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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說京城沒有好去處,京城有遊樂場和電影院,還有幾座以前皇家的園林可以遊覽,香山和西山都是不錯的去處。
然而,作為京城人這些地方慕姍姍肯定都去過了。
上學期間,學校舉辦活動都是朝這幾個地方跑,沒有十回也有八回,早就失去了新鮮感。
最後,林子軒選擇了一個最為俗套的方案,他請慕姍姍看電影。
在電影院呆著至少不會太熱,看過電影去吃飯,晚上的時候再去酒吧感受一下流行文化。
這才是文藝青年的約會。
慕姍姍答應下來,約定周日下午三點在京城群眾電影院見面。
林子軒沒有提前買票,這時候看電影不需要排隊,也只有談對象的才會周末看電影,其他時間電影院較為冷清,這和沒有好電影也有關係。
到了第二天,林子軒提前半小時到了電影院,買了兩張一看就是愛情片的電影票。
慕姍姍穿著一件天藍色短袖襯衣,配著一條碎花裙子,扎著馬尾辮,有了點女人的味道。
和在學校里有了不小的變化。
踏入社會之後讓人不得不做出改變,特別是在電視台工作,更要注重儀表。
「咱爸咱媽還好吧?」林子軒上前打招呼。
「說什麼呢?叫那麼親熱,誰跟你咱爸咱媽啊!」慕姍姍生氣道。
「我就是隨口一說,你不用著急,反正早晚的事。」林子軒理所當然地說道。
「一見面你就惹我,當心我到你家告狀。」慕姍姍警告道。
「哪敢啊,我這不是惦記咱爸媽麼?」林子軒岔開話題,「走吧,電影快開始了,這片子你肯定喜歡。」
「你怎麼知道我喜歡看什麼片子?」慕姍姍好奇道。
「我覺得以你的品味也只能看這種片子了。」林子軒認真地說道。
「你找打是吧?」慕姍姍一邊說,一邊朝著林子軒的肩頭拍了過去。
林子軒跑了兩步,躲了過去,慕姍姍在後面追。
兩人就這樣進了電影院,和其他成雙成對的青年男女一樣。
這個時代的電影沒什麼好說的,講的是一對戀人因為上一輩人的恩怨而不能在一起,最終分開,多年後再次重逢的故事。
慕姍姍看的挺投入,不時為劇中人物的命運擔心。
林子軒環顧四周,發現沒有幾對青年男女是真正來看電影的,他們只是想要有一個較為私密的空間相處,做一點在大庭廣眾之下不敢做的事情。
在角落裡的那兩對已經抱在了一起。
在電影院這種昏暗的環境下,不仔細看還真發現不了。
他自然也想做點什麼,就悄悄的用小手指鉤住了慕姍姍的手指,慕姍姍看了他一眼,沒有說什麼,繼續看電影。
林子軒忽然覺得這電影有意思起來。
看完電影,到了五點多鐘,兩人在附近找了家飯館吃飯,互相說了在單位的趣事。
「你說我該怎麼辦?新聞主持人要一臉嚴肅,萬一碰到可樂的新聞,我笑出來怎麼辦?」慕姍姍頗為苦惱地說道。
「這還算好的,要是碰到不可樂的新聞,你笑出來,那才是災難。」林子軒吐槽道。
「你有點良心好不好,還有心思胡說八道。」慕姍姍抱怨道。
「好吧,國家正在提倡豐富百姓的文化娛樂活動,以後娛樂性的節目肯定增多,需要大量的綜藝節目主持人,不過這個活可不好做,要有藝術細胞,腦筋要快……」林子軒望著慕姍姍說道。
他突然想起這個時代的節目都是錄製,不是直播。
只要台本寫好,主持人不需要太費心思,一般相貌端莊大方,具有親和力就夠了。
「你看我幹什麼?我沒有藝術細胞麼?」慕姍姍不滿道。
「那倒不是,是你的反應不夠快,不信我出個題目你試試。」林子軒提議道。
「試試就試試。」慕姍姍不服道。
「慕姍姍同學,請問,樹上騎個猴,地上一個猴,總共幾個猴?」林子軒提問道。
他們在這道腦筋急轉彎里結束了晚飯,沿著馬路慢慢的朝前走。
他們一邊走一邊饒有興趣的看著周邊的店鋪,聊著一些瑣事,這些平日裡司空見慣的鋪面似乎有了全新的意義。
林子軒突然領悟到兩人約會並不一定要去什麼豪華的地方,只要在一起,哪裡都一樣。
就這樣走著就挺好。
於是,他們沒有去酒吧見識流行文化,而是沿著馬路逛了一趟夜市。
回到家裡,林子軒發現了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那就是處對象真是花錢。
今天一天看電影吃飯,還有零食和來回公交車的費用,十幾塊錢沒有了。
他還沒拿工資呢,就算是拿了工資,也不夠這麼消費的,好在一個月只有四個星期天,看來要想辦法掙錢了。
正在林子軒琢磨掙錢的時候,他收到了一封信。
這是來自《詩鐫》的信件,他的詩歌會在下一期的《詩鐫》上刊載,稿費30元整。
詩歌的稿費這麼高啊!
林子軒頗為驚訝,自己要是寫上數百首詩不是發財了麼?
一般來說,小說是按照字數算錢,詩歌則是看詩人的名氣和詩作的質量。
因為他的詩歌是慕致遠推薦,所以《詩鐫》編輯部給了相當於著名詩人的價錢,新人的稿費沒有這麼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