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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張世橋下班算早的,八點多就回到了家,他剛走到家門口,發現對門那個漂亮的臭臉小孩正蜷著身體坐在地上,張世橋是個熱心人,以為他是哪裡不舒服,趕忙過去拍他問:“哎,你怎麼了?”

    鍾靈被他拍醒了,睜著一雙惺忪的眼睛看他,道:“我沒帶鑰匙。”

    張世橋看了看鐘靈背後緊閉的大門,又問:“吃過飯了嗎?”

    鍾靈搖了搖頭,肚子不客氣地適時發出一陣咕嚕聲。

    張世橋笑著問他:“去我家裡坐坐?”一手把他拉了起來,鍾靈縮在地上坐了半天,腿都麻了,差點沒站穩,張世橋又一手把他扶穩了,轉身就去開自家的門。

    張世橋剛要進家,回頭看見鍾靈還站在原地,不由又朝他喊道:“過來啊。”

    鍾靈抿著嘴,手裡揪著書包的肩帶,臉色有些猶豫,張世橋一把將他拉了過來,推著他的後背進了門,“別磨磨蹭蹭的,你不是都餓了嗎,進來有飯吃。”

    張世橋的家就是個髒亂差的典型,報紙雜誌擺得到處都是,衣服亂扔,桌子上還放著上回吃完飯沒洗過的碗,屋子裡瀰漫著若有似無的怪味,鍾靈忍不住皺了皺眉頭,張世橋有點不好意思,三兩下把沙發上的東西都挪開,笑嘻嘻地招呼他坐下,“平時忙,沒空收拾,家裡有點亂,你先坐一下,我去做飯。”又打開了電視機,“你要看動畫片嗎,喏,想看什麼自己調。”隨手又把遙控器遞了過來。

    廚房裡食材有限,張世橋只煮了麵條,又給一人煎了一個雞蛋,他伸頭往客廳里招呼鍾靈過來吃麵時,發現鍾靈正趴在茶几上寫作業。

    張世橋吃著熱乎乎的麵條,道:“怎麼樣,我手藝不錯吧?我還沒吃過味道比我做的還好的面呢。”

    鍾靈朝著麵條吹氣,沒抬頭,“嗯。”

    張世橋不慡了,“你就‘嗯’一聲啊?”

    鍾靈這回抬起頭說道:“謝謝叔叔。”

    張世橋有點哭笑不得,道:“你在學校里一定特別不受歡迎吧?”

    鍾靈想了想,實話實說道:“不是。”

    “我要是跟你同班,一定總想找個機會揍你。”

    鍾靈一點也不在意,“哦。”

    張世橋又問:“你今年多大了?”

    彼時鐘靈剛剛過完生日,答道:“十一歲。”

    “叫什麼名字?”

    “鍾靈,鍾靈毓秀的鐘靈。”

    張世橋刺溜吸了一串麵條,道:“我叫張世橋,在南站派出所當警察,以後你就跟人說你是我罩的,不然照你這副樣子,說不定哪天就被人揍了。”

    鍾靈覺得他這樣子看起來反而才更像個混混,嘴裡還是說道:“謝謝張叔叔。”

    張世橋不滿,“別叫我叔叔,叫我橋哥。”

    鍾靈乖乖叫了一聲:“橋哥。”

    等二人吃完麵條,時間已經九點多了,鍾靈繼續做他的作業,張世橋躺在沙發上看電視,時不時朝鐘靈瞄一眼,他覺得這個小孩是真有點怪,明明看著很懂事,卻讓人覺得他一點都不乖,表面的禮貌顯得早熟又敷衍,整個人冷冰冰的,好像不願意接近別人,也不想別人靠近他。張世橋像他這麼大的時候就是個皮孩子,上樹抓鳥,下河摸魚,時不時跟男生打一架,偶爾也扯一下女生的辮子,他可從來沒見過鍾靈這樣的孩子。

    等鍾靈寫完作業,張世橋透過貓眼看了看對面的大門,道:“不知道你家裡人回來了沒有。”

    鍾靈看了看四周,沒發現電話機,便問道:“橋哥,我能不能借你的手機給我媽打個電話?”

    張世橋把手機遞給他,“喏,拿去吧。”

    鍾靈在電話里跟他媽媽說了些什麼張世橋也沒聽清,沒一會兒鍾靈就把手機還了回來,張世橋問:“你媽媽怎麼說的?”

    鍾靈輕描淡寫地說道:“她下午臨時出差,今晚不會回來了。”

    “那你爸呢?”

    鍾靈把書一本一本地塞回書包里,頭也不抬,“他現在已經是別人的爸爸了。”

    張世橋一愣,見鍾靈背起書包一副要走的樣子,忙攔住他問:“你要去哪?”

    “我去同學家里借住一晚。”

    “都這麼晚了,你一個小孩在外面亂跑不安全。”張世橋故意嚇他,“現在外面到處都有人販子,專門愛拐你這種漂亮小男孩,沒準一個不小心你就被賣去給別人當兒子了。”

    鍾靈抬起頭來,張世橋覺得他眼神裡帶著股狠勁,“我寧可去給別人當兒子。”

    張世橋聽著這話覺得一陣心疼,語氣也禁不住軟了下來,“你今天別走啦,就在我這湊合著住一晚吧。”他幫鍾靈把書包拿下來,把人按坐在沙發上,揉了揉他的腦袋,“有句話怎麼說來著?有困難找警察,你面前就站著個警察呢,還去麻煩人家幹嘛啊。”

    那天過後,兩人又是很久沒碰過面,直到下個月初,又到了一個鍾靈必須去跟爸爸要生活費的日子,他才剛出門,發現張世橋也正從對門走出來,張世橋一見到他就衝著他笑,“出去玩啊?”

    鍾靈沒說話,只點了點頭。

    張世橋朝他揮揮手,“跟你那群小朋友多出去跑跑,別整天冷著個臉,哪有小孩像你這樣的。”

    “橋哥再見。”鍾靈轉身就要下樓。

    “哎,回來。”張世橋又把他叫住,從自己的鑰匙環上取下來一個東西,遞給了鍾靈。

    鍾靈接過來一看,發現是個塑料鑰匙扣,上面印著一個戴帽子的側臉,下面還有兩個英文字母,MJ。

    “給你的,下回可別又忘了帶鑰匙了。”張世橋道,“好了,去玩吧。”

    鍾靈張了張嘴,猶豫了一下,還是說道:“謝謝橋哥。”

    張世橋揉了揉他的腦袋,覺得他這一聲道謝比先前的要誠懇了許多。

    鍾靈一層層往樓下走去,手裡緊緊握著那個鑰匙扣,對即將要去的地方,心裡似乎少了些畏懼。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三十三章

    趙悅把玩著手裡的鑰匙扣,問:“那個橋哥一定是個Mi插el Jackson的歌迷吧?”

    鍾靈道:“對,我就是在橋哥那裡第一次聽到他的歌。”

    那次之後又過了半個月,張世橋的同事結婚,所里沒任務的同事們都被邀請去喝喜酒。干他們這行的不容易,每天忙得吐血,三餐不定,連睡個好覺都很奢侈,又是危險職業,這些年眷侶熬成了光棍,而光棍還是光棍,因而當看到這麼個有資格步入愛情墳墓的同事時,大家都報以深深的嫉妒和祝福。

    那天晚上張世橋一高興就喝多了,半夜好不容易搖搖晃晃地回到家門口,掏出鑰匙怎麼都插不進鑰匙孔里,明明是看準了才插-進去的,結果那不給面子的鑰匙孔突然又竄到了一邊,張世橋沒了耐心,索性連鑰匙也扔了,整個人靠著牆坐在地上吭哧吭哧地喘氣,喘完了又開始大聲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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