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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笑了一下,莊嫿覺得自己這樣真是太奇怪了,不過是前男友有了新女友,自己沒必要這樣以刻薄的嘴臉咄咄逼人。
“打擾了。”禮節性地道別完,莊嫿踩著恨天高繞過兩人繼續往前走。
鹿南鑫猛的回了神,快步走上前拉住莊嫿的手。
“呀!”兩聲驚叫同時響起。
莊嫿蹙起眉,想要甩開鹿南鑫的手,下一秒又被狠狠抵到巷子的牆壁上。
鹿南鑫狠狠地吻了上去,像是無數次午夜夢回里做的那樣,把日思夜想的莊嫿壓在身下,抵在牆上,無論哪裡都好,讓他再碰碰她。
他離開那天,他們就是這樣,在莊嫿家抵死纏綿。
他想她想的快瘋了。
這七年,她過得好麼,怨不怨他,有沒有忘了他;甚至,是不是談了戀愛;甚至,是不是結了婚。
天知道他打聽到莊嫿等他等了七年是什麼樣的心情,酸澀甜蜜,恨不得把心掏出來給莊嫿看看,那裡滿滿的都是她。
“我回來了阿嫿,我死也不會再離開你了。”
莊嫿淚眼朦朧見又看見了鹿南鑫的笑臉,她看了看鹿南鑫,又看了看天邊明亮的月亮,慢慢點了點頭:“我等了你七年,熬過了時光,熬過了自己,你千萬千萬不可以辜負我。”
愛情膽小鬼,有一天也會為了愛情充滿面對現實的勇氣。
出於愛,忠於愛。
作者有話要說:我不吃狗糧的【打翻】好了你可以下線了,鹿南鑫【後媽笑】。
下一個兒子:
電子競技界槓把子,流氓界戰鬥機,校園風雲人物——林信老司機
☆、痴漢與翻車司機(0)
第三個世界的莊嫿,是個矛盾體。
沉默寡言,總是給人安安靜靜的感覺,實際上卻是知名的言情小說寫手,不可描述的內容寫過無數遍,戀愛自然也談過無數遍。
喜歡遊戲,是大神【言而有信】的迷妹,而剛好又是他的校友。
【言而有信】,屬於退役職業遊戲賽手,原名林信,東大特色招牌之一,目前就讀的是東大計算機系,每天的日常就是直播打打遊戲,教學樓宿舍以及食堂三點一線。
人長得帥,家裡又有錢,重點是痴情,被譽為東大花澤類,有個出了國的女友,聽說兩人十分恩愛——雖然後來,那個姑娘出軌了,提出了分手——不過那是後來了。
“我喜歡林信。”
“我不後悔被發現我喜歡他,各種以他為原型的小黃文,寫了就是寫了,我不否認。”
“我只是想得到認可,想讓他知道這份心意。”
高中時候早戀,什麼都沒揀到,反而得了抑鬱症,這樣的傻姑娘,之後便對愛情提不起興趣,直到入了林信這個坑。
一開始是沒有什麼大事的,但不知道為什麼,莊嫿寫的小黃文被發現了,滿園變成了討伐大隊,原因來自林信這個當事人的抗拒。
“留著一顆心給那渣女呢。”原莊嫿低著頭輕聲冷哼,“他就是傻,永遠看不清。”
“我知道是我出現的方式不對,我這人有點偏激,很作,敏感,缺點一籮筐啦。我希望你不一樣,我希望你替我去改變一下。”
“我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加油吧。”
“哦哦還有,我會把你傳到林信剛分手的那天,那是最好的時機。”
作者有話要說:——最好的時機?什麼時機?
——上本壘的時機啊小傻瓜。
☆、痴漢與翻車司機(1)
林信分手的那天下了好大一場雨,他就枯坐在酒吧的包間裡瘋狂灌酒。
沒想到這場戀愛最終還是這樣草草結束了。
林信知道霍玉在M國過得很好,也知道她在那裡有了很多的曖昧對象,他忍了很久,換來的卻是對方的分手。
為什麼呢,林信自問,可能真的是不合適吧。
“吱嘎”一聲,包間的門開了,有個陌生的女孩走了進來,林信抬眼看了看她,低聲罵了一句不知什麼。
走進來的莊嫿沒有聽清,但想想也絕不是什麼好聽的話。
“林信學長,外面下了好大的雨,”莊嫿笑了笑,也不在意林信接不接話,逕自坐到了他身邊,“學長沒帶傘吧。”
林信的酒量很好,哪怕到現在他也只是微微感受到幾分醉意,還算清醒的眸子終於定格在了莊嫿的臉上。
很漂亮的女孩子,長得和霍玉是不同的類型,霍玉就像天上的月亮,純潔高貴,而這個人,從上挑的眼角里就綻放出極其惑人的魅力,說得直白些,怕是和良家婦女四個字一點也不沾邊。
林信淡著一張臉,從對方的眉眼往下掃,脖頸到鎖骨到胸到腰,最後流連在了修長白皙的腿上。
魔鬼的樣貌,和魔鬼的身材。
怕是也抱著魔鬼的目的。
“……”林信轉過頭,又抿了一口酒,空氣里滿是疏離。
平常的林信總是笑露一口大白牙,樂觀開朗得像個小太陽,雖然總是滿口跑火車,展露了老司機的本質,沒想到這傢伙也有這麼一天會因為感情的事情這麼陰暗。
莊嫿嗤笑一聲,毫不客氣地拿了個杯子陪著他喝起來:“我呀,來看看我們的忍者神龜。”
話音未落,林信的手就伸了過來,牢牢攥住莊嫿拿杯子的那隻手的手腕,恨恨出聲:“你在說誰?”
“不做啞巴啦?”莊嫿依舊笑眯眯,換了只手拿杯子繼續喝,“你這麼能忍,不正是忍者神龜麼?”
酒精簇擁著怒火衝上頭頂,轉念又被林信的理智壓了下去,林信這個人,最可怕的就是他的冷靜,哪怕醉了頭腦里尚存幾分理智,不過也正是這一點,他一路走來總是順風順水的,只在感情方面栽了這麼一個大跟頭。
“所以,你來的目的是什麼?”
莊嫿的臉上已經泛起了潮紅,眼睛卻很清亮,她眨了眨眼,毫無羞恥心地開口:道“來趁機約心上人干一架。”
話里的暗示怕是傻子也聽得懂,林信支著下巴看她,轉而被她泛著水光的紅唇吸引,一張一合間隱隱可以看見裡面粉色的柔軟。
他忽而笑了出來:“你喜歡我?”
“喜歡,喜歡得不得了,”莊嫿笑彎了眼,這隻小狐狸使勁了渾身解數吸引她的小王子,一顰一笑都是最魅惑的模樣,“喜歡得想邀請你共赴巫山。”
昏暗的燈光,躁動的心,也許是因為林信被燈光晃得腦子都不清醒了,也或許是酒精終於起了它該起的作用——莊嫿勾著他的脖子吻過去的時候,他沒有反抗。
正像想像中的味道,是奶油慕斯味的口紅,是他送給霍玉過的那款口紅。
林信眯著眼,閒著的手開始丈量,心裡計算過了腰圍,順手撩過對方柔軟的長髮,鼻尖繞過一縷淡淡的玫瑰香。
嗯,看來喜歡玫瑰。
“吶,林信,跟我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