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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為什麼?”

    我鼓起勇氣和他對視,“你是一個男人,不是鴨子。”

    “不!我是!”他激動地站起來,坐在我身邊,緊緊拉著我的手,“我們不是說好了嗎?只要你不討厭我,我當你一輩子的鴨……”

    我捂上他的嘴,“請不要這麼說,你是我的男朋友,我們談了近一年的戀愛,不是嗎?如果你覺得拿我的錢,心裡有愧,你可以還我,還多少我無所謂,只要你能心安。”

    “是,我們談戀愛,所以我愛上了你!”他說得並不大聲,卻已經是筋疲力盡。

    這絕對是繼他的過去之後,對我又一個打擊。我情不自禁擁抱了他,他用力抱著我,我心裡鈍鈍地痛,每呼吸一次都在痛。對現在的我們而言,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就是明明相愛,卻不能在一起。我安慰性地拍著他的背,在他耳邊說:“可是,我沒有愛過你……”

    “我知道,沒關係的!”杜秋的嗓音近乎於嘶啞,努力想向我證明什麼,表白什麼。可我知道我不能聽下去,否則包養關係還將繼續,我還將以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繼續踐踏著他的尊嚴。

    用物質建立起來的親密關係,即使有了愛情,那愛情也什麼都不是!

    我那時口不擇言,根本不知道自己說了些什麼,事後也沒能想起來,只記得杜秋那雙眸子,裡面沉澱了最深沉的悲哀。

    他最終走了,關上門的一剎那,我眼前一黑,暈倒在地,可是很快又醒了,半邊臉幾乎沒有知覺。我看見他留下的銀行卡,靜靜地躺在桌上。

    ———————————————————————————————————————一年多過去了,我還是沒嫁出去。那些男人,追我的,我追的,無一例外會問我,你月薪多少呀?父母健在嗎?父母什麼職業呢?……讓我覺得,我其實是個物品,我擁有的東西,是他們估價的標準。

    我並不常常想起杜秋,因為我覺得他想起我的時候,臉色肯定不太好,畢竟和我在一起的日子,對他來說應該是很不堪回首的。

    最近我和一個男人不好不壞地交往著,他比我大,在市政府工作,父母對他特別滿意。

    就像開頭說的那樣,我陪妮雅去一家琴行挑選鋼琴,作為她那個7歲侄女的生日禮物,意外的,我遇見了杜秋。他他的頭髮染回黑色的了,正拿著個雞毛撣子,為一架鋼琴掃去灰塵,遠遠的,我差點沒認出他。

    是他認出了我,一雙眼睛都瞪圓了,喊我:“秋秋,是你嗎?”

    我包里,還放著他還我的銀行卡。

    他走了之後,我本想往那卡里再開始存錢,當我察看餘額的時候,發現裡面還剩一千塊。當時沒覺得什麼,存了兩萬塊進去,餘額是兩萬一千。過一陣子我去取錢,發現餘額變成了兩萬三千!

    以後時不時我會去看看餘額,發現錢慢慢增加著,幾百,幾千……我驀地知道是怎麼回事了——杜秋,他在還我錢。

    從此以後,我像個偏執狂一樣,動不動就跑去察看餘額,有時候一天要去兩三次,好像一個作者,一天刷新頁面好幾次,查看著哪怕只有一個字的讀者留言。

    我並不是財迷心竅,其實,我只想安慰安慰自己,說,那個杜秋還錢的時候,至少心裡出現過我的名字。

    到今天我見到他時,他已經還了一萬多給我。很少。但是,我能想到,他一定很努力,很堅強。

    “嗨,這麼巧……”我難看地扯了個笑臉,他走了過來,有些貪婪地打量著我,我忽然不自信起來,很想掏出個鏡子檢查檢查自己今天的妝扮——眼影是不是用對了?和衣服的顏色配不配?最近胖了一點,不知道他會不會覺得我難看了……你有病,秋秋!

    我努力平靜下來,很平淡地問候:“杜秋,好久不見,你還好嗎?”

    對於我刻意生疏的問候,杜秋的眼中划過一絲失望,他輕輕點了點頭,小心地問:“你,還好嗎?”

    “……我很好。”我不知道為什麼,心跳得很快,好像裸體站在萬人體育場的中央一樣,緊張得有點發抖。眼看妮雅就要走過來,我下狠心地對他說:“我就要訂婚了!”

    他又是一愣,目光低垂,沉默了一會兒,說,哦,恭喜。

    妮雅這時走到我身邊,看了看杜秋,顯然沒認出他來,然後問我:“不介紹一下嗎?”

    “……舊識。”我拉了妮雅的手,半強迫地把她拉出店門。

    相逢又如何?幾句話說明白之後,我們又能如何?我們不是神鵰俠侶,沒有十六年之約,我們的承諾,是因為三十萬。他能還我錢,就證明他在一點點找回當年丟棄在我面前的尊嚴,我能用一句“其實當年我愛你”來將他挽回嗎?

    他那麼年輕,在我即將30歲的時候,他連25都不到。他還有十年二十年可以去奮鬥,擺脫過去,當一個成功的男人,找一個溫柔的女性,作為他永遠的伴侶。而我,是見證他當年的屈辱的女人,我如果總是出現在他面前,就會一直提醒著他過去的不堪,那麼,我不要做這樣的女人。

    如果他不是他,我不是我,我們可不可以在一起?

    在一起又如何呢?學歷不同,家庭條件不同,生活背景不同。我沒有年輕女孩不切實際的愛情觀,我現在是一個世故得有點俗氣的女人,不是他配不上我,是我怕配不上他。

    如果我也年輕一點,20歲,那麼我就默默陪在他身邊,和他一起見證成功的過程。而不是我現在的30歲,目睹他屈辱的當年。

    第一次從心底覺得,我真的太老了,對他來說。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哈哈,好無奈……

    我拉著妮雅,走出店門,匆匆的,就好像後面有日本鬼子追我。

    身手,飄來輕柔的音樂聲,柔情似水,娓娓道來,猶如一雙看不見的手,緩緩撫摸著脆弱的心靈,試圖以一種力量,來挽留即將飛離的愛情。

    這只是一個前奏,居然就有震撼人心的作用。

    妮雅猛地拽住我,我被迫停下。她仔細聽了聽,說:“理察的《愛之夢》……啊,秋秋,是他在彈琴!”

    我不情願的回頭看,黑色的鋼琴前,杜秋端正地坐在那裡,修長的手指來往於黑白色的琴鍵上,低垂著眼,彈得那麼專注,仿佛世界與他無關。

    我不懂音樂,從來沒有聽過他彈琴,沒想到他彈得那麼好,那麼深情,指尖撫過琴鍵,簡直就像撫過情人的肌膚,飽含柔情,猶如汪汪潭水。冷暖,怕只有我明白。

    妮雅是懂音樂的人,停步聽了一會兒,讚嘆著。我不忍再聽,命令自己轉身離開。

    “秋秋!”琴聲停了,急切的男聲。

    杜秋站在門口,陽光灑在他的臉上,身上,在他周圍形成了一個金色的光圈。他清澈里眼裡流轉著明媚的光彩,沖我微微一笑,開口問:“我,還有機會嗎?”

    忽然一陣微風拂過,刮來淡淡的桂花香氣,四周的空氣清新得如晨露一般。彈琴之人已停,琴聲卻縈繞不止。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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