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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男人,採買和雜工理解初涉人世的少年既好奇又略鄙夷的態度。往百花樓送了幾天菜,明芝得到允許,在裡面無聲無息地逛了圈,一時半會的卻沒找到小金花的房間。唯一可以安慰的是採買拿了她塞的好處,格外高看她,自以為猜到少年人的心理,擠眉弄眼勸她什麼時候晚上來好好樂一樂,所謂“人不風流枉少年。”

    白日裡看得清清楚楚,百花樓露出它脂粉後衰老的容顏。布幔污髒,樓道陳舊,還有沒來得及打掃掉的垃圾處處皆是。明芝也不知男人在此有何可樂的,但對著採買的盛情邀請,她露出羞澀又不妨一試的微笑。

    少年不是那種老手,第一次玩自然沒有入港。

    到了第二次,明芝才剛坐一會,就聽到房外一陣紛亂的腳步聲,遠遠往後面去了。

    “是吳老爺來看小金花。”樓里的姑娘悄聲說,“別出去,那幫人凶得很,個個有槍。”

    明芝側耳聽了會外頭的動靜,不由自主地心頭猛跳。

    她定了定神。

    一萬大洋,沉沉地壓下來,所有的不適突然消失,她聽到自己沉穩的聲音,“好大的陣勢。”

    不管來多少人,她也要試著闖一闖。

    第四十七章

    明芝緊緊貼著牆,和它成了一體,

    男男女女放蕩的聲音從小屋飄出來;空氣香甜到了發膩的地步;yín詞濫調,杯傾碟碎,然而在這裡正應該任性地尋歡作樂。

    明芝如同守在網上的蜘蛛,緩緩放出六感凝成的絲線,感受周圍的每一點動靜。她甚至聽到房內的各種竊竊私語,有見不得人的陰謀,也有虛情假意的甜言蜜語。

    每一樣都足以擊碎大家閨秀季明芝的世界,但對於一個殺手來說它們只是目標的背景。明芝冷靜地守候適當的時機,她相信它總會來的。

    終於開始安靜,經過大半夜的放縱,酒精,大煙,女色,清醒的人已經沒幾個。

    但明芝要的不是安靜,她想他們亂,只有亂了才能趁火打劫。

    她舉起槍,穩穩開了數槍。子彈到處,樓道里放了汽油的酒罈子化成烈火,張大嘴開始吞噬古老的木結構房屋。

    一分鐘還是兩分鐘?第一個發現著火的人開始尖叫,百花樓亂了。

    小金花的屋外,負責警戒的兩個大漢沒有擅自離開崗位。他倆商量了一下,其中一個守在門口,另一個走向著火的地方查探火情。當他走過轉角,明芝迎上去,一頭撞進他懷裡,慌裡慌張地嚷,“著火了!快跑啊!”

    大漢沒來得及給不長眼的小崽子一點教訓,他心口一痛,整個人往後倒去,熱血噴出。

    一顆子彈奪去了他的命。

    明芝抱頭亂躥,奔向小金花的門口,“殺人了!”

    就在同時,她和留守的大漢都開了槍,只不過後者的目的在於威懾,而她則為了殺人。

    消聲器影響到射擊的精度,明芝的一槍沒能立刻殺死對方。他捂住胸口,蹲下開了第二槍。

    對方沒倒下,明芝迅速意識到不妙。在狹窄的樓道上沒有躲閃的餘地,她著地一滾,險而又險避開第二槍。

    子彈擦著飛過,毫不留情削去明芝胳膊上的一層皮肉。她沒感覺到劇痛,倒像被燒紅的火筷子燙到。她一骨碌爬起來,灰頭土臉和對方又對射了一槍。萬幸的是對方中的第一槍雖然沒有讓他瞬間斃命,但造成的重創導致他的第三槍毫無準頭可言。

    明芝大踏步向前,一槍打在他太陽穴上。撿起他的槍,她一腳踢開房門,憑感覺往床那邊左右開弓雙槍連發。

    女人的慘叫夾在槍聲中。

    打光彈匣內的子彈,明芝縮到門外。

    只一秒,子彈呼嘯著衝出屋門。

    明芝沮喪地意識到,失敗了。她殺了一個無辜的女人,卻沒達到目的。眼看有人穿過濃煙往這奔來,明芝不敢停留,她咬咬牙翻身跳下二樓,從後門溜出亂成一片的百花樓。

    在黑夜中奪路狂奔,明芝亂七八糟想到許多,比如退回定金,她做不了這件事,再比如,她殺了一個女人。不管從前殺過傷過多少人,明芝並沒有太大心理負擔,不是她殺他們就是他們殺她。她甚至有小小的得意,他們是男人,卻輸在他們的長項上。但這一次,……

    大概發生得太突然,後面沒有追兵,明芝確定後才放慢步伐。

    這時胳膊的傷處開始作痛,她摸到一手膩滑,想來是傷口出的血。

    明芝長長吐出一口氣,要怪就怪這世道吧。

    吳嘯雄果然沒死,小金花果然死了。第二天明芝跟往日一樣去送菜,聽廚房的人在議論。昨晚的事從頭到尾五分鐘不到,混亂中誰也沒看清出手的人長什麼樣,兩個負責警戒的也許知道,可他倆當場死翹翹。

    “我?”明芝斯文地笑笑,“家裡有事,我早走,倒是沒趕上熱鬧。”

    採買不信,“是遇上的姑娘不夠好?下回老叔給你介紹個好的。現下還有一事。”百花樓著火,又被吳嘯雄領著砸了一氣,準備停業修葺,個把月里大廚房不用開伙,用不著送菜。“到時老叔再找你。”

    明芝唯唯諾諾,豎起耳朵聽到他人在議論。

    吳嘯雄擱下話,讓百花樓給小金花做一場法事。

    採買也聽到,搖頭嘆氣道,“早死早投生,小金花來世看看好,投個好人生。”他朝閒聊者瞪眼罵道,“你們兩個趕緊閉嘴,小心禍從口出,被拉上山做了土匪。”

    明芝在街上轉了一會,又去寺里上了把香,見知客堂上果然掛著寫了百花樓的木牌,是七天後替小金花做超度的。雖然不知道吳嘯雄會不會來,但好歹算個指望。

    但怎麼樣又得七天,明芝心生煩郁,又怕自己落了吳嘯雄的眼,也不敢在外頭逗留,買了些必需品便回去。

    她昨晚回去得晚,傷口胡亂包了下,今天又起早送菜,胳膊上又漲又熱,拆開一看果然在發炎。

    繃帶、消炎藥粉是早就準備好的。明芝開了瓶消毒藥水,忍痛仔細沖洗傷口,再倒了層消炎藥粉。這些都還好,到包紮的時候,光用單手就有些不方便。

    “我幫你?”

    明芝抬頭,見徐仲九不知在那站了多久,估計都看見了。

    她默不做聲,伸出胳膊,是同意他動手的意思。

    徐仲九手勢輕柔,包紮完他打了個對稱的蝴蝶結。

    明芝舉起來看了看,倒有些好笑。

    徐仲九在明芝額頭上一探,她在微微發熱。他皺眉問道,“吃藥沒?”

    “吃了。”

    “要小心,彈頭有鉛,容易感染。”

    “嗯。”

    見徐仲九欲言又止,明芝又有些想笑,“說吧。”

    他握住她的手,把她的手貼在自己臉上,於是明芝突然覺出,她的手變粗了。

    “明芝,我們回去。”

    “回哪裡?”越過徐仲九的頭頂,她看向院子,那裡的絲瓜藤見風長,已經爬上架,顫悠悠地開出了一朵兩朵的黃瓜。不消有人澆水施肥,有老天爺的雨水和日光,它自會長大。

    明芝收回視線,清清楚楚地又說一遍,“回哪裡?”

    徐仲九輕輕捧起她的臉,讓她看向自己,也清清楚楚地說,“回家。”

    明芝嗤笑一聲。

    “我送你去上海。我乾爹是上海灘能發話的老頭子。有他護著,沒人敢找你麻煩。季家沈家的人你都不用怕,只管安心在上海住。那裡有最好的西餐,最好的百貨公司,你高興的話可以去念書,不念書也有別的好白相,去公園,跳舞,吃茶,看電影。”

    “他為什麼要護著我?”

    “你是他乾兒媳婦,當然要護著你。”

    “我們結婚?”

    徐仲九毫不猶豫地一點頭,“當然。”

    “那你在哪裡?”

    “我回梅城,乾爹讓我收那裡的地,越多越好。”

    “就是為了這個你才來?”

    “開頭是為這個,現在不止這個。”他握住她的手,一遍又一遍,在他的臉上摩挲,“我也想做點事,為國為民的。”

    明芝唇角一彎,“跟大表哥學到了。”

    “明芝,你放心,我不敢動手腳。我怕了你。”

    明芝視線的餘光里看到幾隻麻雀落在院子裡,在地上沒啄到食,又撲拉拉飛到屋檐上。她搖了搖頭,“可我不願意。”

    “明芝!”徐仲九不知不覺加大手上的力,握得明芝微覺痛楚。他立馬察覺到,把她的雙手合在掌心中輕輕揉搓,“你想要什麼?”

    “自由。”明芝輕輕一笑,“我不能離開家裡那個籠子,又進你的。我現在做的都是自己想要的,”她從他的手掌中伸出手,拍拍他的臉,親親熱熱地說,“與其被你關起來,不如我關著你。”

    徐仲九急道,“要是死了就什麼也沒了!”

    明芝站起來,邊收拾東西邊說,“沒了就沒了,反正人人都會死,重要的是要活得好。”

    徐仲九想說他可不這麼想,也不願意陪著她這麼過。但是,他終究沒說。

    明芝想起一件事,“你說離開梅城別人會追殺你,那人是你乾爹?”

    徐仲九沒精打采地說,“又不是我自己想離開,他怎麼會殺我。”

    明芝若有所思地點點頭,“那他要殺的人是我?壞了他的好事。”

    徐仲九滿不高興,“有我在,他怎麼會殺你。”

    明芝愣了愣,原想說“在他殺我之前我先殺了他”,想想又收回去,“那多謝你。”她本是心情沉重,和徐仲九說了一席話又有些高興,不管天不管地只管胡思亂想:我殺人放火,哪怕現在就死也賠不過來,怎麼算都是死有餘辜,所以死了沒什麼可惜。

    這樣一想,她越是輕鬆,忍不住去逗悶悶不樂的徐仲九,“大表哥整天想剷除惡霸地主,你收那麼多地,不是跟他作對?”

    “收的地又不在我名下,跟我何干。”

    “你乾爹知道不?你一邊幫他做事,一邊又做沈縣長的小弟?”

    徐仲九抱膝背轉身不理她。

    明芝更是好笑,到午飯時盛了滿滿一碗飯菜遞給他,“不用理我,這是陌生女人給的,不必領情。”

    徐仲九接過碗,聽她取笑自己不由也是一笑。他想他真是糊塗了,難道嘴上便能爭出個高低,反正到時如何做還不是看誰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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