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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這個時代拋下的不只是在監獄裡的陶蘭,還有在監獄外的父母。
陶蘭的回家打破了家裡脆弱的平衡,三人處在矛盾和尷尬之中,不知道如何相處。
女警察的出現化解了這種尷尬,為了感謝女警察送陶蘭回家,做母親的張羅著晚飯,維持著這個家庭的正常運轉。
似乎只有忙碌起來才能讓生活繼續向前,不至於停滯。
這一段在封閉空間裡的戲份,最為考驗演員的演技,陶蘭和父母三人之間的狀態,既緊張又微妙,有很大的發揮空間。
徐靜蕾扮演的女警察作為局外人,起到調解和潤滑的作用。
這是整部戲的關鍵,拍好了才能感染觀眾,否則就是一部失敗之作。
林曉玲依舊採取冷靜客觀的拍攝方式,就像是站在一旁看著這個家庭正在發生的事情,不帶有任何的主觀色彩,不參與進去。
攝影機只起到記錄的作用,冷冰冰的鏡頭映射出現實的生活。
馮小剛在一旁看著,能感覺到這和他的拍攝方式不同,他喜歡把嬉笑怒罵,個人感情加入到影片中,真正的沉浸進去,他的影片導演的參與度很高。
張藝謀的文藝片同樣不會這麼拍,在第五代導演中,張藝謀是個追求浪漫和激情的人,不會那麼的寫實,還是會有些戲劇性的東西。
林曉玲的這種拍攝方式是第六代導演慣常使用的手法,直面生活,冷靜旁觀。
如果是馮小剛來拍這段戲,他會安排一些巧合化解這個家庭的矛盾。
比如繼父發現當初冤枉了陶蘭,那五塊錢不是陶蘭偷拿的,而是他自己的女兒偷拿的,從而讓繼父心懷愧疚,原諒了陶蘭。
如果是張藝謀,他會通過房間裡裝飾的顏色襯托各人的內心,他的攝影機不是旁觀,而是要拍出演員的內心世界。
在林曉玲的這個故事裡,陶蘭最終跪在繼父面前,承認是自己偷拿了那五塊錢。
為了讓繼父放下過去的包袱,解開心結,她願意替於小琴保守這個秘密。
經過十七年的監獄生活,誰拿的那五塊錢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這個家庭需要重新開始生活,他們以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第四百四十章 簡單的力量
馮小剛把自己設想的結局和林曉玲的結局相比較,發現林曉玲的結局包含的意義更深。
利用一系列的巧合化解家庭矛盾,固然增加了影片的戲劇性,給觀眾一個相對輕鬆的結局,但在塑造人物上無疑是失敗的,太過流於表面。
馮小剛的影片總會在結尾處給觀眾一碗心靈雞湯,迎合觀眾的情感需求。
這是他的電影能取得票房成功的原因之一,他知道觀眾想看的是什麼。
至於這個結局是不是符合生活,倒不是那麼重要,他擅長的是諷刺和幽默,避免出現較為沉重的戲份,這是向市場妥協的結果。
在《回家》這部影片中,隨著於小琴的突然死亡,沒有人能證明陶蘭沒拿那五塊錢。
十七年前,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陶蘭失手打死了於小琴,十七年後,如果陶蘭依舊執著於證明自己的清白,那她和十七年前沒什麼兩樣。
經過十七年的牢獄生活,陶蘭不再是那個衝動的小姑娘。
誰拿了那五塊錢,這個事情重要也不重要,對於陶蘭的繼父來說,這是他的心結。
如果沒辦法化解這個心結,那這個家庭將永遠處在矛盾和痛苦之中,最終分崩離析。
於小琴已經死了,就因為偷拿了五塊錢,她值得麼?
有時候,活著的人需要背負更大的責任,繼續爭論誰拿的五塊錢對坐了十七年牢的陶蘭來說意義不大,她打死了於小琴,就要把這份責任背負起來。
如果十七年前的陶蘭能明白這個道理,就不會和於小琴爭執了。
固執的爭論誰對誰錯往往是孩子喜歡做的事情,等到成年之後,對錯已經不是那麼重要了,重要的是包容和理解。
這是一個人是否成熟的標誌。
通過陶蘭向繼父認錯,化解老人的心結,把這個人物塑造的更為豐滿和立體。
此時,陶蘭不再是一個茫然失措的女犯人形象,而是讓觀眾看到了這個家庭未來的希望。
相對於爭論對錯,背負起家庭的責任,需要更大的勇氣。
這個結局簡單而沉重,正因為如此,才更有力量。
馮小剛明白這就是《回家》和他以往拍攝的電影的不同之處,他的影片或許更能迎合觀眾的口味,卻不夠深刻。
「這是你自己的想出來的結尾?」馮小剛詢問道。
「不是,我在監獄裡和陶蘭的人物原型談過,這是她的想法。」林曉玲回應道,「她放下了那五塊錢的事兒,只想著出獄後能夠贖罪,畢竟把人家的女兒打死了,這才是她放不下的地方。」
「這就是生活啊。」馮小剛感慨道。
無論編劇如何費盡心思的巧妙構思,也不及生活本身來的真實可信。
即便馮小剛明白這個道理,他也不會拍攝這類影片,至少目前不會。
每個導演都有自己擅長的一面,放棄自己擅長的東西,拍自己不擅長的東西,這不是尋求突破,而是一種任性。
馮小剛有自知之明,在沒有成為國內一線大導演之前,他不會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