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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突然有個自稱李金子的女人來自首,說自己是綁架朴元茂的元兇。她說,通過廣播聽到自己在電話中的聲音之後,因受到良心上的譴責來自首。而且,警察在李金子供出的地點找到了朴元茂的屍體。
一個善良的殺人犯的故事(6)
雖然可以確定李金子是犯人,但是把整個事件看成是她一個人所為是很難想像的。作為犯人應該知道的一些事情,李金子並不知道。
當時,負責審問金子的刑警當中,就有調查組的班長崔順石。他也是在眼皮底下放跑了誘拐犯的刑警中的一員。
“誰是共犯?”
崔順石班長在審訊室來回走動,催促著面露痛苦的金子。在反射玻璃外,有其他刑警和高層領導注視著他們。
“共犯?我不是說過沒有共犯了嗎?”
被弄得簡直哭笑不得的崔班長狠狠地掌拍了下桌子,金子突然開始深呼吸。子正好做了五次深呼吸之後,金子慢慢穩定下來。
“究竟我得說幾次啊?”
“那麼,你就說說那個珠子是怎麼來的吧!”
“哦?”
“剛才你不是說過曾經見過一個珠子但不知道它的去向!元茂最喜歡的大魔王珠子,那是什麼顏色?”
金子好像在回憶似的皺著眉頭,崔班長停下腳步注視著金字的臉,所有感情都赤裸裸地流露著的臉。
“淺綠色……”
但是,馬上又露出了失望的表情。透過崔班長的表情,她知道了自己的回答是錯誤的。金子突然開始流淚。
“有殺完人不承認的人,但是沒殺過人的人怎麼可能會說自己殺人了呢?”
金子好像很冤枉似的哭鼻子抹眼淚,抽泣著。
“為什麼不相信我呀?因為是殺人犯就不相信嗎?你們要是總這樣的話我可受不了啊……”
崔班長嘆口氣,看著堅持說自己是犯人的金子。
“我們不是說你不是犯人,而是說你一定有共犯。請你說出共犯是誰,共犯!”
“我說過沒有的嘛!沒有的東西我怎麼編出來呀。”
“那麼,汽車也是你開的?是你偷的車?”
“我雖然沒有駕照,但是會開車的,請相信我吧……”
“那是什麼車?”
“EXCELL……是EXCELL。”
這時,從外面走進一名刑警把崔班長叫了出去,崔班長被叫到署長室。
“你沒看見那些記者在外擺著架勢盯著我們呢嗎?怎麼拖這麼久?”
“因為還有很多疑點……”
“啊,你也真是的,真是個發悶的傢伙!你知道現在有多少誹謗嗎,難道你不清楚嗎?被綁架的兒童已經遇害,有共犯但是沒抓到,你這麼說看看,你是不是想看我怎麼下台啊?不管那孩子是主犯還是共犯,犯罪的事實不是很確切的嘛!我們並不是抓了無辜的人呀!”
“但是……”
“我一會兒把記者們叫進來,九點晚間新聞之前你一定要辦完!”
不顧崔班長的反對,警務署長單方面主張公開審訊場面並舉行記者招待會。公開審訊室是想通過輿論向社會公布他們並沒有採取強制性的審訊手段。
記者們向著審訊室蜂擁而至。
崔順石班長重新站到金子面前。
“元茂拿著的大魔王珠子究竟是什麼顏色?”
崔班長的口氣多少有些軟了下來。金子重新轉動了腦子。
“白,白色……”
突然,崔班長狠狠地合上擺放在自己面前的文件夾扔在金子面前,然後用手指暗示地指了指橙色標誌。
“對,對了!好像是橙,橙色。”
17
朴元茂兒童綁架殺人事件移交給檢察院之後,雖然崔班長想重新調查一下諸多疑點,但那也只是想法而已。幾乎沒有一件事是他能做的。犯人被拘留的消息通過輿論公布出去以後,那麼多的信息提供也嘎然而止。再也沒有出現說看到被綁架的兒童或和兒童在一起的犯人的目擊者。
從犯人被拘留開始,所有的過程並不是通過證據或目擊者的供詞而形成的,而是根據犯人的自首和自白形成的,所以除了金子重新翻供之外,就算再有其他主犯也沒有辦法翻案。暴露出來的證據太明顯了。向朴元茂家裡打電話來恐嚇要錢的聲音也分明是李金子,在李金子交待殺死綁架兒童的地點也發現了屍體。雖然有這麼明確的證據,但是從奔走於現場的調查官的立場來看,還有很多解不開的疑團。
‘如果金子是犯人,為什麼需要那麼多的現金?’
一個善良的殺人犯的故事(7)
金子交代,為了玩遊玩和獨立生活,還說本想要一千萬就算了,但後來一想,乾脆就要一個億。當時,如果元茂的母親要求減一點她就會減少的。
金子自首後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有情報說,有人曾目擊過金子領著其他小孩子。另外一個犧牲者?還是……這可是一定要確認的部分。雖然看上去警察非常徹底地調查了金子的周圍,但是因為時間關系所有過程都進行的特別匆忙。沒有來得及確認的地方不是一兩處。
但是,在那之後崔班長再也沒有對此次事件進行更多的調查,因為時間關係。根本沒有時間。那次事件之後沒多久,在關內發生了幾起劫匪事件。那是由幾個二十歲左右的傢伙專門針對女子經營的美容院或啤酒屋、強暴女職員或女主人並搶奪金錢的惡性搶劫事件。強烈譴責治安敗壞的輿論報導越來越嚴重,上級開始天天下令緝拿犯人,刑警們也為了追蹤劫匪連續幾個月都不能回家,只能在警署值班室過夜。那種情況下,只靠疑點就要求重新調查已經結案的案件是根本不可能的。
這就是崔班長一想起金子就陷入錯綜複雜心情的理由,崔班長只能自我安慰,當時的狀況自己一個人能怎麼樣。過了幾年之後,對那次事件的記憶已經很淡漠,幾乎都要忘記了。這在他經手的無數案件中,是唯一的一個。
18
兒童福利院院子裡,正在融化的雪又重新凍結成冰場。金子抽完一支煙走進福利院,向收發室的女職員諮詢後,進入領養信息中心。金子站在看起來非常親切的女職員面前,
“您好!可以諮詢一下嗎?”
“哦,啊?”
“我想了解一下十三年前被領養的一個女孩子的情況。”
“如果您想了解領養信息,就需要領養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親生父母的姓名和出生年月日、委託領養的人的姓名、寫上領養的地區和設施名稱等具體的信息。”
女職員用機械的口氣念書般說著。
金子想了一陣,自己是不是了解女職員剛才所說的全部內容。她知道的只有孩子的臉。委託領養時,根本不可能使用孩子真正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及親生父母的姓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