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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姍姍沒有同意,這檔節目只要一名主持人就夠了,主持人多了會顯得亂,主要是看導師和學員的互動。
雙方商議後決定讓何炯來主持。
慕姍姍同意何炯主持的一個原因是何炯在華國電視台工作過。
兩人雖然沒有交集,卻都出身華國電視台。
而且,何炯不是湘南電視台的員工,屬於外聘主持人,電視台的員工拿工資,何炯是按照主持節目的場次拿薪酬。
他接其他的主持工作不需要湘南電視台的同意。
何炯平時住在京城,錄節目的時候才會去湘南,比較方便。
林子軒在姍姍文化見到了何炯,何炯過來簽主持《華國之聲》的合同。
「小何以前在台里主持少兒節目,這兩年去湘南台發展,還是外國語學院的語言老師,很有才華。」慕姍姍介紹道。
慕姍姍離開華國電視台的時候,何炯剛到台里工作,如今他的事業已經起步,在主持行業,慕姍姍算是前輩。
「何老師,你好。」林子軒招呼道。
第五百九十章 公關
看著何炯離開,林子軒想著是不是把他給簽下來。
目前國內電視節目主持人行業大致分為三種工作模式。
第一種像華國電視台一樣,進入編制,主持人拿工資和獎金,再加上置裝費、交通補貼、各種福利待遇,一年大概有十幾萬的收入。
這是體制內的工資待遇。
而且,對主持人的管理很嚴格,不准接其他節目,拍廣告和出書都需要審查。
看起來不怎麼樣,但體制有體制的好處。
華國電視台是副部級單位,只要在台里混上十幾年,成為部門領導,級別就上去了,工資待遇會大幅提升。
像李虹在華國電視台是電視劇製作部門的主任,出來後是副廳級別。
第二種像是省級衛視或者地方電視台的主持人,除了工資獎金外,還會針對台裡面少數的當家主持人簽訂年薪制合同。
年薪制的數額較高,對主持人有著不小的吸引力。
第三種是完全市場化,工資、補貼、獎金統統沒有,做一期節目就給多少勞務費,勞務費的數額由主持人的影響力來定。
何炯就屬於這種情況。
他這次主持《華國之聲》,一期的費用是八千塊,《華國之聲》第二季的規模比第一季更大,按照一個月四期,五個月有二十期。
半年時間,他能拿到大概十六萬的勞務費。
如果是慕姍姍的話,主持一期節目要一兩萬,大型晚會五萬到十萬不等,這是著名主持人的出場價碼。
在此期間,何炯還能主持其他的綜藝節目。
接戲和接廣告都很自由,不用被電視台抽成,這麼算下來,他一年的收入至少在五十萬以上。
即便沒有補貼和獎金等福利,也足夠他過上不錯的生活。
不過,完全市場化存在著很大的風險,剛畢業的新人還是進入電視台保險。
等到混出了名堂,又受不了體制的束縛,再出來不遲。
慕姍姍嘗試過培養主持人,但姍姍文化遠不如省級電視台的資源多,招進來的主持人有了名氣就會跳槽。
在現在的市場環境下,電視台才是主持人理想的工作單位。
「你想過把他簽到公司來麼?」林子軒提議道。
「看看再說吧,我感覺小何是一個有自己想法的人,不想受到約束,就算現在簽下了,以後也很難說。」慕姍姍回應道。
林子軒想了想,覺得是這個道理。
每個人都是自由的,不是你要簽誰就簽誰,別人也有自己的選擇,不能強求。
他過來是和慕姍姍商量如何應對媒體。
《華國之聲》第二季的招標會相當成功,冠名權和電視播放權加在一起收入高達八千萬人民幣。
媒體做了報導,引起了社會熱議,相當於為第二季節目宣傳預熱。
不過,其中也有負面的新聞。
一篇名為《昔日歌唱冠軍今何在?》的文章被多家媒體轉載,文章里追蹤了《華國之聲》第一季中最後的六名學員。
他們在和音樂公司簽了合約後,這幾個月的發展狀況。
有人離開了音樂公司,有人出了音樂專輯,還有人沒有受到音樂公司的重視,繼續回到歌廳駐場。
即便出了專輯的學員發展的也不太好,專輯銷量慘澹。
觀眾看節目圖個樂呵,看的時候心裡肯定支持這些學員,但當第一季結束後,還有多少觀眾會關注他們呢。
包括那些支持他們的粉絲。
音樂公司應該想辦法留住那些粉絲,定期的開個歌迷見面會,時不時的保持曝光度,而不能只發一張專輯試試水。
這說明音樂公司在包裝和運作上不夠成熟。
偶像需要包裝和運營。
尤其是這種通過選秀出來的歌手,否則過不了多久就會被人遺忘。
文章沒有分析音樂公司的原因,而是把矛頭指向了《華國之聲》。
認為這種選秀節目只是一時的熱鬧,並不能真的起到選拔民間歌手的作用,打著青春和夢想的旗號,卻毀掉了他們的青春和夢想。
這篇文章引起了不少讀者的認同。
《華國之聲》給了參賽者夢想,結果又把這個夢想打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