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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麥蘇木用的是哪張身份證?”小安問。

    “不知道……有客人來,如果沒身份證,那我就隨便抽一張身份證,把它錄入系統。”身份證錄入的記錄都在,不過每天都有很多孩子來上網,所以根本分不清誰用的是哪張身份證。

    “我來看看。”小安連上網吧的伺服器,因為她知道當天麥蘇木打遊戲的時間段,就根據這個時間去找對應的上網人,很快,她找到了一個最符合的,“應該是這個。”當時網管給麥蘇木錄入的是一個50多歲的男人的身份信息,系統記錄顯示當時他是坐在E15號座位。

    大家去那個座位旁邊看了看,攝像頭可以拍到。

    網管道:“錄像只保留最近一個月的。”

    “那要看了才知道。硬碟在哪?”小安問。

    “你跟我來。”

    拿到硬碟後,小安把它連上自己的電腦,邊檢測著裡面的信息,邊對程錦他們道:“硬碟存儲數據用的是覆蓋的形式,新數據覆蓋掉過期的舊數據,如果我們運氣夠好,那我們要找的東西可能還沒有被覆蓋掉,可以想辦法弄出來。”

    他們運氣還不錯,一個小時後,小安居然真的找到麥蘇木失蹤那天的一段錄像,不過,只有他進網吧時的錄像,沒有離開時的,很遺憾。

    “……”

    麥蘇木父親哀求:“你再找找,或許再找找就有了?”

    小安看了看程錦。

    程錦摸了摸她的頭,溫言道:“再試一下。”

    “好。”小安又搜尋了一遍,然後默默地搖頭。

    程錦看向麥蘇木父親,“我們再想其它辦法吧。”

    “……還有什麼辦法呢?”麥蘇木父親很絕望。

    “先拿著麥蘇木的照片去詢問一遍附近的居民,看當初是否有人看到過什麼。”不過時間過去太久了,希望渺茫,但也是個調查方向。“阿曼,再叫些人過來幫忙。”

    “哦,好。”

    麥蘇木父親眼中重新燃起了希望。

    程錦對他道:“你先回去吧。”

    “我也想幫忙,可以嗎?”

    這倒也不是什麼機密的偵查工作。程錦點頭,“可以的。”

    “謝謝。”

    第67章 流沙7

    程錦讓小安先回公安局。他和楊思覓留下來幫忙——反正下一場見面是晚上。

    阿曼、麥蘇木父親,還有阿曼叫來的四個同事,以及程錦和楊思覓,拿著麥蘇木的臉部照片與網吧監控拍到的全身照去詢問網吧周邊的人,看他們中是否有誰曾在半年前的那個周末注意到這個男孩。

    他們忙了一下午,把網吧那條街上的商店店主或店員全部詢問了一遍。

    有家服裝店的店員記得麥蘇木,其實也不是記得人,他是記得麥蘇木的外套。從網吧監控拍到的視頻照片上可看到,那天麥蘇木穿的是一件印有多彩幾何圖案的套頭大外套,外套上的花紋吸引了那個店員的目光,他就多看了幾眼。

    “當時,他是一個人,還是和別人一起?”

    “好像是和別人一起,他似乎在和他身旁的人說話。”

    “還記得那個人長什麼樣嗎?”

    店員搖頭,“只記得個子不高,比他還矮一點。”他指著麥蘇木的照片說。

    “矮多少?”

    “一點點。”店員用手比劃了一個三厘米左右的距離。

    “男人?”

    “應該是。穿的是男人的衣服。”

    “怎樣的衣服?”

    “就一般的深色衣服,具體的不記得了。”

    “體型呢,瘦還是壯?”

    店員想了幾秒,道:“不壯吧。我真的沒什麼印象。”

    “長相呢,看起來像漢人還是別的族的?”

    “沒看到臉。”

    “頭髮呢?”

    “應該是短的。”

    “捲髮還是直發?”

    店員一臉苦相,“真的沒印象。”

    ……

    一下午的收穫基本就是這樣:麥蘇木失蹤前可能曾和一名170厘米左右的身材中等的男子接觸過。

    麥蘇木父親很亢奮,覺得繼續這麼查下去,總有人會知道他兒子當初是遭遇了什麼,或許他們離抓到真兇已經不遠了!

    程錦沒這麼樂觀,在他看來,時隔半年仍有人記得麥蘇木已經是奇蹟了。

    詢查工作很瑣碎,楊思覓倒沒不耐煩,他口袋裡揣著一大包果乾——程錦給買的,像出來遊玩的一樣,吃吃零食看看熱鬧,心情比雲舒的天氣還明朗。

    其他人不知道他是來幹嘛的,但注意到程錦常常看他,便都想,大概這個人對他們的調查很重要,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其實事情倒沒大家想的那麼彎彎繞繞。不過是因為此地不太平,程錦覺得有必要看著點楊思覓,放到他身上的注意力自然就多了,甚至連平常要求的各項標準也有放寬,就怕他一不高興就要去搞事——不是怕他會因自己的疏忽而遇上危險,是怕他會趁自己不注意主動去找危險。

    楊思覓察覺到程錦在使用一種“不管怎樣先穩住你,把眼前這關過了再說”的策略。他決定試探一下,看到路邊有賣粽子的攤子,就拉了拉程錦的袖子。

    程錦二話不說就給他買了兩個。

    既然真的這麼好說話,那肯定是要得寸進尺的。楊思覓吃著粽子,在心裡列著“菜單”,以前有顧忌的事現在都可以試試看。不,試其中的一部分就行,還是要注意尺度,或者說,是要循序漸進。楊思覓翹起嘴角,反正一生還長。

    晚上,程錦要去見其他被害人家屬,便叫上阿曼“翻譯”先離開,留其他同事繼續詢查附近的居民——和商店想反,居民家是白天少有人在家,晚上大家普遍是在的。

    開車去約定地點的路上,阿曼疲憊地說:“如果去年我們就發現那些事,或許麥蘇木就不會死。”

    這誰知道。程錦沉默。

    阿曼繼續說:“我們真的是犯了很大的錯誤,當時我們不覺得他是真失蹤了,更不知道他會死。畢竟16歲也不是小孩子了,沒那麼容易出事。我們認為他只是跑出去玩了。”他情緒低落,很自責。

    程錦仍然沒說話。不過,他想,就算公安局是有錯,那麼多人,也輪不到阿曼這種年輕人來承擔什麼責任,他不是拿主意的人,只是聽命行事。但這些不好對阿曼直說。

    “他們為什麼會跟那個人走呢?就算他還小,防範意識不夠,被哄騙了,那其他人為什麼會跟兇手走?”阿曼皺著眉,滿臉疑惑與不解。

    那個頭腦已經不清醒的老大爺被害人先忽略,另一個身份明確的被害人卻是個身強力壯的中年人,社會經驗應該也很豐富,不管是強迫還是誘騙,要在他身上實施應該都不容易。那兇手並不高大魁梧,就算受害人一時不慎,著了他的道,但只要奮力反抗,應該還是有逃脫機會,怎麼就會被殺了還碎了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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