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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編輯部的故事》延續了《頑主》的調侃風格,那麼《渴望》就是極為正統的創作了,兩者可以說根本不搭調。
在文壇,這種事情並不多見,但也不是沒有。
有些作家風格單一,一看就知道出自誰的手筆,有些作家則能夠在不同題材和不同風格之間遊刃有餘的轉換,這種作家通常被稱為多面手。
林子軒在作家和編劇之間自由轉換,既能寫正劇,還能創作諧劇,兩者都能保持較高水準,可以稱得上是文壇多面手。
現在讓程勇新頭疼的是這部《活著》要不要發表?能不能發表?
第一百零五章 首看權
作為一名入職十年的老編輯,程勇新很清楚《活著》這部小說在審查上肯定過不了關,除非進行大修,只是一旦大修,這部小說就會失去原有的風格。
不說會變成平庸之作,也會消減掉其中的藝術特色。
編輯的責任不僅僅是發現優秀的作品,還要負責用專業的眼光幫助作家完善作品。
所謂完善,也就是進行修改,有些修改是為了作品更好,有些修改則是為了應付審查。
就算《百花》雜誌後面有李老先生坐鎮,也不能隨心所欲,想刊登什麼就刊登什麼,只能說可以稍微出格,但出格的有限。
程勇新想了想,就把《活著》的稿子拿給了社長李琳琳。
李琳琳是李老的女兒,延續了父親主持雜誌社的風格,支持青年作家,支持在文學上有所創新的作家,成為了先鋒派作家的保護人。
華國不少先鋒派作家都是在《百花》雜誌上成名,從而成為華國作家群體中的少壯派。
李琳琳看到這本小說,不由得想起年前在京城開會的時候碰到了慕致遠,兩人在閒談的時候慕致遠不經意的提到過這部小說。
「你覺得怎麼樣?」李琳琳詢問道。
「稿子的質量很高,很有特色,就是內容上涉及不少敏感地帶,審查上怕是過不了。」胡勇新如實說道。
「那行,我先看看吧。」李琳琳淡然道。
程勇新離開後,李琳琳一邊翻著稿子,一邊想著事情。
她雖然生活在滬城,但不代表對京城的事情不了解,尤其是上級主管部門文化部的官員。
慕致遠目前只是一位副司長,位置不上不下,也不是分管領導,不過此人正是年富力強的時候,屬於改革派,有能力有幹勁,前途不可限量。
李琳琳聽說慕致遠的獨生女出嫁了,林子軒應該是慕致遠的女婿,這麼說來在京城……
她很快就不再考慮這種複雜的人際關係,因為她被小說的內容深深吸引了。
看完《活著》,她發現自己誤會了慕致遠。
李琳琳原本以為慕致遠是為了女婿才在京城說了那番話,她平時最厭煩這種關係戶。
《百花》雜誌能夠在華國文壇享有盛譽,就是對稿子嚴格把關,不達標的稿子無論有什麼關係都不能發表,這才是純文學。
現在看來,慕致遠應該是知道其他文學雜誌不會發表《活著》,這才介紹到《百花》雜誌社來,她應該感謝慕致遠。
粗略看下來,《活著》這部小說讓李琳琳很震撼,就像是在看一部民族的苦難史。
從小的方面說,這是一個人如何活著的故事,從大的方面說,這就是一個民族的縮影。
即便沒有慕致遠的關係,《百花》也要發表這篇小說。
她是一個很有膽識的人,別的雜誌社不敢發,她敢發,先發表出來再說,大不了就是犯錯誤,寫檢討,寫完檢討下次碰到這種事還會再犯。
這就是屢錯屢犯,反正她是李老的女兒,也沒人會把她撤職。
這個年代有一個「首看權」的說法,一些人可以在雜誌沒有出版前看到雜誌的內容。
比如說華國大導演張藝謀,在1988年就和《百花》簽訂了「首看權」的協議,他支付一些費用,每一期《百花》雜誌的清樣出來後,會郵寄給他一份。
這時候,雜誌還沒有上市,張藝謀就有時間決定哪篇作品他想簽下來改編成電影。
這說明在《百花》上發表的作品質量高,不少影視行業的公司和大導演們都會與有影響力的文學雜誌簽訂類似的協議,從而搶得先機。
李琳琳決定把《活著》發表出來,而《百花》的清樣也會提前寄給擁有「首看權」的人。
林子軒不清楚在滬城發生的事情,他正在和慕姍姍收拾行李,準備前往美國。
這一次是倆人一起去,不是旅遊,而是要住上半年的時間,自然要帶上不少的行李,否則美國的物價那麼貴,添置起來太浪費錢。
為了支付慕姍姍進修的學費,他們的積蓄見底了,好在以後吃住都在劇組裡,倒是不用擔心,只要平日裡不亂花錢就行了。
林子軒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妹妹。
再過幾個月林曉玲就要高考了,他那時在美國,照顧不到,事實上,就算他在華國,也沒有多大的作用,主要是心理上的原因。
他把高考看的太重了,而林曉玲卻不怎麼在意。
這年頭第一年高考考不上下一年繼續考的大有人在,有些人考個三四年還在繼續,所以,雖然考大學的形勢嚴峻,不過考生心理上還算不錯。
家長也不會專門請假送孩子高考,或者等在考場外面,就像平常考試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