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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裡的大樓內分外安靜,那個看守道具的小子也不知道跑去哪裡睡覺,整個大樓仿佛沒有人氣兒。
推開了魏奕休息間的門,三個人同時抬頭看屋頂。果然,屋頂沒有灑水器。為什麼獨獨這間屋子沒有,三個人搞不清楚,也不想為這件事煞費腦筋。林遙轉身走出去,以這裡為起點,用最快的速度跑向案發現場。
用時一分二十三秒。就打一分半來算,一個來回就是三分鐘。
“三分鐘?”不知道為什麼,司徒對林遙的實驗結果似乎很介懷,他嘀咕著,“魏奕休息間不會有太多東西。兇手能找的只有他的包、替換衣服和一些……”
“艷萍告訴我,這間休息室不鎖門的。”林遙說,“魏奕的包不大,裡面沒有貴重物品,所以一直放在這個房間裡。當晚重案組拿走了他的一個背包、一套屬於他自己的衣服和一個可攜式的三層保溫桶。保溫桶里都空的。”
東西,已經由重案組移交特案組。不過,艷萍告訴林遙,她們搜查這個房間的時候,保溫桶是打開的。小包和衣服很整齊地擺放在沙發上,看不出有人翻找的痕跡。
“為什麼裡面什麼都沒有?”霍亮不解地問,“保溫桶里要是還有點剩飯我能接受,但為什麼什麼都沒有?”
夫夫倆沒吭聲,都琢磨著自己那點分析。
“這個回頭再說。”司徒打斷了徒弟分析,急著說重點,“如果在22:20——22:35之間,一個兇手跑到這裡來找東西,那麼,兇手需要消耗多少時間?”
“至少五分鐘。”林遙說,“算上往返的時間,就是八分鐘。但是,你的時間點不對。22:20魏奕死亡,兇手脫下他的衣服找東西,無果,商量下一步去他的休息間找。這就需要七八分鐘的時間。我們從死亡時間開始算,來休息間的兇手應該是22:28左右離開現場。在這裡消耗八分鐘時間,就是22:36。”
“不對不對。”司徒立刻打斷了林遙的分析,“22:36是你推論中兇手回到現場的時間。問題是:從22:30——22:35灑水器在工作。按照你的實驗分析,22:36回到現場,兇手就應該在在22:34:30離開這裡。”
司徒將兇手的行動精確到秒,這樣一來,就有了很多難以解釋的問題。首先說:兇手並不知道外面已經開始灑水,打開門看到突發情況,兇手會怎麼做?
“是我的話,肯定不出去。”霍亮笑嘻嘻地說,“一來是出去會被淋濕,我討厭那樣。二來,兇手看到走廊里的情況肯定先是愣住,然後琢磨該怎麼辦,這場淋水對他們有什麼利弊。”
林遙嚴肅地搖搖頭,說:“兇手沒有多餘的時間仔細思考。”
“寶貝兒,兇手不會在灑水的時候出去。”司徒忽然下了定論,“就像亮子說的,兇手看到走廊里都是水,水從屋頂灑下來,第一反應就是:只有這條走廊里有水?其他地方呢?如果其他地方沒水,自己被淋濕,會不會引起他人的懷疑?現場有沒有被淋水?如果屍體濕了,自己的身體也濕了,豈不是不打自招?所以,我覺得兇手不會在那時候出去。”
按照司徒的分析:兇手看到水之後,不到一分鐘灑水器停止工作。這個兇手應該聽見了不少人的叫喊聲。雖然魏奕這個休息間距離那些個集中化妝室稍遠些,但喊聲還是聽得見的。那時候,兇手基本可以確定是大面積灑水,而且水也停了,兇手大可以回到現場。
返回現場後,讓被淋濕的同夥馬上離開,因為這位兇手的身上有血跡,絕對不能被人看到。被淋濕的兇手離開之後,留下的兇手開始在死者背部刻字,刻完字離開現場,在走廊里兇手聽見了蕭辛倫的腳步聲,匆忙之餘進了洗手間,躲在隔間裡。進去不到五秒鐘的時間,蕭辛倫進入衛生間。在微妙的時間差里,避開了隔間裡的兇手。
聽過司徒的分析,林遙和霍亮相視一笑。司徒也覺得心裡敞亮多了,一手搭著老婆的肩膀,一手搭著徒弟的肩膀,獰壞地笑道,“當晚,誰沒有被淋濕?”
林遙含笑白了一眼爺們,提醒他,“雖然我們查出一部分真相,但你沒有證據。而且,掉換兇器的問題你也沒解決。”
“快了。”司徒說“時間線拉開,問題也暴露出來。蕭辛倫是個環節,我們可以從他身上得到更多的線索。”
好吧,這些事急不來。他們幾個辦起案子來晝夜不分,但是別人還是正常的,人家都需要休息。司徒說乾脆咱也別回家了,浪費時間,就近找家酒店開房睡覺。能睡多久算多久,養足精神還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