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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重華屬於天生色素淺淡那一掛的,瞳孔偏琥珀色,皮膚也比較白皙——是健康、結實、均勻的白皙,跟吳雩那種常年作息顛倒疲於奔命導致的蒼白是兩種色調。他頭髮也很濃密,在晨光中微微發亮,帶著洗髮露好聞的氣息,跟吳雩經常自己對著鏡子瞎幾把剪兩下的凌亂黑髮非常不同。
“這細皮嫩肉的,”吳雩有點泛酸,嘲道:“有點兒小傷就這麼明顯。”
步重華說:“我倒更羨慕你這樣的。”
“羨慕什麼?”
吳雩背部、腹部乃至手臂上,細碎的瘢痕傷疤和創面癒合後留下的痕跡比比皆是,穿著衣服或在昏暗處時不會覺得,但如果白天對光仔細打量,便頗有種觸目驚心之感。步重華略微一動,似乎想回頭又按捺住了,望著面前潔白的酒店床單說:“傷疤是男子漢的勳章,你不覺得嗎?”
吳雩忍俊不禁:“勳章個屁,沒本事的人才受傷,有本事的人連根寒毛都掉不了。”
“什麼意思?”
步重華一回頭,只見吳雩把棉花團一團扔了,也懶得多解釋:“行了,注意點兒別發炎。”
他起身去拿那瓶沒喝完的礦泉水,冷不防水瓶卻被步重華眼明手快抽走了:“回來,領導問你話呢。”
他們兩人一個坐在床邊,一個跪在床墊上,視線上下僵持幾秒,吳雩有點慫,低頭在自己身上逡巡一圈,隨便指指左手肘一小塊傷疤癒合後暗色的增生。
“——這個,水泥地上拖拽出來的。兩大佬酒後餘興,要看各自的小弟爭強鬥狠,兩邊分別派出一個手下人,結果對方那哥們是個泰國拳王級別,從頭到尾連根頭髮都碰不著。你說這能叫勳章嗎?分明是恥辱的印記吧。”
步重華看著他,一時發不出聲音。
“有本事的人勳章是金子做的,沒本事的人‘勳章’才是血肉做的。”吳雩說:“得了,趕緊破案吧,也許五零二破案以後咱們也能有個集體功勳章戴戴。”
他抽回礦泉水瓶,步重華的手在半空中頓了頓,慢慢才垂了下去。
就在這時手機叮噹一聲,提示有新郵件——是廖剛發來的詢問筆錄。
吳雩一邊喝水一邊靠近了看,還以為是昨天晚上李洪曦他老婆左秋的詢問材料,誰知打開卻是孟昭前後幾次去醫院詢問劉俐的記錄:“你看這個做什麼?”
步重華一偏頭,近距離看著吳雩的眼睛:“我昨晚看了左秋的筆錄,始終覺得有些疑問。”
吳雩眼底疑惑,稍微仰後拉開了點距離,示意他說。
“我們現在知道五零二案的兇手已經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有組織、有規模的團體,列印店老闆見到的‘巴老師’在這個團體中占據很高的地位,甚至有可能是領袖。郜靈離家出走第三天,‘巴老師’連夜趕到李洪曦家告訴了他這個消息,同時說郜靈帶走了一筆‘大生意’,他要安排人手去解決這件事。這個所謂的人手應該就是高寶康,他收了‘巴老師’十萬塊錢,跟蹤郜靈伺機動手,但期間因為暴露行蹤,導致四月底郜靈報過一次警。”
吳雩點點頭。
“‘巴老師’之所以安排高寶康而不是李洪曦去解決郜靈,可能是因為李洪曦有文化、有資本,在這個組織中的地位也比較高,並不是高寶康這一類的底層打手,也就不需要親自出馬去做髒活兒。”步重華話鋒一轉:“但我想不通的是,郜靈是五月二號被殺的,不論李洪曦潛入郜靈和劉俐家是出於什麼目的,為什麼他要等到五月九號警方發現屍體以後,才摸到郜靈家去呢?”
吳雩想了想,遲疑道:“因為上了熱搜?”
“對,”步重華沉聲道:“因為在上熱搜之前,這幫人沒法確定郜靈是不是還活著。”
——也就是說在沒上熱搜之前,他們不知道這個殺手有沒有完成任務,高寶康跟組織是失聯的!
“他是不是已經死在了四里河裡?”吳雩意外道。
“從五月二號那天四里河流速及水位情況來看,溺斃的機率相當大,但高霞反映她侄子經常夏天跟人游野泳,對水性極其嫻熟,所以也不能排除另一種可能,就是他跑了。”步重華頓了頓,緩緩道:“如果這個假設成立,那麼警方現在搜尋的目標就不僅僅是他,還有他帶走的那個……人骨頭盔。”
人骨頭盔。
郜靈失蹤後,“巴老師”告訴李洪曦人不重要,但大生意不能丟,大生意到底是指什麼?
郜靈在那個陰雨的午後跋涉數公里來到河堤下,她鼓鼓囊囊的書包里裝著什麼,讓她堅信自己可以一夜暴富?
那天深夜潛入劉俐臥室的李洪曦,明明已經買了電線、膠布、黑塑膠袋和大量的洗滌劑,但卻在劉俐進家門之後就一直躲在衣櫃裡,直到被發現才動手——那麼劉俐回家前,他在找什麼東西?
步重華坐在床邊回過頭,吳雩盤腿坐在他身後,一隻手還拿著礦泉水瓶;兩人相對而視,彼此都從對方眼底看到了那個呼之欲出的答案。
“那個人骨頭盔,”步重華輕輕道,“也許就是郜靈帶走的‘大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