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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是一扇只能步行通過的小門。我認為他不會選擇步行,打車也不方便,有司機這個目擊者在,容易暴露他的行蹤。”

    楊思覓道:“他有幾輛車?”

    “……不確定。”韓彬沉默片刻後道。

    韓彬假裝成快遞員,打電話給余知樂,沒人接,直接去敲門,也沒人應門,進門查看,屋裡沒人,手機倒是留在了桌上。

    他去物業那兒查了監控,發現余知樂還有另一輛車停在這個小區。大約早上六點時,余知樂開著那輛車明目張胆地從韓彬眼皮底下溜走了。

    回公安局後,韓彬對楊思覓道:“抱歉。”

    楊思覓道:“我要的是找到他。”而不是抱歉。

    接下來,大家的目標變得非常明確了,那就是找到余知樂,而且要趁他還沒有若無其事地主動現身前,先一步找到他。

    他到底去了哪裡,和誰見了面,這些他想隱瞞的東西正好是程錦最想知道的。

    程錦道:“能找到他開的那輛車嗎?”

    小安調出監控錄像給他看,“在路口這兒拍到了,但後面去了哪兒就不知道了。我還在查。”

    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余知樂具有一定的反追蹤能力,他應該會有意識的避開監控,說不定他現在又換了另一輛車。

    “查一下他在萬林都有哪些房產,一處一處去檢查。”程錦想了想,道,“讓左璐幫忙。”

    左璐對余知樂的事還是知道得比較清楚的。她雖然惴惴不安,但還是願意配合公安局的工作——她以為程錦他們是在找余有年。其實也沒錯,雖然現在是在找余知樂,但最終目的還是為了找到余有年。

    花了一天時間,派出了數批警察,把余知樂的房產都驗了一遍,卻仍然沒找到他。

    晚上九點多時,程錦讓大家都回去休息,現在這情況,熬夜也沒用,不如都回去睡覺,養好精神第二天再戰。

    左璐依然和他們一起回酒店,反正余知樂現在也聯繫不上,她回去也是一個人。

    忙了一天,一身的汗,心情也煩躁,所以回房間後,程錦第一時間進了浴室,脫衣服,洗澡。

    楊思覓靠在門邊看他。

    程錦被他看慣了,沒有半點不自在,在水幕下站了會兒,才像剛意識他在那兒似地朝他笑,“要一起嗎?”

    楊思覓道:“不生氣了?”

    程錦失笑,走到他身邊,幫他脫衣服,“沒生你的氣。”

    楊思覓不出聲,不過肢體上還是很配合程錦的,讓抬手就抬手,讓抬腿就抬腿。

    程錦把從楊思覓身上脫下的衣物一件一件地拋到洗漱台上,然後把楊思覓拉進了浴室里,在沙沙的水聲中,他說:“怎麼會生你的氣?是我小看余知樂了。”他不夠看重余知樂,所以在楊思覓說放鬆監控時,他同意了,他認為有這麼多人在,余知樂肯定跑不了。

    楊思覓倒是比他警覺,還特地讓韓彬過去盯著了。不過,韓彬大概和他一樣,小瞧了余知樂,所以讓他給跑了。

    楊思覓意味不明地“哼”了一聲。

    程錦攬著他的腰,有些唏噓地道:“我以為余知樂就是一個普通市民,從他的簡歷來看也的確如此。現在的普通市民已經這麼厲害了?難道他是罪案劇愛好者?但理論不等於實踐……”

    楊思覓打斷他,“如果應文死了。”他語氣平平,比起假設,更像是在陳述。

    程錦平靜地看著楊思覓,把他臉上沾著的濕頭髮撩到耳後,摸了摸他濕潤的臉頰,“這麼說不吉利。”

    “你不忌諱這個。”

    程錦道:“常嘉等5人失蹤的事,我這麼想過:他們或許只是被非法拘禁了。”

    楊思覓打破他的幻想,“死了。”

    程錦沉默了一會兒,道:“嗯,很可能……”

    楊思覓重複,“死了。”

    程錦無奈地看著他。

    楊思覓皺眉,然後氣呼呼地在程錦下巴上啃了一口。

    “……”

    程錦被咬的是下巴,卻莫名地心臟有些酸疼,他抱著楊思覓回吻他。

    親夠了後,楊思覓心情好了。他說:“他沒那麼容易死。”他指的是應文。

    他本來也不認為應文會死——至少有九成概率不會死,讓韓彬去跟著余知樂只是為防萬一。如果想要更保險,其實應該把步歡也叫上。不過他沒打算計劃這麼周密,他就是盡一下人事,不強求。

    “嗯,得儘快找到他。”程錦說。

    第二天,大家繼續想辦法找余知樂。

    游鐸提出一個疑問,“我覺得余知樂不應該消失這麼久,他如果是想向余有年通風報信,那他早該辦完這事,重新出現在我們視野中了。”

    一開始,程錦擔心的也是這點:余知樂通風報信完了回來後繼續裝無辜。這樣的話,他們也拿他沒辦法,這案子便又卡住了……

    但隨著時間的流逝,他的擔心開始改變了,他開始想:余知樂為什麼沒回來?難道出事了?他是不是被余有年扣下了?他和余有年到底是怎麼回事?余有年究竟是不是兇手,他是不是余有年的同謀?——現在,程錦已經傾向於認為他不無辜了。就算不是同謀,那肯定也是和這些失蹤案牽扯得比較深的知情人。

    第39章 錯愛13

    “他不會被余有年殺了吧?他消失了,線索就徹底斷了,余有年也就安全了。”步歡徵詢大家的意見,“你們覺得呢?”

    程錦道:“這得有幾個前提,第一、余有年確實犯了很嚴重的罪,第二、余有年知道我們在找他,第三、余知樂是知情人或者同謀。”

    “一和三待驗證。二的話,余知樂告訴他的唄。”步歡說。

    “也不一定就殺了,或許他們逃了呢?”葉萊提出另一種可能。

    程錦道:“那我們就要找出他們逃之前曾在哪裡呆過,找到犯罪證據,才能發通緝令。”

    “除了自己的房子,也可以租房。”韓彬說。

    “我們目前能查到他公司租的房子,都是寫字樓辦公室。”游鐸把他的筆記本屏幕轉向大家,讓大家看他整理好的文檔。

    “嗯,公司租的還查得到,但他以個人名義租的房子只有他自己知道了,這裡的房屋租賃市場不規範,房東不交稅,沒相關記錄,沒法查啊。”小安說。

    “你們覺得一個人如果想犯罪,去租房安全嗎?在別人的房子裡做違法的事,我覺得很不安全。”游鐸有些疑惑,“如果經濟條件沒問題,為什麼要去租房?”

    葉萊道:“因為如果在自己的房子裡被抓到了,那就是鐵證如山。租房的話,隨時可以撤離。”

    “你說的有道理,但我還是覺得自己的房子比租房安全。”

    “我同意,說真的,我覺得有錢人想做什麼都會更容易——包括殺人,把屍體往自己別墅里一埋,再把其它痕跡處理乾淨,誰查得到他身上。是吧?”步歡說得眉飛色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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