有了生命爬到她的身上,染紅了她的衣服,染紅了她的眼睛。

    根本睡不著。

    聶良辰抱緊蘇清晏,在他的懷裡汲取溫暖和安全。

    “阿蘇,我會坐牢嗎?”

    蘇清晏感覺到聶良辰的不安,也緊緊地抱緊她,像要把她嵌進自己的身體裡。

    “不會的。你會沒事的,一切都會過去的,都會好的,相信我。”

    暴雨過後就是晴天,黑暗過後就是黎明。所有的一切悲傷、苦難都會過去,迎接他們的將會是光明、美好。

    人民檢察院審判過後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很快進行開庭審理。

    以往都是在電視劇電影裡看到的庭審,如今聶良辰就自己站在庭審現場中,而且是站在被告人的席位。

    嚴明肅正的庭審室,上面坐著清一色黑色制服,冷峻臉龐的法官。聶良辰不由自主地開始心慌意亂,眼睛在下面的旁聽席去找蘇清晏的身影。

    坐在輪椅里的蘇清晏一直注視著場中的聶良辰。曾經,他煞費苦心,做夢都想將閆放送上法庭,站在被告席的位置,接受應得的法律制裁。可現實多麼諷刺,他推上法庭的是聶良辰,他把她置於危險的境地,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他的妻子,而站在原告席上的卻是閆放。現實給了他一個響亮的巴掌,一巴掌將他打翻在地。

    看到聶良辰看過來,蘇清晏的眼神變得柔軟如水,露給她一個安心的笑容。

    小錘子“咚”地一聲,庭審開始。

    案情陳述完畢,原告人閆放的代理律師闡明事實,提交閆父死亡原因的司法鑑定書和相關證據,指控聶良辰的過失殺人罪。聶良辰的代理律師否認她的過失殺人罪,而判定她是特殊防衛。

    案發過程中,在場的很多目擊者都能夠證實,閆父當時是拿著剪刀沖向蘇清晏,其行為構成無限正當防衛當中的行兇。由此閆放的原告代理律師卻提出異議,那只是一把小剪刀,斷定行兇是誇大扭曲,言過其實,認為聶良辰的防衛過當。

    剪刀雖小,但行為不慎,也完全能夠殺人,屬於兇器。並且當時閆父從進公司就情緒激動開始對蘇清晏辱罵,在拿剪刀沖向蘇清晏時是掙脫了兩個保安的束縛,情緒憤怒失控,最關鍵是他衝過去說的“魚死網破”四個字,依據可以定性閆父的行為是對蘇清晏造成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兇。而蘇清晏和聶良辰夫妻情深,在眼看丈夫生命受到威脅,聶良辰情急之下,推開閆父,是人之常情,正常的反應。她推開閆父的行為本意完全是免於自己的丈夫受到人身危害,屬於特殊防衛。

    律師又說明在從整個案發到開庭審判前,閆父摔倒在地被送到醫院救治,她一直緊隨其後,沒有逃避責任。在報警和後續的調查中,也是如實說出實情,沒有隱瞞說謊知情不報,

    積極配合辦案人員,認錯態度良好。

    坐在前面審判的三名法官左右小聲交流。

    “咚”地一聲,審判長手裡的小錘子砸下,宣布暫時休庭。

    第40章 第40章

    休庭之後,代理律師和閆放在討論案子。

    “閆先生,根據剛才的庭審情況,結果可能不太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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