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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看透,你只要負責在我快眾叛親離的時候提醒我一下就好,”項祖曼發語音過去,“提醒我,你還在。”
“好的,我在。”季笙毫不猶豫地打出標準回答並點擊發送,“我會一直在這裡。”
項祖曼滿意地關了手機,將注意力放在奶茶上,看著水位一點一點下降。
“Hey這位美麗的女士,”身後傳來低沉悅耳的聲音,“請問我可以坐在這裡嗎?”
項祖曼回頭,看著抱了一捧藍色妖姬的周自恆,點頭,“請隨意。”
“雖然就送女生而言,藍色妖姬並不算好選擇,”周自恆笑,“但我記得你喜歡這個顏色。”
項祖曼將頭埋在花里用力吸了口氣,仔細數了數,低笑,“很好看。”
周自恆將花遞過去,“你知道我喜歡你整整七年了嗎?”
項祖曼果然沒接。她淺笑著說謝謝,然後按照排練好的開口拒絕,“知道。不過這七年,你早幹嘛去了。”這話說的並不冷,她甚至笑吟吟地帶著幾分戲謔,“抱歉啦,七年的時間,我不確定對你的喜歡還有幾分,所以不能答應你啊。”
周自恆聞言並不氣餒——她不是早就說要拒絕嗎——他點點頭,眼神里是藏不住的寵溺,“還有別的理由嗎?”
項祖曼不鬧了,她認真地看著這個年少時便在她心底生根發芽的男生,聲音很輕,“周自恆,從前,我真的很喜歡你。”
周自恆安靜地等她把話說完。
“你是情竇初開時照在玻璃上的一束光,可望而不可即,耀眼卻不長久。”項祖曼嘆口氣,“我從來沒喜歡過別人。所有想要靠近的男生都會被無意中拿來與你比較,現在仍然是這樣。”
“可是這些年,我們見面的次數一隻手都數得過來,”周自恆接著她的話說下去,“年少無知的那點情愫早就不剩多少,你怕答應我以後,發現我並沒有你記憶中那麼好,而你也並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喜歡我。”
項祖曼笑了,“你像我記憶中一樣聰明。”
“同理,你覺得我對你的喜歡也沒剩多少。”周自恆無奈,“上次那個吻,是想給這段懵懵懂懂的感情畫上句號;至於今天答應我出來,只是作為普通朋友。”
“對。”
所以她不施粉黛,在他拉上窗簾時客氣而疏離地道謝,作文里毫不避諱地用他的名字。因為在她看來,這一段感情已經結束了。
——當然,正常人是不會真能邁過那道坎和前任繼續做朋友的。項祖曼之所以還願意像普通朋友一樣和他出來,也是因為當年兩個人都心照不宣地沒有捅破那層窗戶紙。
可是今天,他補上了虧欠多年的表白,也成功地將兩個可以裝瘋賣傻做朋友的人,放在了前任男女朋友的尷尬位置上。
他是她的硃砂痣,她是他的白月光。可是年少的愛戀不能當真,誰也不是誰最終的歸宿。
有些人,註定只能驚艷你的時光,不能溫暖你的歲月。
“祝你前程似錦,早日找到你的命中注定,”項祖曼用喝空的奶茶杯碰了一下他的,說著分手時的官方告別語,“再——”
周自恆伸手握住她的手腕,“這個理由不充分。不知道有多喜歡,但還是喜歡的。”
“OK,”項祖曼莞爾一笑,早有準備一般給出第二個理由,“你感覺到了,我變了。你喜歡的是多年前那個小姑娘,不是現在的項祖曼。”
“事物是運動的,運動是絕對的。”周自恆見招拆招,“認識近七年,我也變了。既然都在運動,只要速度與方向一致,就是相對靜止——你看,我雖然是個理科生,半路出家學了文學,但馬哲學得還不錯?”
我是個文科生,非半路出家的那種。
我雖然是個理科生,半路出家學了文學,但馬哲學得還不錯。
“不可能相對靜止,”項祖曼的聲音讓他聽出毫不掩飾的悲傷,“周自恆,你的方向是出人頭地,你的速度是積極進取,你從小到大都是典型的別人家的孩子。可我現在,只想平凡地過一輩子,心態既頹又喪。你看看我考的大學,我早就沒有了大鵬展翅的理想,再也不是當年那個可以和你一起為了一分兩分努力往上蹦噠的人了。”
所以,請你走吧,去尋找你遠方的歸宿。
周自恆長久地注視她,輕輕歪頭笑了笑,“你知道我去年聽說你高考成績以後,腦中閃過的第一句話是什麼嗎。”
他說著拿筆輕輕敲了一下項祖曼的腦門,“讓你不好好學習,天天玩手機。”
項祖曼冷不丁被敲了一下,明白他說的是高一那次見面,她拿個手機玩了一早上,從此他再沒約她去過圖書館。
周自恆笑,“原本我也覺得七年太長,就算領了證的也該到癢的時間了。不過現在嘛,”他心滿意足地端起自己那杯涼透的布丁奶茶,“怕耽誤我?那就是心疼咯。”
周自恆喝完奶茶,“走吧,送你回家。”
項祖曼沒說話。事情的發展超出了她的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