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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54,粉紅襯衫

    朱暖去陪男朋友了,陳知年一個人住,開始有些不習慣,但兩天後就體會到一個人住『大房子』的幸福感。

    雖然有些孤獨,但其中的自由隨意是從骨頭裡散發出渴望的。

    星期天,陳知年不能去小叔的糖水店幫忙,因為公司找到了場地,組織同事學開車。

    馬總把自己的私車也貢獻了出來,算上工程部的三輛麵包車,公司有好幾輛車了。

    對於學開車,陳知年是高興的。早早就來到公司,剛走進公司就看到穿著一身粉紅襯衫的葉欽站在前台和阿美說話。

    陳知年知道這款粉紅襯衫,是上個星期黎天王開演唱會時穿過的,黎天王在唱到興起的時候還激動的爆衫,露出線條優美的人魚線胸肌。

    據說,現場有不止一個女人流鼻血,甚至有人因此而激動得暈倒過去,成為很多娛樂報紙的頭版。

    八卦周刊A版連續兩天都是黎天王的粉紅襯衫。

    一夜間,粉紅襯衫成為爆款,成為男人的最愛,幾乎人手一件。

    好像不穿粉紅襯衫就丑爆了。

    穿在黎天王身上帥出天際的粉紅襯衫,在葉欽身上卻成了視覺災難,軟塌塌的布料一看就很廉價。  

    軟綿綿的布料貼在葉欽的肥肉上,讓人不自覺的想到母豬的肚腩,也是粉紅粉紅的。只是,葉欽的肚子像懷孕六個月,和黎天王的人魚線對比,簡直就是排骨和肥豬油的區別。

    加上葉欽長時間在外面跑業務,膚色偏黑,看起來就更辣眼睛了。

    可以想像,黑人穿一件粉紅襯衫是什麼視覺效果。

    更辣眼睛的是,葉欽還穿了一條張學友在一部電視裡穿的青色喇叭褲。

    他到底是李天王的粉,還是張歌神的粉?

    不過,現在很多人穿衣都向明星看齊。不分男女,都喜歡鮮艷的顏色,浮誇的設計。但是,但粉紅和青色搭配在一起,真的很春天,很考驗人的眼睛。

    雖然大家都喜歡鮮亮的顏色,也以鮮艷為美。但身材和氣質真的很重要。葉欽又肥又黑,真的不適合穿這種鮮艷亮麗的浮誇顏色。而且,衣服的質量也很重要,沒形沒輪廓,就像在身上裹著塊布,一出汗就貼在身上。

    天哪。

    拿什麼來拯救她的眼睛?

    「阿年來了?」葉欽看到陳知年,笑呵呵的打招呼,「阿年,一會我教你開車。」

    陳知年笑得甜美,「謝謝欽哥。不過,昨天楊陽說要教我了,下次吧。下次請你教我。」  

    雖然知道葉欽不吃窩邊草,也不會動手動腳,但他愛說葷段子這一點就讓陳知年躲得遠遠的。她還沒有修煉成精,在露骨的葷段子前還做不到面不改色。

    但男人性本賤。

    女孩越是臉紅害羞、躲避,他們就越有成就感,說得越起勁。如果女孩對他們說的葷段子表現出一副『一般般。說得還不如我。』的姿態來,他們就會失去興趣,覺得沒意思。

    當然,如果女孩義正言辭的表示,這是一種騷擾,是隱形的『非禮』行為,他們也會收斂。

    說白了,就是欺軟怕硬的賤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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