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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話到嘴邊,白彥臉上的表情瞬間變成極為無奈的苦笑。

    不行呀!

    他真的還沒有變態到那種,僅憑藉半個腳印,就能在幾百人中,準確鎖定罪犯的水平!

    究竟,程諾那個傢伙,究竟能不能,如同他所說的那樣,能在一小時之內,找到罪犯呢?

    白彥把探尋的目光,望向程諾的方向。

    時間,在一點一滴的緩緩流逝。

    比起上一次尋找銀行大劫案的劫匪,需要同時將九塊屏幕中,幾千名行人的身體數據,全部排查一遍相比。

    這一次的只有幾百人的身體信息的排查,簡直不要太簡單。

    簡單到程諾都一遍在看著電腦屏幕,對比著數據,一遍都開始打盹。

    半個小時過去,程諾並沒有發現一人的數據,和自己之前推測的數據一樣。

    不過,程諾不慌。

    任憑罪犯再皮,也沒有辦法憑空從14樓去到15樓吧。

    反正還有半個小時的時間,程諾不急。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永不會缺席!

    這半個小時,程諾純當是給罪犯續了幾秒。

    程諾這邊倒是不慌了,可白彥和楊隊長那邊,可就有些耐不住性子了。

    已經等得有些無聊的白彥,想看看程諾那邊的進度如何了,於是扭頭看向程諾。

    然後,就看到了腦袋一點一點,看樣子像是在打盹的程諾。

    白彥當場頓時就懵逼了。

    你……

    我……

    白彥此時想說啥,可啥都說不出來。

    哎,大哥,你不是在看監控,找兇手嗎?

    可特麼……這個打盹是什麼鬼?!

    白彥表示完全不懂程諾的操作。

    而此時,一組數據,在程諾眼中浮現。

    第二百零二章 找到了!

    身高178.68厘米,體重70.58千克,腳長25.62厘米,臂長59.88厘米,腿長93.57厘米……年齡27歲!

    當這組數據出現在程諾眼中時,程諾的臉上,不由浮現一抹喜色。

    各項數據,全都在誤差範圍之內。

    這個人,是程諾目前為止,找到的,唯一符合各項數據的犯罪嫌疑人。

    之前程諾排查的那二百多人,要不就是身高不對,要不就是體重不對……

    程諾的視線,在電腦屏幕上,鎖定了那道身影。

    那個程諾到目前,唯一發現的「疑似兇手」!

    那是一個青年男子,短袖短褲,帶著一頂黑色的棒球帽,樣貌普普通通,算是扔在人群里找不著的那種。

    不過,比較醒目的是,在那位青年的左手虎口的位置,紋著一個虎頭的紋身。

    從監控中可以明了的看到。

    兇手來到14樓的時間,是上午9點10分。

    然後,一直在14樓,看似漫無目的的閒逛……

    14樓是一個規模不小的電玩城,他就在這邊玩玩娃娃機,那邊投投籃球。

    9點36分,韓瀟瀟從13樓來到14樓。

    監控畫面顯示,兇手雖然一直在電玩城裡這邊走走,那邊逛逛的。

    可視線……

    一直留意著樓梯口那邊。

    當看到韓瀟瀟出現在自己的視線中,兇手面色如常,像是啥事都沒發生過一樣,繼續該幹啥幹啥。

    10分鐘後,也就是9點46分,兇手才走上15樓。

    監控,到此結束。

    程諾輕吐一口氣,拉了拉手指。將監控畫面暫停。

    剩下還有一小段監控程諾沒有看。

    不過,程諾不想在剩下的這段監控視頻上浪費時間了。

    多節省一點時間,就能讓兇手少逍遙法外一段時間。

    「我找到兇手了。」程諾扭頭,平靜的語氣對對酌的白彥和楊隊長兩人說道。

    「哦,你找到兇手了。」楊隊長下意識的淡淡應了一聲,可下一秒。

    「臥臥臥……臥槽,你找到兇手了!!」

    楊隊長直接從椅子上驚坐起,震驚的眼神望著程諾,顫抖的雙手,顯示出他內心的不平靜。

    白彥也是直接從椅子上站起來,一臉難以相信的望著不遠處的程諾。

    這個傢伙……剛才不還是在打盹嗎?

    怎……怎麼,這五分鐘還不到,就找到兇手了?

    Amazing!

    「對呀,怎麼了,有什麼問題嗎?」程諾無辜的攤攤手,一臉不解。

    這就是一個再也基本不過的操作呀!

    有必要這麼,大驚小怪嗎?

    「我這只不過是算是剛剛入門而已,所以有些慢了,用了半個多小時。如果讓專業人士來的話,應該十分鐘都不了吧?」程諾謙虛地說道,說完,還不忘撓撓後腦勺。

    「呃……」

    楊隊長和白彥兩人,直接被程諾噎住,說不出話來。

    專業人士?

    他們兩個不就是專業人士嗎?!

    可讓他們上,說句實在話,別說十分鐘。

    就算給他們十個小時,他們都夠嗆把兇手從幾百人之中找出來!

    這個傢伙……

    白彥磨著牙,狠狠的盯著程諾。

    如果可以的話,白彥都打算以「裝逼」的罪名,把程諾關在警局十天半月的。

    讓他知道。裝逼犯,可是不好當的!

    不過,目前的當務之急,還是抓緊時間將兇手緝拿歸案。

    照理來說,殺人案拖的時間越長,抓住兇手的可能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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