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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孟從越還跟甩馬蜂窩似的,急吼吼否認:“誰喜歡他啊!”
和樂擺證據:“剛開學你就捉弄何老師,這不是第一次吧?除了何老師好欺負,也是因為她和老師一個辦公室,可以告狀?公開課你沒帶書,是知道老師會坐在最後一排,能注意到你?而且你地理時好時壞,太規律了。”
吸引注意最普遍的方式有二:要麼表現得無可挑剔,冒了尖,自然能被看到;要麼就是把中二進行到底,“劣跡斑斑”反而能獲得最大程度的關注。
孟從越看起來是會選後者的人。
或許作案已久,老師看出這點,那天在走廊才會生氣,畢竟她是無辜被牽連。
“讀的天書,說的天話嗎?一個字都聽不懂!”孟從越口氣更沖了。
和樂聯想到自己的中二時光,輕笑,“其實我也做過這種傻事,就為了引起老師的注意。”
孟從越一怔,旋即低咆:“把‘也’字去掉!”
“好,知道了。”她跟哄滾滾似的,替孟從越順了順毛,旋即舒口氣,“說實話,你之前說喜歡我,我還挺困擾的,你口裡的真相對我來說很重要。”
孟從越嘴唇蠕動了兩下,到底沒蹦出半個字眼來,他把頭狠狠往邊上撇,“你也太自作多情了,我就那麼一說,你也信!大我這麼多,也不知道怎麼好意思!”
什麼叫賊喊捉賊?這就是了。
和樂半點不惱,眉眼彎得毫無侵略性,“我也是難得自作多情一回,不巧,被你撞上了。”
孟從越盯著她,欲言又止,止又欲言,到底垂下腦袋,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
和樂立直身體,“不管你今天出於什麼原因對我說這些,孟從越,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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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樂走出籃球場,迎面碰上去買水的班主任。
“和誰打球?”於端陽開門見山地問。
她據實以告:“孟從越。”
“你們兩個幾時成球友了?”
和樂眨眨眼,大概是孟從越的爆料奏效,她依稀覺察出老師話里的不豫,“這是我第一次和他打球。”
於端陽不說話了。
和樂從對面移至他身邊:“老師去小賣部?正好,我也想買瓶水,和老師一起去。”
過石橋,穿樹蔭,她踩著搖曳的樹影,徐徐問道:“老師,您說有些事明明只需一句話就能說清,為什麼當事人就是不肯說呢?”
於端陽答得很快:“原因很多,有難言之隱、找不到合適的時機,性格也有影響。還有就是,”他一頓,見她側過臉,笑道:“做比說牢靠,所以,不必說。你做了,對方自然就懂了。”
“是這樣嗎?”
重點通常壓軸,老師的傾向是“不必說”,可有什麼事是不必說的呢?
第111章 啟動框
本以為袋鼠跳事件總算告一段落,然而周一第二堂歷史課,她剛抵達教室,三班女生“呲溜”圍了上來。
班長領銜,臉上是“看你往哪跑”的表情,並發出了影視劇里最經典的壞笑——哼哼哼。
和樂毛骨悚然。
“學姐肯定知道我們找你什麼事吧?”班長笑眯眯問。
和樂顫巍巍答:“不知道。”
班長迅速亮出一張照片,夾在食指與中指之間:“那照片裡的人,你總認識吧?”
和樂定睛一看,唔,認識,而且都認識,主角正是老師和她。
時間:上個周六早上;地點:操場。
照片的功用是記錄精彩瞬間,那麼這張照片,應該完全符合班長的預期。
和樂當時就覺得老師箍得挺緊,沒想到他人視角里,兩人的狀態更曖昧——不但大半個身體貼一起,還對視上了,要是按偶像劇情走下去,多半得打上“少兒不宜”的標籤。
原來,趣味運動會那天,除了孟從越,班長也在操場?
三班班長呲牙,緩緩撥出八卦電線:“和樂學姐,要我說,你和於老師這個狀態,要是放電視劇里,必須已經慢動作凌空轉了百八十圈了!這姿勢,這眼神,嘖嘖,簡直媲美《亂世佳人》的海報!”
和樂沉默,良久,問:“是不是現在我說什麼,你們都不會相信?”
“是啊!”班長直截了當,手肘支講台上,繼續笑眯眯:“這樣吧,和樂學姐,我們就要你一句話。”
“……你說。”
“你喜不喜歡於老師?”
八個字,堪稱死亡拷問。
好在面對三班人,和樂尚能做到臉不紅氣不喘,特淡定地說:“喜歡啊。”
她正打算深入剖析,點明其中包含了學生對老師的尊敬與愛戴之情,教室前門冷不防傳來一句:“快上課了,怎麼都聚在講台?”
和樂:“……”
地洞在哪?讓她鑽!別攔著她!
狗洞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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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三天,和樂都蔫耷耷的。
孟從越那番話影響深遠,再加上教室的意外,這幾天她和老師吃飯都在觀望對面,一旦對面有說話的意思,她都要正襟危坐、洗耳恭聽,每每等來的卻是無關緊要的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