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頁
李桉看了替身後感覺不行,男武行扮女人怎麼看怎麼丑,面貌體態都不合適。
觀眾或許不會那麼挑剔,不仔細看也看不出來。
但李桉就是覺得沒有美感,這麼拍達不到他心目中想像的畫面,尤其是這時候京城的天氣還比較冷,武行裡面穿著毛衣,顯得身形臃腫。
粗胖的模樣像是粽子一樣,看的李桉直搖頭。
他決定使用女武行做替身。
不過香港來的袁家班沒有女武行,或者說整個香港都很難找到女武行,更何況還要找貌似俞飛鴻和徐靜蕾的替身,更是難上加難。
沒辦法,只好在內地的武術學校尋找。
最終勉強找到了兩個女武行,一個有過拍戲的經驗,卻不怎麼熟悉吊威亞,一個從武校過來應徵,沒有拍戲的經驗,只能一邊拍戲一邊訓練。
通過這段時間的摸索,李桉深刻感受到內地電影工業的落後。
在好萊塢,只要導演有需求,無論是道具還是演員,都能很快的找到,和電影相關的配套設施非常完善,不需要導演操心。
內地的電影市場逐漸發展起來,但整個工業體系沒有跟上。
拍片還能湊合,後期製作沒法做,設備達不到要求,只能回到紐約做剪輯和特效。
隨著籌備工作一點點的完成,《臥虎藏龍》的開機時間越來越近。
第一站是天山,那兒有一處叫做五彩城的地方,因為五彩繽紛的地貌而得名。
在陽光的照耀下,五彩城變幻著不同的色彩,那些或大或小,錯落有致的山岡被艷麗的色彩纏裹著,呈現出千姿百態,撲朔迷離的景象,極為美麗。
第五百零八章 綜藝
京城姍姍文化傳播有限公司,這是慕姍姍開辦的公司。
目前主營的業務是綜藝節目的製作發行,旗下包括《姍姍訪談錄》、《美麗華國》和《鑒寶》三檔節目,每年的利潤超過三百萬。
公司擁有一支二十多人的製作團隊,兩名外景主持人和一名綜藝主持。
這兩年,慕姍姍從京城廣播學院招聘了不少專業人才,這家文化公司初具規模。
像這類文化傳播公司只能依託於電視台生存,為電視台提供優質的節目資源,因為在國內不允許私人開辦電視台。
這和國外不一樣,林子軒在美國接觸過一些紐約的華語電視台。
那些電視台都是私人創辦,他們通過購買播出時段的方式通過衛星頻道播出節目。
姍姍文化屬於慕姍姍和林子軒兩人所有,慕姍姍是總經理,林子軒是法人代表。
「這麼做是不是太誇張了?」慕姍姍斟酌道。
「有備無患嘛,反正花不了多少錢,免得以後引起糾紛。」林子軒回答道。
他們談論的是登記節目版權和註冊商標的話題,有的節目已經登記過了,還有的節目存在著爭議,現在要弄清楚。
尤其是《美麗華國》和《鑒寶》,前者和鳳凰衛視合作,後者和京城電視台合作。
說到底還是一個版權的問題。
陳配斯和朱世茂狀告華國電視台的事件繼續發酵,媒體圍觀。
對方的律師認為兩人在春晚上表演的小品並不全是他們的創作,在小品排演的過程中,春晚的導演組提出過修改意見,華國電視台的領導進行過指導。
也就是說,這些小品的創作者不僅有陳配斯和朱世茂,還有春晚導演組和電視台的領導。
這是集體智慧的結晶,而不是個人的創作。
按照這個說法,春晚除了歌唱節目,都不是個人創作。
歌唱節目沒辦法,作詞作曲演唱者,這個明明白白,再怎麼指導也不能改變這個事實。
對方律師給出的理由太強大,演藝圈的人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提個修改意見,指導指導就算參與創作,就能占有別人的勞動果實了。
這個還真不好說,主要看修改的篇幅,如果春晚導演組對小品節目進行了大篇幅的修改,甚至是推倒重來,那就成為創作者。
如果只是提幾個不痛不癢的意見,那就不能算是創作者。
這和寫劇本一樣,不能說演員在拍戲的時候和導演商量,我改一句台詞,他就成編劇了。
現在的問題是,陳配斯和朱世茂的小品在參加春晚排練前和在春晚上的表演有多大的區別,兩人需要出示他們這些年創作的原稿。
這個案子短時間內很難結案了。
有鑑於此,林子軒才會對姍姍文化旗下的節目進行登記註冊,包括著作權和商標權。
比如《鑒寶》這檔節目,是和京城電視台合作,收視率不錯,廣告收入頗豐,大家合作的很愉快,短期內沒有問題。
但誰知道會不會出現陳配斯那樣的情況呢。
節目的策劃是林子軒這邊拿出來的,京城電視台參與了節目的製作,那麼是不是電視台就有版權了,到時候為了利益肯定會扯皮,甚至是對簿公堂。
林子軒要把節目的版權落實踏實,免得節外生枝。
以前大家做事情講究誠信,以後就很難說了,時代變了,人心也跟著在變。
陳配斯這個案子是演藝圈裡第一樁引起轟動的關於智慧財產權的案例,以往也有過,但都沒有這次產生的影響大。
因為這次告的是華國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