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拉閱讀上一章

第25頁

    「嗯,現在的年輕人了不得啊,有時間李導把人帶過來,互相交流交流。」

    李虹知道這件事大概成了,這些編劇有能力,只是思維過於僵化,沒有新想法,有了故事大綱,完成劇本問題不大。

    等到劇本寫出來,台領導審批之後就能正式立項拍攝。

    這是她和林子軒商量後的結果,林子軒寫前面二十集,提供後面三十集的大綱,交給台里的編劇補完,這樣也能減輕林子軒的負擔。

    林子軒是劇本的策劃和編劇。

    在電視劇播出的時候除了編劇名單中會出現林子軒外,還有策劃這個頭銜會單獨出現。

    這是李虹能爭取的最大利益了。

    當然,華國電視台會支付林子軒一筆酬勞,暫時還不清楚,至少在兩百元以上。

    林子軒並不知道在華國電視台內部發生的事情,他只要把剩下十集的劇本寫出來就行了。

    至於辭職創業,他覺得目前還不是時候,一個是家庭原因,另一個就是積累不足,無論是金錢還是名氣都不足以讓他後顧無憂。

    相對於其他青年人,他算是幸運了。

    剛畢業不到三個月就發表了詩歌和小說,還寫了劇本,這是依靠別人幫忙的緣故,如果是一位純新人,根本走不到這一步。

    他還需要等待,只有厚積薄發,才能一鳴驚人。

    第二十一章 出名要趁早

    慕姍姍不在的日子,林子軒覺得時間過得特別慢。

    以往下了班兩人可以騎著車子在京城的胡同里轉悠,周日選一個安靜的地方呆著,隨意的閒聊,那時候總覺得時間一晃就過去了。

    他明白這種感覺叫做思念,思念把時間給拉長了。

    他不想過多的陷入這種情緒之中,決定找點事情做,讓自己忙碌起來。

    進入九月份,從《京城文學》雜誌社轉過來不少信件,都是讀者來信。

    在這個年代,讀者和作者的交流大都是通過信件,一般是寄到雜誌社,在信封上寫明「轉交某某某」的字樣,這樣雜誌社就會把信件轉交給作者。

    如果不寫明這一點,雜誌社就會自行拆開信件,按照信件內容決定是否轉交給作者。

    作者想要知道讀者對自己小說的反饋,也可以向雜誌社索要讀者來信。

    隨著《頑主》關注度的提升,讀者給雜誌社的信件不斷增加,《京城文學》便一起給林子軒送了過來,有上百封之多。

    林子軒在廣播電台就負責拆信,回家之後還是拆信,這讓他哭笑不得。

    不過,他也想看看讀者的意見。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重量級的文學雜誌或者報刊討論過《頑主》,這說明這部小說還沒有進入主流文學圈子的視野。

    華國的文學評論家要麼是沒看過這部小說,要麼是看過但不怎麼重視。

    說到底,相對於傳統的主流文學而言,《頑主》過於標新立異,屬於非主流範疇。

    這上百封信件大多是詆毀和批評,認為《頑主》是在給社會抹黑,用理解和贊成的態度描寫社會上的混混和痞子,這是思想錯誤。

    有那麼多真善美你不去歌頌,卻讚揚這種假惡丑,這是社會的倒退。

    看到這種信件,林子軒直接扔掉,他沒有挨罵的習慣。

    讚揚他的信件同樣不少,應該都是年輕人,字裡行間洋溢著熱情,鼓勵林子軒繼續寫出這類反映現實生活的作品。

    其中,有一封信引起了他的注意,這是一封來自蓉城的信件。

    蓉城不是京城的周邊省市,《京城文學》的影響力似乎到不了那麼遠。

    林子軒打開信件,信紙的抬頭是巴山電影廠。

    這時候,每家單位都有自己的信紙,信紙的最上方會印上單位的名稱和地址,一看信紙就知道寫信人所在的單位。

    就算不是這個單位的人,也和這個單位有所牽連。

    寫信的人叫做米佳山,是巴山電影廠的一名導演,拍攝過幾部電影和電視劇。

    巴山電影廠設在蓉城,是華國六大電影廠之一,這些電影廠都是國有企業,按照國家的計劃來拍攝電影,自主性不強。

    如今拍攝電影的權限逐漸放開,下面的電影廠可以有選擇的拍攝影片。

    米佳山身在蓉城,自然看不到《頑主》,不過他有個京城的朋友把《京城文學》郵寄給了他,讓他看看這篇很有意思的小說。

    的確很有意思,米佳山看完後做出了評價。

    這部小說的構思巧妙,情節荒誕,畫面感很強,對白俏皮風趣,就像是平時聊天一樣,和以往的小說都不同。

    他感覺如果拍成喜劇電影一定能受到觀眾的歡迎。

    他一邊向巴影廠的領導推薦這部小說,一邊給林子軒寫信,邀請林子軒寫電影劇本。

    巴影廠的領導看了《頑主》,並不覺得如何好,就是一幫人胡鬧,而且主題思想不大對頭,有宣揚不正之風的嫌疑。

    米佳山在廠里算是老人了,以往取得了不錯的成績,很有人緣。

    他這次堅持要拍攝《頑主》,廠里的領導也不好太過阻撓,在勸說無果後和米佳山簽訂了一份導演責任制合同。

    合同要求電影要完成百分之五十的利潤率,完不成扣罰工資兩年,停止拍攝兩年。

    按照米佳山的估計,拍攝《頑主》大概需要50萬到60萬的投資,電影上映之後要給電影廠賺90萬才算是完成了合同。

上一章 目錄 下一章
已經是最後一章了 »

第25頁

你剛剛閱讀到這裏

返回
加入書架

返回首頁

書籍詳情 返回我的書架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