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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我第一次注意藍剛,是因為他有一個美麗的名字。

    藍剛。

    英文名字,他們都叫KONG。金剛的那個剛。

    我在倫敦認識他,開中國同學會,他開一部紅色的贊臣希利,帶著一個洋妞,飛揚跋扈,做同學會副主席。

    他很沉默,因為我是乘公路車去的,並且沒有女朋友。

    我並沒有找到女朋友,一直沒有。

    有人介紹我們認識。

    介紹人這樣說:「家明,來來,你一定要認識藍剛,你們兩個人同念一科,並且都是那麼出色,念流體動力的學生並不很多。」

    我記得他們仰起頭笑,他說:「家明,真是天曉得!在中國,男人只懂得叫家明,女的只會叫美玲!」

    我沒有生氣,他們常常取笑我的名字,因為太普通了。可是我根本是一個普通的人,有個普通的名字,有什麼不好,我當時與他握手。

    他是一個非常漂亮的男孩子,二十五六歲,大概與我差不多。他給我們看他的學生證,IC的博士第二年。那大我們坐下來談了一點功課上的問題。我們做的論文都鑽了牛角尖,只占流體動力一點點小題目,然後把這題目放大幾百倍來做。

    母親說:「我明白了,譬如你念的是電話科,先是念學士,那麼是整具電話里里外外都粗淺地研究一番,到修碩士,專門針對話筒來解剖,最後修博士,也許只是為寫部論文來講明改良一枚螺絲會引起什麼效果。」

    對了。

    我管我改良螺絲,他管他修正電線,我與藍剛的工作其實沒什麼關係。

    但是我喜歡他。他能幹。好勝。活潑,聰明,而且驕傲,善辯,愛笑,像他那樣的學生如果多一點,那一定為國爭光,我喜歡他,不是為了他,而是因他帶起的勁道,他是個自信的傢伙。

    那夜他與洋妞說:「我們中國人寫論文,不用超過兩年,三十歲之前,我早已身居要職了!」

    洋妞才不理他什麼時候拿學位,她們看得見的是他袋中的英鎊,他開的紅色跑車。

    我們很客氣地分手。

    他叫我與他聯絡,把電話地址留給我。

    他住在雪萊區,我住宿舍,我們之間的貧富懸殊,所以我沒有去找他。

    不久我便畢業了,臨走時我打電話給他,他不在家,我留話,他可沒有復電,我不過是例行公事,向所有友人同學告別一番,其實是沒有意義的。

    可是就在我將走的前一夜,他的人來了。

    他拍著我的肩膀,叫找出去吃飯,我推辭不過,我們在義大利館子中吃得很飽,他還叫我去喝酒。

    我很高興,本來我也想喝個半醉,在英國最後一夜,值得紀念的事那麼多。

    藍剛問:「你的女友呢?叫她出來好不好?」

    我搖搖頭,應道:「我沒有女朋友。」

    「怎麼會沒有女朋友?」他愕然。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說,「說來話長。」

    「當然你不是處男!」他笑著推我一把。

    我也笑。

    「你在英國快樂嗎?」他問。

    「我也不知道。來這裡是為了奮鬥。也有快樂的時候,相信以後回了香港深夜會夢見英國——嗚嗚的風,紫色的天空。但那是以後的事。」

    「為什麼要回去?」藍剛問。

    「我倒不是愛國,我沒有國家,但是住在別人的國家,寄人籬下,那種滋味並不好。」

    「是嗎?真是民族自卑感。」他聳肩。

    「如果我有國籍,我便不會自卑,」我苦笑,「但是我的身分證明書上沒有國籍。」

    我們兩人沉默了一會兒。

    「寫信給我。」

    「好的。」我說道,「謝謝你這一番心意。」

    「我很少朋友,」藍剛說,「家明,我們是不是朋友?」

    「當然。」我很詫異,「為什麼?」

    「很多人不喜歡我。」他說道,「你喜歡我嗎?」

    「當然。」我說,「我欣賞你的活力。」

    「你說得對,我們確是在奮鬥,是我無意做出一副被鬥垮了的樣子,我也無意訴苦,洋鬼子最會乘虛而入,你明白我說什麼。」

    「那自然。」我說。

    「我們保持聯絡吧。」他說。

    「好的。」

    我們並沒有分手,他開車,我們在深夜遊倫敦。他說:「反正也不能睡多少時候,索性在飛機上睡也罷。」我們經過大笨鐘、國會。西敏寺,經過街道,倫敦橋,甚至是熟悉的戲院、酒館。美術館、校院。宿舍。

    我們都沒有睡意。

    最後天亮了,是一個罕有的太陽天,太陽第一條光線照在大笨鐘上,金光四射。我們在七彩的匹克狄利兜一個圈子,回到宿舍,他幫我搬了行李下來。

    「就這麼多?」他問。

    「其餘的已海運寄出去了。」我說。

    「走吧。」他說。

    他送我到機場。

    我真沒想到他這麼熱心。

    我們在候機室擁抱,他仰起頭笑,向我擺擺手,走了

    他真是灑脫、漂亮,所做的事出人意表,但是又合情合理,如果不是妒忌他,那麼一定會喜歡他。

    我回了家。

    一年之後,才在理工學院找到一份講師的工作,在這一年中,因與現實初初接觸,非常壯志消沉,再且寂寞得很,社會上怪異現象大多,錯愕之餘交不到朋友。因此長篇大論地寫信給英國的同學,只有藍剛的回信最頻最快,我們真成了莫逆。

    好不容易生活安定下來,已是兩年之後的事。

    這兩年中發生很多的事。

    藍剛畢業後在外國人的工廠中做管事,他升得很快,並且彼他們派到香港的分廠來做管事。

    我接到他的信高興得幾乎跳起來。

    藍剛這人永遠是這麼一帆風順,但是我知道他為他的生命做了太詳盡的安排,他是經過一番苦心的。

    等他到香港的時候,我開著我的福上去機場接他。

    廠方早有人在等他、藍剛是有點辦法的。

    好小子!精神奕奕的走出來。

    「藍剛!」我忍不住大喝一聲。

    他舉起兩隻手,「家明!」

    我們又在一起擁抱。

    「你好不好?」他問我。

    「我好。」我說,「你比什麼時候都神氣!」

    「我永遠不會打敗仗,別給自己這種機會!」他揚揚拳頭。

    我笑,「怎麼?我們今晚可不可以安排節目?」

    「我們去喝個賊死!」藍剛喊叫。

    安頓好了我們去喝,並沒有醉倒,我們撫著啤酒杯,緩緩地喝著,嚼著花生。

    「香港怎麼樣?」他間。

    「對你來說不會差到什麼地方去。」我說。

    「對你呢?」他問。

    「也不薄,我的奮鬥,掙扎都已成過去,從此以後我將老死在理工學院。」我並不是開玩笑。

    「那是間好學校是不是?」他問。

    「不錯。學生聽話得令人憐憫,程度卻與大學不相等。」我自覺說得很得體,「寧為雞口,他們很尊重我。」我拿起啤酒杯子,「乾杯。」

    「家明,」他笑,「別這樣好不好?全世界只有台灣人是干啤酒的。」

    「是嘛?那時候我們不是也喝乾過一整隻靴子?」我詫異。

    「我們是比賽——家明,你這個人什麼都好,就是說話不通感覺遲鈍!」他取笑我。

    我笑了,「你去過台灣?」

    「自然。」他說,「誰像你,要多土便有多土。」

    「這麼大的房子你一個住?」我問,「廠方對你這麼好的。」

    「還不錯。」他的驕傲如日中大。

    我說:「這些日子你從來沒告訴我,你家住哪裡。」

    他沉默一會兒。「我沒有家人,」他說。

    「呵?」我一呆,「父母呢?」

    「去世了。」他說。

    「對不起。」我連忙補一句。

    「沒關係。」他笑笑。

    我覺得很奇怪,我一直以為他是富家子弟,但是我知道,即使是最好的朋友,還是適宜保持一定的距離。我沒有問下去。

    「藍剛,」我說,「我們兩個人都在香港了,一定得好好維持友誼。」

    「那一定。」他說。

    「我有空來看你。」我說。

    「喂!你有了女朋友沒有?」他問。

    我搖搖頭。

    「一個也沒有?總有約會女孩子吧?」他不置信。

    「沒有,」我說,「我覺得沒有這種必要。」

    「怎麼會有這種事,你什麼地方有毛病,嗯?」他大笑。

    我只好也笑。

    我們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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