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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遙摸摸下巴,認真地說:“估計是腦抽了。”

    唐朔說:“我估計那時候不大可能。你們想啊,當時汪國強下來,先到衛生間處理37號號碼牌,但是匕首那東西雖然不大卻有厚度,放哪都不安全,他只能戴在身上。離開衛生間的時候估計沒想到屍體這麼快就會掉下來並引起慌亂,說的簡單點,他當時也懵了。被人流這麼一衝,沖回了宴會大廳。緊跟著,就是我們的人把嘉賓集中在一起。那時候他就算反應過來,也沒那個機會藏匿兇器。算來算去的,還真就是排隊那時候有點機會。”

    林遙故意問汪國強:“是這樣嗎?”

    “胡說八道!”汪國強急了,“我這樣身份的人會隨身攜帶匕首嗎?會在警方高管眼睛底下殺人?你們這是污衊!沒有證據的污衊!”

    關於汪國強指出的第二點,林遙也曾經提出過疑問。兇手不是白痴,怎麼敢在這裡殺人?當時還因為這個跟司徒爭論了一番。司徒的觀點是:殺與不殺取決與死者對兇手的威脅。首先說,死者為什麼要選擇在這一次的宴會中暗中監視兇手,威脅兇手?因為今晚的宴會來了很多唐家爸爸那樣身份的人。平時,何方那種人想要接觸到警監很不容易,或者說基本不可能。那麼,今晚的宴會就是一個好機會,只要混進來就能輕鬆地接觸到唐警監等人。這樣的事情對兇手來說是致命的。司徒曾經說過:越是擁有更多的,越是搶的更多,越是害怕一窮二白。甚至是身敗名裂。  

    剛剛認識司徒那會兒,兩個人合辦了袁可心的案子。當時袁可心一步走錯,步步走錯。袁可心不怕死,但是她害怕家人也被牽連其中。所以說,有的時候你做錯了什麼,受到懲罰的不止是你一個人。你的親人,你的朋友也要為你支付一筆昂貴的代價,林遙覺得汪國強也是這樣。一旦某些事情敗露,不止他一個人會一敗塗地,或許有更多的人被牽連。所以,他寧願鋌而走險。

    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能迫使一個人殺了另外一個人?司徒曾經說過,不外乎於恩怨情仇,金錢名利。

    林遙看著汪國強,這人的表現始終不慌不亂,即便對司徒嚷了幾句還是保持著一種趾高氣昂的態度。他似乎胸有成竹,堅信不會有任何證據。轉過頭再去看自家那位老神在在的爺們,林遙忽然覺得,鬧劇該收場了。

    司徒敲了敲衛生間的玻璃窗,對汪國強說:“很遺憾吧汪先生,這裡的兩扇窗都打不開,你沒辦法把兇器扔出去。你很聰明,在天棚上放下屍體後就用紙巾擦掉匕首的血跡和指紋,這樣一來,匕首上的血就不會沾在你的衣服上。到了衛生間把用過的紙巾扔進馬桶里衝掉,又用水沖洗了一遍匕首,藏好37號號碼牌,再出來。就這些事來說,我還真沒證據。”

    汪國強並沒有流露出洋洋得意的神態,他繼續問:“你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當然。”司徒笑道,“你看啊,你殺了人,處理了37號號碼牌,擦掉了匕首上的血跡和指紋。把兇器帶在身上趁亂混入宴會大廳。然後呢,你做了一件非常多餘的事。”

    事實上,今晚的嘉賓都是上層人士,唐警監和幾位老神仙也是糾結了好半天才決定不搜身。如果不是汪國強自作聰明把兇器塞進別人的包里,他們還真抓不住他。

    在汪國強的眼底閃過一絲暗惱,但很快就恢復了常態。他說:“即便如此,你們又能說明我做過什麼?”

    說到這個份兒上,再不拿證據就說不過去了。林遙為了給司徒爭取時間,上前一步,對汪國強說:“我開始懷疑你是在貴賓室,司徒問過你們在21:40到22:00之間都在幹什麼。你說在露台上一個人吃鵝肝,正因為你說了謊,才引起我的懷疑。今晚廚師所做的鵝肝是在22:25到22:28才盛出第一盤。我很幸運的是第一個品嘗到鵝肝的客人。所以,我就納悶,你吃的是哪裡的鵝肝?”

    不等汪國強有所反應,林遙繼續說:“事實上,你在宴會廳門口被我趕回來,那時候你看到餐桌上有鵝肝,所以,你順口說了,這是你做的第二件多餘的事。”

    司徒頻頻點頭。當時,林遙說他知道兇手是誰,司徒就想到了他沒跟自己在一起的時候一定經歷了什麼事。另一方面,怎麼早不知道,晚不知道,偏偏詢問過幾個嫌疑人後就知道了?綜合一下幾名嫌疑人的證詞,司徒想到幾名嫌疑人中只有汪國強說他在大廳里,而那時候林遙也在大廳里。故此,司徒是從這個出發點才確定了兇手是汪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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