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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快抽一盒了。”
“你抽菸什麼時候知道節制了?”方經綸笑笑,將半空中的手縮回來,將煙叼在嘴裡,“老紀,我在追童沁。”
方經綸很少會用這麼認真的語氣說話,看來這個童沁,還真挺有兩下子。
前些天,也是在這裡,方經綸接電話時,他無意間瞥見過他手機上那張女人站在花海中的鎖屏照片,當時就覺得有些眼熟。
直到剛剛接完電話,他才回想起來,他曾在老林家,看見過林嫣、喬漫和那個女人的合影,好像是校慶,她們幾個都穿著啦啦隊服,背景也是那片花海。
這也就解釋出了為什麼那晚主角沒出現,卻成了他和喬漫的專場。
“……她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我知道。”方經綸單手插兜,看著窗外的萬家燈火,暗眸深邃而瀲灩,“我是很認真的在追她。”
紀雲深蹙了蹙眉,瞥了他一眼,“不會有下次,管好她。”
“好……”
方經綸的話音還未落,包房的門便被人從外推開,傅青山氣息不穩的走進來,他的髮絲微微有些凌亂,衣服也不像以往那樣平整,一出現,幾乎就吸引了包房裡所有的視線。
沈夜白挑了挑眉,調侃道,“老傅同志,後面有鬼追你啊!跑那麼急?”
傅青山沒接話,而是逕自走到了紀雲深的身邊,“老方,我有事和老紀說。”
方經綸隱隱覺得有什麼事情發生了,但沒問,轉身走開了。
紀雲深依舊是剛剛那個姿勢沒動,傅青山靠近了他一些,調整了下氣息,“你和小晗又吵架了?”
是肯定的敘述句。
或許來之前,他已經從紀晗那裡知道了來龍去脈。
“我不喜歡老生常談。”很顯然,紀雲深不想繼續這個話題。
“喬漫那種女人最喜歡蹬鼻子上臉,根本不會安分,你跟她再這麼糾纏下去,就不怕哪天會淪陷下去,假戲真做?”
牌桌上很靜,兩人的對話也就不可避免的飄了過去。
“老傅,我看你就是關心則亂!老紀都一把年紀了,要是再沒有個緋聞對象,那才是真的有問題。喬漫雖然不算安分,但她那種女人不會輕易的對誰動心,就算嫁給老紀,也只是各取所需,無關情愛。”
正文 71,阿深,我不想讓你看到我這個樣子,你走吧
“再說,老紀現在的心思不是表現的很明顯了嗎?喬漫的名聲,不僅可以給紀家人敲個警鐘,還可以讓小晗放心,不過……小晗最近怎麼了?她不是一直都很明朗自信的嘛!怎麼出來個喬漫,就讓她害怕了呢?想不明白。”
是想不明白,還是不想想明白!
身為男人,他怎麼可能不知道,越是像喬漫那樣罌粟一般的女人,越是能勾起男人那種原始的征服欲。
那種馴服的過程,才是讓人慾罷不能的原因。
十年的感情,如果真的牢不可摧,又怎麼會演變成今天這個樣子?
“你也是這麼想的?”
傅青山嘆息了一聲,一瞬不瞬的盯著紀雲深,“老紀,但願是我多管閒事,也但願你是這麼想的!小晗她愛了你十年,念了你十年,守了你十年,如果你負了她,我第一個不饒你。”
紀雲深聽後,很奇怪的是,他很平靜。
他和青山是很多年很多年很多年的兄弟,比這裡的其他人都要早,要久,感情也是最深的。
已經記不清從什麼時候開始,有他在的地方,就會有青山在。
看見他和小晗說笑,打鬧,甚至約會,他都從沒生氣過。
就像此刻,他將他的愛意表現的那麼明顯,他卻連一絲憤怒的感覺都沒有。
是對他太信任了,還是……
“你喜歡她?”
這是紀雲深第一次問起他,大概也是最後一次。
“朋友妻不可欺,放心,她是你的女人,我一定不會越雷池半步,更不會造成你們的困擾,但我會用我的方式默默守護她。”
“老紀,答應我,千萬別傷害她。”
紀雲深掏出煙盒捻出一根,在煙盒上輕磕了兩下,叼進嘴裡,“很好,夠坦白。”
這種坦白,竟讓他覺得有些心虛。
雖然他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種感覺。
既然挑明了,彼此也就心照不宣,結束這個話題,兩人返身正打算玩幾把牌,紀雲深的手機鈴聲卻響了起來。
他掃了一眼,是醫院來的電話,“紀先生,您快來一趟吧,紀小姐知道自己毀容了,把病房砸了個稀巴爛,還割傷了自己,不肯讓我們包紮……”
聲音從聽筒里擴散出去,傅青山聽到,沒命的沖了出去,紀雲深抿緊薄唇,也跟了上去。
十幾分鐘後……
透過病房門上的透明玻璃,能夠看到女人縮在角落裡的身影,地上凌亂的躺著枕頭、吊水針頭、水果,還有她十八歲生日時,他送的玩偶熊。
傅青山很想奔過去,但在衝動過後,生生的止了腳步,伸手將門推開,“我在外面等著,你們好好談談。”
紀雲深點了點頭,高級的深黑色皮鞋踩在地面上,發出沉穩的聲響,一下一下,接近角落裡的女人。
紀晗聽到熟悉的腳步聲,也沒有抬頭,眼淚無聲無息的掉落,像是受傷了的小獸一般,悲傷嗚咽。
“阿深,我不想讓你看到我這個樣子,你走吧!”
“你知道,我不在乎這些。”
外貌這些東西,從來不是他愛上她的關鍵。
他愛她的,是那些隱忍承受和倔強偏狂,不喜歡音樂,卻為了配上這個身份,盡全力的去學,被人嘲笑不懂時尚,也會努力鑽研,獨自應付。
這樣的她,讓他心疼,也讓他憐愛。
他伸手去拉她,卻被她躲開了,“阿深,我在乎。”
正文 72,紀晗說,阿深我們結婚吧
女人最在乎的兩樣東西,一個是出身,一個是外貌。
她都沒有了。
以前,她總認為這世上沒有什麼是她不能企及的高度,直到遇到他,她才知道,這世上有一種人,他們天生就耀眼的站在別人無法企及的高度上,就算拼盡全力的踮起腳尖,也無法夠到他們分毫。
從喜歡上他的那天開始,她就告訴自己,要努力做一個配得上他的人。
她會把不喜歡的東西,變得喜歡,也會把喜歡的東西,變得更喜歡。
為了他,她將心裡深層的自卑感全部掩藏了起來,盡力的去學著做一個明媚的女子,面向著太陽,溫暖而恬靜,端莊而矜持。
可當醫生告訴她,她的臉上會留下一道難堪的疤痕時,緊繃了多年的弦,突然就斷了。
那些長在骨子裡的自卑懦弱,瘋狂的滋生蔓延,她變得不像自己,開始自暴自棄,開始妄自菲薄。
看吧,所謂的愛情,所謂的信仰,不過都是天時地利的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