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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曉玲不是想拍一個窮凶極惡的女人,而是想拍這背後的故事,她要到監獄裡了解案情,從中找到合適的切入點。
「你要去找殺人犯啊?」徐靜蕾驚訝道,「其他的罪犯也有故事可拍,沒必要這麼冒險。」
「又不是直接和她們見面,就是翻翻資料,碰到合適的再找當事人談談,這有什麼危險。」林曉玲無所謂地說道,「放心吧,我會找人陪著去的。」
「我忙著拍戲,不然就和你一塊了。」徐靜蕾無奈道。
「以後要體驗生活,你少不了到監獄裡走一遭,要有心理準備。」林曉玲調侃道。
說干就干,林曉玲聯繫了京城女子監獄,以前是女子勞教所,這兩年改成了監獄,專門關押京城戶籍的女犯人。
拿著好夢公司開具的證明,在一名員工的陪同下,林曉玲走進了監獄。
沒有想像中的恐怖,監獄人員給她提供了一些檔案材料。
在翻查了幾十份材料後,林曉玲發現並不是所有的犯人都罪大惡極,有些人僅僅是因為一時失手,犯下了難以彌補的罪行。
其中有一個案子最為明顯。
在八十年代,有一戶普通的人家,這戶人家是離婚重組的家庭,母親帶著女兒小紅嫁給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也有一個女兒叫做小琴。
一家四口就這麼生活在了一起。
可親疏有別,作為父親對自己的親生女兒小琴要照顧些,對小紅就疏遠些。
有一天,小琴偷拿了父親放在窗台上的五塊錢,父親沒有找到,就懷疑是小紅偷了錢,為此在家裡大吵了一頓。
小琴害怕,就把錢藏在了小紅的枕頭下面,被大人發現。
這更加證實了小紅偷錢的事實,小紅被母親罵了一頓。
小紅知道不是自己做的,她被陷害了,在上學的路上,她找小琴理論,但小琴不承認。
小紅氣急,拿起路邊菜農的扁擔朝著小琴砸去,結果失手把小琴給砸死了。
於是,小紅進了監獄,坐了十幾年的牢,剛進來的時候她才十幾歲,現在都快三十了。
這個案子對林曉玲的觸動很大,她特意去看了小紅,很沉默的一個婦女,不願意交談。
回到公寓,林曉玲把手頭的筆記捋了捋,整個事件在腦海里過了一遍。
在她看來,這個案子的起因不是重點,重點是小紅刑滿釋放後,回去怎麼面對家人。
這種情況還沒有發生,誰也不知道結果,電影就是在一定生活基礎上進行虛構。
林曉玲拍這部片子想表達的是理解和包容,那就要想想怎麼才能讓小紅順利的回家。
「我覺得你演不了犯人,你太年輕,這個角色一定要中年人才行。」林曉玲對室友說道。
「說的也是,這個角色還真不合適。」徐靜蕾看了案子,贊同道。
「我給你安排了一個新的角色,監獄裡的年輕女警官,你負責陪著犯人回家,幫她適應外邊的生活,還要對犯人進行教導,教她怎麼樣和家人相處。」林曉玲敘說道,「你這個角色起到情節推進的作用,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待整件事。」
第四百一十章 大綱
林子軒翻看著手裡的劇本大綱,也就兩三頁紙,寫的相當簡略。
這個叫做《回家》的本子劇情不複雜,有兩條時間線,一個是1980年,交代了事情的起因,還有一個是1997年,講述了事情的結果。
因果關係明確,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故事鏈。
從現在的角度講,為了五塊錢發生如此激烈的家庭矛盾,可能性不大。
但放在1980年就合情合理了,那時候普通工人的工資一個月也就幾十塊錢,五塊錢對一個家庭來說能起到不小的作用。
再者說,這個家庭的背景本來就複雜,是再婚家庭,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不太穩定。
那麼由於一件家庭矛盾引發的慘案就有了情理基礎,能讓觀眾信服。
十七年後,小紅離開監獄,即將返回家中,她將要面臨什麼,能不能被社會和家人接納,是這部影片著重要表達的內容。
這十七年裡,社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在1980年,國家剛剛改革開放,大規模的基礎建設還沒有開始,現在的京城,到處是高樓大廈,汽車遍地,電視機不再是稀罕事物,手機和電腦正在逐步普及。
小紅在監獄裡的這十七年,和社會脫節了,她出來後面對的是一個全新的世界。
監獄不是說把犯人放出去就完了,還要幫助她們適應社會,重新生活。
於是就有了監獄女警官這個角色,這個角色代表著行政機關,要教會小紅在監獄外邊怎麼生活,怎麼和家人溝通,起到一個橋樑和引路人的作用。
女警官和小紅兩人互相支撐,如此這部片子的架構就較為完整了。
如果讓小紅一個人面對陌生的世界,她會惶恐不安,不知所措,最終可能會釀成悲劇。
當然,這麼拍的話就是另一個故事了,或許更有深度,卻太過灰暗,審查上過不了。
所以說,女警官的角色不僅不能少,還要占很重的分量。
「這個本子挺好,就是還需要完善,尤其是細節部分。」林子軒評價道,「怎麼把這段不長的回家路拍的不一樣,你要仔細的琢磨,舉個例子,小紅在監獄裡肯定是統一管理,有事情要向警官報告,這個習慣在出獄後一時改不掉,無論是吃飯做事都會報告,你要把她和女警官之間的互動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