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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男子走路的姿勢,警方可以推斷,他進去時行李箱應該是空的,他拖著走得很輕鬆,步履也較快,出來時卻明顯有些吃力。
難道他將什麼重物裝了進去?帶著這個疑問,警方重點對比了男子手上的行李箱與之前警方在東里郊區河道下游發現的裝著何悄屍塊行李箱,幾乎一模一樣。
這個結果讓趙雷本來沉重的心情,更加雪上加霜,他可以想像何悄最後找他是為什麼,更能體會她當時從城市另一頭奔來找他時的害怕和焦急,找不到他那一刻的失望與倉皇,以及生命最後一刻的悲鳴和絕望。
趙雷無從知曉何俏生命最後一刻在想什麼,那些關於他的念頭是怨恨,還是留念,他只是單純後悔自己狹隘軟弱的處事方式,他是想斷得更徹底,殊不知就是這個小小的舉動,摁斷了何悄最後的求生希望。
……
第60章
警方通過一些技術手段,很快確定監控畫面中搬運行李箱男子的身份,男子叫馬馳,27歲,嘉陵醫科大學博士在讀。警方迅速採取行動,於當晚凌晨突擊馬馳住所,將猶在睡夢裡的馬馳當場抓獲。
馬馳對警察的突然闖入有一絲驚慌,卻不是太意外,他沒有反抗,待抓他的刑警將其手反縛到身後,銬上手銬,才沉著開口:“我沒有殺人。”
在場刑警自然不會在現場和他討論這個話題,將其押解上車後,循例對其住所進行搜查。
馬馳的住所是典型大三居,三室兩廳標準格局,執行任務的刑警剛進去時還納悶兒,這麼大的房子,馬馳又是獨居,怎麼會在客廳放張床睡,待推開三間臥室的門,才知道原來不光是貧窮能限制想像力。
知識也能!
在場所有人站在主臥門口都倒吸涼氣,不能說是大開眼界,簡直是對心理、生理,甚至認知的三重考驗。
馬馳的住所與其說是家,不如說是一個生物實驗室,除了廚房和一個小衛生間,房間內其餘窗戶都被磚頭或厚重遮光布封死,不止外面的光照不進來,裡面的光也透不出去。主臥衛生間被打通和臥室相連,臥室正中擺著一個尺寸標準的手術台,手術台一周各種手術器械齊備,手術台上,一具已經肢解得差不多的男性屍體赫然在列。
血腥味混合福馬林形成的特殊氣味直撲鼻腔,饒是見慣犯罪現場,但這樣慘烈的以平鋪直敘的方式直白展現,還是讓許多人受不了,一個新晉警察更直接掩住口鼻衝到外面衛生間,狂吐不止。
與主臥相比,另外兩間臥室的血腥程度下降許多,但驚悚度有增無減,裡面大大小小擺著數十個玻璃器皿,全是浸泡的人體器官或者身體某部。
警方立刻連夜提審馬馳,結果卻再一次出乎意料。
馬馳說話很慢,且不十分連貫,故整個問詢過程進度緩慢,但他在警方擺出的證據和問題面前,卻沒有一絲慌亂,依舊遵循自己既定節奏,一字一句拼湊出整個案件。
首先,他堅定否認殺死何悄,只承認拿了她的屍體用於實驗。他說因為自己的博士畢業論文,需要大量實驗結果,而醫學院用於做實驗的屍體很緊缺,且常常是用過很多次的,不能很好達到實驗效果,他就才萌生了自己在外面找屍體的想法。
他最初也不知道能從哪裡找到屍體,想過去醫院太平間和殯儀館偷,嘗試幾次,最後因難度高,可行性低放棄。一次偶然,馬馳認識了一個在殯儀館干臨時工的男人,兩人幾經合計,以重利賄賂了殯儀館負責看管凍庫的工作人員,順利將一些無人認領的流浪漢屍體“買”了出來。當時裝何悄屍塊的行李箱中混雜的一些老人牙齒和下頷骨就是這麼來的。
順利找到屍源後,馬馳就花大精力將自己的房屋改裝成實驗室,怕被人懷疑,他只能親自動手,前後花了兩個月才大功告成。實驗過後,一部分尚有觀察價值的屍塊被馬馳用福馬林保存起來,覺得“礙眼”的就想辦法扔掉了。
馬馳坦率承認,何悄的屍體是他撿來的,他有夜晚乘公交車閒逛遛彎的愛好,每次出去沒有目的地,遇到那班車就上去,一般坐到終點下車閒逛一會兒,再原路坐回來。
那天晚上,馬馳照例出去,但是車還沒到終點,他就因為肚子疼痛難忍提前下車。他本來想找公廁解決,沒有找到,後來實在忍不住,就進了那個巷子。他怕被人看到,一直跑到盡頭才就地解決,解決完要走的時候才發現有個女人一動不動靠在角落,像是睡著了。
他下意識撒腿就跑,結果踢到何悄的腳,重重摔在地上。他見動靜這麼大,對方還是一點反應沒有,就壯著膽子過去探她鼻息,最後按了胸口脈搏,他確定這是個死人。
這個發現讓馬馳興奮不已,他怕何悄被其他人發現,將她拖到更隱蔽的地方放好,然後火速打車回家,準備好裝屍體用的行李箱,於半夜回到案發地將屍體裝走。
因為馬馳語速太慢,需要記錄的東西又太多,整個問詢持續了整整四個小時,在這四個小時裡,馬馳除了說話不利索,行為認知讓人咂舌外,他思維敏捷,邏輯清晰,沒有一句浪費或重複的話。
更讓人沒想到的是,馬馳的口吃毛病在談到起其數次“實驗”過程時,意外的好了,他像換了一個人似的突然變得精神奕奕,口若懸河起來,他滔滔不絕得講解著每一處細節,用詞精確,仿佛那一刻自己不是在錄口供,而是參加一場逼格頗高的學術研討會,連從被捕起一直淡漠冷寂的臉上也綻出自信滿滿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