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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是想要帶著孟九昭離開河水的,可是他不會游泳,心裡越是想要往上浮,身子卻越是向水底沉去。就在路易垂死掙扎的時候,阿曼達重新出現了,叼起兩頭幼崽,她向水面游去。
先是被路易襲擊,接著又經歷了落水的巨大衝擊,阿曼達的脖子幾乎完全斷了,在水裡有浮力還好,到了陸地上,她再也無法負荷兩頭幼崽的重量了。只來得及將路易他們推上岸,她就再也不能動了。
嘴巴無法合攏,阿曼達用巨大的黑色眼睛幽幽的盯著重新找回來的堪塔斯兄弟倆。
可是,為什麼這麼做?明明想要他們命的也是她,不是麼?
盯著阿曼達,孟九昭繃緊了嘴角。
***
阿曼達知道自己快要死了。
無所不能的力量已經完全離開了她的身體,如今,她連合攏嘴巴都做不到。
拼死帶著兩頭幼崽游上來的動作弄斷了她的脛骨,如今的她已經徹底沒救了。
阿曼達感到此刻的自己無比軟弱無力。
上一次意識到自己的軟弱無力,是什麼時候的事呢?
是自己還是幼崽的時候嗎?
是被迫送離自己的幼崽的時候嗎?
阿曼達靜靜的看著對面的兩頭幼崽,這是兩頭雄性幼崽,兩隻很漂亮的小傢伙。遇到自己之前,他們皮毛光滑,乾淨整齊,他們的父母一定很愛他們,他們被照顧的很好。
和自己的幼崽一點也不一樣。
巨鬣狗部落是雌性為尊的部落,她們只接受巨鬣狗雌性成為自己的族人,同伴,其他的一概被拋棄。
阿曼達見過無數次拋棄,對於這種遺棄,她冷眼旁觀。
直到她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幼崽。
最強大的巨鬣狗卻生出了最弱小的雄性幼崽。這簡直是不可饒恕的恥辱!
阿曼達不止一次把那頭無用的幼崽丟在了部落外面,被吃掉也好,餓死也好,弱者沒有必要在這個世界上活下來,阿曼達生來就有一顆比鐵石更硬的心腸。
可是,那麼弱的小崽子,卻每次都找回來了。
不管把他丟多遠,他每次都找回來了。
仿佛不知道自己曾經被遺棄,烏溜溜的眼睛看著他的母親,只看著他的母親,仿佛之前的遺棄只是母親和他玩的一個小遊戲。
幼崽烏黑的眼睛,融化了阿曼達的鐵石心腸。
就像每一個普通的母親,阿曼達小心翼翼的保護著自己的幼崽。
生怕幼崽被其他族人發現,她把幼崽藏在部落不遠的岩洞裡,每當她離開的時候,總要嚴厲的囑咐幼崽不許到處亂跑。
幼崽是非常淘氣的,就像這兩頭雄性幼崽,他們永遠嚮往著新奇的世界,即使父母反覆叮囑,他們該跑出去的時候總會跑出去。
可是,她家的幼崽卻非常乖巧聽話。
阿曼達驕傲的想著。
每次只要她這樣叮囑過,她家的幼崽就會乖乖躲在岩洞裡,哪怕她出去一整天,他一直會乖乖躲在岩洞裡,哪裡也不跑。
“……來媽媽這兒。”誰的叫聲也不理會,只能聽媽媽一個人的呼喚。每當她焦急的狩獵回來,輕聲喚著幼崽名字的時候,小小的黑色身影撲過來,阿曼達的心就會無比滿足。
這是她的幼崽,沒有尖牙利齒,不能變成人形,可是他是她最可愛最寶貝的幼崽。
然後呢……
然後呢……
最寶貝的東西永遠是招人覬覦的。
她的寶貝被族人發現了。
不是巨鬣狗,不是雌性,她的幼崽被首領無情的驅逐了。
從那一刻,阿曼達心裡做了一個決定:總有一天,她一定會咬斷那個女人的脖子!
阿曼達送走了自己的幼崽,在離她很遠又不會太遠的地方,她的幼崽長大了。
阿曼達也咬斷了前任首領的脖子,成了新任的女王。
她經常會一個人跑去很遠的地方,隔著遠遠的距離小心觀察自己幼崽的生活。
她的幼崽平安無事的長大了。
即使沒有尖牙利齒,可是他同樣有了自己謀生的本領,不過,他似乎經常被騙。
幼崽即使長大了,在阿曼達心裡他仍然是自己的幼崽。一旦發現幼崽被騙,阿曼達就會幫他報復回去。
就這樣也挺好的。
幼崽生活在一個友善的部落,這樣很好。
阿曼達終生只有一頭幼崽。
在她心中,她的幼崽始終是當年那小小的一頭。
幼崽的安全是她唯一的底線。
黑亞觸動了這唯一的底線。
意外的受傷讓她失去了強大的武力,無力阻止巨鬣狗群傷害自己的幼崽,阿曼達絕望之下想出了綁架這個辦法。
綁架別人的幼崽,只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幼崽。
這個辦法在她看來一點也不卑鄙。
巨鬣狗的世界裡,沒有卑鄙,只要好用的,可以達成目的的,都是好辦法。
直到現在,阿曼達心裡只有一點遺憾。
綁架了這頭幼崽,自己的幼崽可能會有點傷心吧?畢竟,這是他唯一的朋友呢……
從小就沒有玩伴的自己的幼崽,似乎很喜歡和幼小的幼崽一起玩耍呢。
阿曼達心裡想著,眼睛直直瞪著對面的孟九昭,她發覺她有點看不清了。
她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幼崽呢……
在一群幼崽中間,她看到了那個熟悉的、可愛的小小身影,他正歡快的向她滾過來。
“哈魯,到媽媽這兒來。”她只說了這句話。
孟九昭只聽到她說了這句話。
阿曼達的眼睛仍然圓瞪著,可是,孟九昭知道她死了。
徹底的死了。
奔騰不息的水流不停的沖刷著阿曼達巨大的身體,終於,帶走了她。
作者有話要說:這裡交代了阿曼達綁架堪塔斯幼崽的真正原因雖然她的做法很偏激
可是,我是真的不恨她
真的
希望她在天上安息
她的幼崽已經平安長大。
第86章 大貫穿
“她是哈魯的媽媽嗎?”看著阿曼達的身體最終消失在水中,孟九昭怔怔的問。
如果是哈魯的媽媽,那她的行為就很容易解釋了。
路易湊過來蹭了蹭孟九昭的身子,小聲的啾啾叫了一聲。
“你想爸爸了嗎?我也想他們了。”輕輕摸了摸路易的頭,孟九昭終於將視線從阿曼達消失的水面上移開。
來不及分辨心裡那些複雜的感情是什麼,孟九昭注意到路易有點發抖。
是了,這麼厚的毛全部濕透了,路易現在就像穿了一件厚重的濕外套,不冷才怪。
孟九昭拉著路易,開始尋找可以取暖的地方。他們找到了一個背風的山洞,在山洞裡,孟九昭用用隨身攜帶的火石生了一堆火。熊熊的大火溫暖了兩隻幼崽,對一身濕毛不滿很久了,路易先是正面對著火堆烤烤肚皮,然後又背向火堆烤烤後背,最後還沒忘記張開翅膀靠了靠咯吱窩,很快,他就重新變成了原本毛絨絨胖團團的路易。
身子暖和了,心裡也不那麼害怕了,兩隻幼崽肚子餓了。
大概是山洞太溫暖了,孟九昭聽到了悉悉索索的聲音,順著聲音望過去,他看到一隻毛絨絨的小動物出現在洞口。
那隻叫不出品種的小東西長得非常可愛,全身就像個雪白的毛糰子,看不出鼻子嘴巴,只能看到兩隻大眼睛嵌在雪白毛髮上。
它似乎是被山洞裡的溫暖吸引來的。山洞裡的火是個新奇的東西,它小心觀望了一會兒,最後慢吞吞的靠了過來,然後——
然後它就被兩頭堪塔斯幼崽跳起來殺死了。
火堆上多了一塊烤肉,這個毛糰子身形不大可是意外的肉很多,孟九昭和路易小心翼翼的分食了這隻送上門的獵物,然後,他們覺得更餓了。
要在還有體力的時候就開始準備尋找食物。
滅掉火堆,孟九昭和路易決定出門試試運氣。
怎麼說,他們如今也是可以獵殺角牛的獵手呢~找個晚飯什麼的,應該不難吧?
兩頭幼崽都是自信滿滿。
“我們找一頭角牛當晚飯吧!”雖然還沒開始狩獵,孟九昭已經在心中暢想角牛的做法了,其實他很擅長做料理的呢~可惜長到現在完全沒有人給他發揮的機會。
“啾~”路易在他身邊附和道。
“你想吃角羊啊~好吧,那我們還是吃角羊吧!”聽到路易的話,孟九昭心中的菜譜立刻換上了角羊做主角。
在兩隻幼崽心中,無論是角羊,還是角牛,已經是他們的囊中之物了。
鑑於他們現在還是兩隻傷號,孟九昭決定學習埃姆的做法:做陷阱。
瓦什部落的每個人都很擅長挖坑,幼崽們也不例外,孟九昭負責選址,經過仔細觀察地形,他決定把陷阱設在四個方向的畢竟之地,這樣無論從哪個方向前來的獵物,只要經過就一定會踩到陷阱里。在他圈好的位置,路易很快挖了一個又深又大的坑,還嫌陷阱不夠給力,孟九昭接著還在坑裡放了很多尖銳的石子,這樣,一旦獵物落入陷阱,就完全無法逃脫了。
做完準備工作,兩隻幼崽就暗搓搓的蹲在一旁等待獵物自投羅網了。
在兩隻幼崽緊張的期待中,獵物來了。
看到獵物的瞬間,孟九昭不敢相信的瞪大了自己的眼睛。
天啊!他看到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