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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回來了,回到沈墨琛的身邊了。
這麼想著,一早上就緊張的情緒,終於得以化解,睡意襲來,聞著空氣里殘留下來的沈墨琛身上的男性氣息,慢慢閉上了雙眼。
☆、091:你喜歡就送你
等我再次醒來的時候,天色已晚,月上枝頭,小院的夜燈光束透進來,屋裡寂靜清雅。
我翻身起床,剛走到旋轉樓梯走廊,就聞到樓下食物的飄香,往前一些,視線里就出現了保姆正在忙碌的身影。
加上我還在家裡時,沈墨琛給保姆放假的時間,我差不多已經有超過十天沒有見到保姆了,來到沈家這麼久,我們一直相處得不錯,這次回來,和沈墨琛之間的感情有了進展,又看到整天為我們勞作的保姆,心裡難免沒有感動之意。
我走了下去,保姆正好端著一個菜出來,瞧見我之後邊叫我邊把盤子擺到桌上。
“太太醒了。”
“嗯,周姨辛苦了。”
保姆擺擺手,笑道:“辛苦什麼呀,應該的。”
然後她越過我,看了一眼窗外:“唷,這個點,先生應該快要回來了吧?”
話剛說完,院門外就有了車子開進來的聲響,我愣了一秒,隨後很快轉身跑過去,開門,車子剛好穩穩停下。
我往前走了兩步,目視著沈墨琛從車裡走下來,他看了我一眼,莫助理從駕駛座上下來,關上門。
“太太。”
莫助理叫了我一聲,我衝著他點點頭表示回答。
“明天晚上的應酬推掉,回一趟老宅。”
“是,沈總。”莫助理答。
沈墨琛交代完,才跨步往我這邊走來,我給莫助理做了再見的動作,莫助理領意,可我的動作還沒有維持三秒,沈墨琛已經伸手把我那隻手拽下來牽住,大步帶著我往屋裡走了。
“少跟其他男人有過多的舉動。”
我:“……”
做個再見的動作,就叫過多的舉動了?沈墨琛哪裡來的這些歪理?
況且,人家是他的助理,他就不能對人家好一點嗎?每天都是一副要吃人的樣子,人家又不欠他的!
“你在想什麼?”沈墨琛突然回頭問我。
“啊……我,呃……沒想什麼……”
沈墨琛一臉不相信的樣子,不過並沒有有所計較,進了屋,他放開我,脫了西裝,我正準備給他接過來掛上,誰知他直接遞給了迎面而來的保姆。
我的手還在半空中,有些錯愕地看著他。
“先吃飯。”沈墨琛說完,再次牽過我停留在半空中的手,往餐廳那邊帶。
一頓飯吃到一半的時候,我才反應過來,保姆已經回房了。
飯到中旬,我才想起來,沈墨琛剛剛在外面跟莫助理說的話,於是問他:“你明天要去老宅?”
“嗯。”沈墨琛吃了一口菜,說:“你跟我一起去。”
“我?”
我記得上次在樓上,聽到沈墨琛跟奶奶說我去外地出差了,而且他說工作完了會去外地找我的,現在……沈墨琛回老宅,我還突然跟在他身邊,這……
“對,你。”言簡意賅。
接下來,我們兩人都沒有再說話,吃完飯,我習慣性地就要把碗筷端進廚房,可剛站起來,手觸碰上碗的瞬間,就被沈墨琛把手拿開了。
“噯,我要收拾碗筷啊。”
“阿姨知道收拾。”
說著,沈墨琛拉著我上了樓。
他帶著我進了書房,我的記憶還停留在我在書房裡面找自己的戶口本和身份證上面,沈墨琛帶著我來這裡,是要幹嘛?
進入書房,他便放開我。
“這裡面有很多書,你可以隨意看,實在玩不住,那邊還有一台電腦,你可以上網。”
我有些楞,他叫我來書房,就是讓我來看書上網的?
“我……”
“就在這裡,陪我加班。”沈墨琛已經走到了辦公桌邊坐下了,他說:“明天要回老宅,先處理一下明天的工作。”
“哦,知道了,”
這男人,以前在家裡也沒少加班,有時候我都想要走進來關心一下他,或是拿一杯牛奶,或是煮一杯咖啡過來。
可那時候,我根本沒有勇氣接近他,現在哪怕是在這屋子裡,隔著一定的距離,看著他忙,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錯的事情。
我唇角漸漸飛揚起來,原地站了一會兒,我就把視線從認真工作中的沈墨琛身上轉開,走到一面牆前面的書架處,書架從天花板的高度一直延伸到地上,書本整整齊齊占滿了整個書架,之前我來翻過一些,但都是為了找戶口本和身份證,根本沒有來得及看上面都是些什麼書。
不過確實如我所想,這書架上的書,基本上都是關於經商方面的,也有一些其他的書籍,都是我看不懂的高等數學什麼的。
好多人說,有錢人家的書架裡面擺的書,都是擺設,基本上都沒有看過,但是,就我剛剛拿起來的好幾本書,我都翻看了一下,裡面都有黑色筆畫過寫過的筆跡,且那些筆跡,都是來自同個人的。
這上面的書,難道沈墨琛真的都看過了?
帶著這個疑問,我抽出來的書本更加隨機了,從這邊牆走到另外一邊牆,直至,把房間裡面的書架上的書都翻看了好一些,才終於停了下來。
他真的,每一本書上都留下了筆跡,看來,天才企業家,並不像總裁文裡面的總裁那樣,生來就有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本事的。
靜靜找了一會兒,在右邊一個書櫃的最下層,我竟然看到了一組漫畫,很大的漫畫冊,我來了興趣,蹲下身去,把裡面的漫畫抽出來。
當我看到那組漫畫的封面時,心裡真的被震驚到了。
竟然是好幾年前只出版過一次的漫畫--《默X》,剛上架就被搶購完了,我沒有榮幸能買到,後來只能在同學那裡借來看過。
之所以能夠注意到這組漫畫,是因為漫畫的封面,像極了我和沈墨琛在那個巷子裡面相遇的場景。
當我從同學那裡第一次看到這個漫畫的時候,就被震懾到了四肢百骸,那時候,我想著,這世上哪裡有這麼巧的事情,同樣是在一個賣路邊攤的小巷子裡,有昏黃的燈光撒在路上,也撒在漫畫上面的一男一女身上。
男生逆著光,站在女生面前,微微彎腰伸一隻手給女生,女生抬頭望著男生,把手遞過去,兩隻手剛好指尖相觸。
我那時候甚至大膽地想過,這封面會不會是沈墨琛畫的,可後來我否定了,畢竟能出版,這個並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到的,再者,光是那一面之緣,他也不會記我這麼久。
可現在在沈墨琛的書房裡,我看到這一組漫畫,心裡那種難以抑制的情緒,我找不到任何形容詞表達出來。
為什麼墨琛也會有這一組漫畫,難道他,也還記得小時候的我嗎?記得小時候的舒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