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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輕的讀者們十分快活。

    「陳小姐,這次聚會太有意思了,我們像是參予了寫作計劃一般。」

    陳佳問:「你們對寫作有興趣?」

    大家齊齊答:「有。」

    「這是一門相當艱苦的行業。」陳佳說。

    「家父說每一分職業都要靠用功。」

    「令尊是一個有智慧的人。」

    他們走到游泳池旁,三三兩兩,討論起故事劇情來。

    之之走到陳佳身邊,問道:「陳小姐,你幾歲開始創作小說?」

    「廿二歲,那一年,我大學剛畢業。」

    「呵,大學裡念文學系嗎?」

    「不,我讀的是教育文憑。」

    「開始創作是偶然的嗎?」

    「相當偶然,當時只覺得有許多許多話要說,便拿起一支筆,把它們都寫出來,投稿到雜誌報章上去。」

    「你一共寫了多少本書?」

    陳佳笑答:「量並不重要,質才值得重視。」

    「你可滿意自己的作品?」

    「過得去啦。」

    大家聽見之之訪問陳佳,又重新圍上來。

    秀秀說:「我們續不下去了。」

    思思急道:「那怎麼行,故事連載到一半,沒有下文,被讀者罵死。」

    「讀者才沒有那麼空罵你,讀者唾棄你才真。」

    陳佳覺得與他們相處,也得益良多,這一代的年輕人聰明,活潑,刁鑽,不容輕視。

    「結局倒底如河呢?」微微問。

    「真沒想到創作故事這麼難。」

    「看故事最享受最寫意。」

    「才怪,看到劣等故事,讀者活受罪。」

    這個時候,之之似欲言還休。

    陳佳注意到,便鼓勵她:「之之,你好像有答案了。」

    之之猶疑地說:「請各位不要笑我。」

    「不,我們不笑。」

    之之便說下去:「他們三個人上了岸,住到一塊兒,開頭感情並不融洽,少婦曾經想過要離開紳士,後來發生了一件事,令得他們患難見了真情。」

    「什麼事?」

    「紳士生意失敗破產,少婦拿私蓄出來,幫他恢復名譽。」

    「又來了,天方夜譚。」

    「不是沒有可能的。」

    「宇宙間什麼都有可能,寫出來不好看,就沒有可能。」

    陳佳鼓掌,「這已經是寫作人的座右銘。」

    「之之,你的結局太過陳腔濫調。」思思說。

    「你有什麼更好的主意?」

    「我沒有,我如果有,我就是一個作家。」

    陳佳覺得這一班年輕人可愛得無以復加。

    「我們明天可不可以再來?」有人問。

    「天天來,陳小姐不用寫作乎?」家康說。

    「下次又該輪到第二班讀者來開研討會了。」

    「陳小姐,見面的時間太短,不過癮。」

    微微與之之表示不滿。

    陳佳賠笑,「我實在無法抽出更多的時間。」

    「我們懂得。」

    天色已微暗,該告辭了。

    他們魚貫離開別墅,陳佳在門口送他們。

    家康忽然轉過頭來,「陳小姐,我們把小說的結局寫出來寄給你好不好?」

    陳佳說:「好極了,限時一個月時間,三十天後,我們再見面,屆時,我也把這個故事的結局說出來。」

    年輕人歡呼起來。

    「我會讓出版社與你們聯絡。」

    「謝謝陳小姐。」

    他們散了會。

    陳佳回到客廳,女傭正收拾杯盞。

    曲終人散的感覺比較落寞,陳佳多多少少有點感觸。

    她坐下來,看著窗外紫色的天空。

    背後有聲音傳來:「孩子們都走了?」

    陳佳抬起頭,看到她的未婚夫程中正自二樓扶梯走下來。

    她對他笑笑,「你呢,工作進度如何?」

    「我這分工作又不必講感性。」程中是電腦程式編寫員。

    「我們的喧譁有無打擾你?」

    「二樓聽不見。」

    程中坐到陳佳身邊。

    陳佳看著自己雙手,「我們玩了一個遊戲。」

    「呵,是什麼遊戲?」

    「我把一個故事的開頭告訴他們,叫他們續下去。」

    程中一呆,「什麼故事?」

    陳佳停一停說:「我的故事。」

    程中有點震盪,「為什麼,為什麼把私事告訴人家?」

    陳佳不語。

    「隔了這麼些年了,你應當忘記。」

    「但事實我並沒有忘記。」

    「至少假裝忘記,陳佳,這樣會對你有好處。」

    陳佳抿一振唇,「孩子們要我講故事,一時哪裡有題材,情急之下,便只好說自己的故事。」

    程中仍不以為然,「以後不要見讀者了,人與人之間,維持適當距離最好。」

    陳佳笑笑,「讀者最可愛。」

    程中說:「可惡才真,需素無窮。」

    「他們才是我真正的老闆,」陳佳笑,「當然有權這樣做。」

    「陳佳,讓我做你的老闆如何?」程中試探未婚妻。

    「不,我發過誓,成年以後,我要自力更生。」

    「你太過耿耿於懷了。」

    陳佳說:「暫時不談這個,讓我們出去吃飯。」

    「來吧。」

    故事原來是說故事的人本身的真實故事。

    讀者們可不知道這一點。

    故事要有三個人,陳佳不可能是紳士,也不會是少婦,那麼,她是那個小女孩。

    照陳佳的年齡推算,故事發生在十多年前,一隻豪華客輪上。

    那一年,她才十五歲。

    當下,陳佳似真正把往事丟下.與程中渡過一個愉快的晚上。

    回到市區的公寓,卸了妝,坐在露台上,自覺不枉此生,知樂常樂,事業與感情進展都十分理想,於願已足。

    陳佳吁出一口氣,上床休息。

    她沒有時下一般干文藝工作的人的壞習慣,她不用服藥睡覺,很快就憩著,陳佳時常笑說這是她最最得天獨厚之處。

    她做了一個可怕的夢。

    夢中的陳佳,已經成年,她似剛剛下班回家,看到房門口一疊濕內衣,是她出門前浸在盤中打算洗滌的,又被她母親扯出扔在那一角示威。

    在夢境中,陳佳忽然忍無可忍,怒火中燒,她沖入房中,把她母親揪出來,推翻在地,順手取起身邊一支木棍,兜頭兜腦向母親擊打,血花四濺,一邊嚷著:「你不盡責任,你不盡責任。」

    在這個時候,陳佳驚醒。

    她額角背脊爬滿冷汗。

    醜陋的往事如一條巨龍,驚醒之後到處肆虐,陳佳深深後悔,程中說得對,忘記它,只有對她好。

    她起床點著一支煙。

    母親已於三年前去世。

    在這之前,她們也已有十多年沒有見面。

    事實上,在輪船泊岸之後,陳佳再也沒有見過她。

    十五歲之前,多次,母親一鬧情緒,就亂扔亂摔她的衣物,一邊喊「我的罪孽滿了,我的罪孽滿了」,一邊把陳佳推出門去趕她上街。

    陳佳從來沒有動過氣。

    她一次又一次默默忍耐,渡過最黑暗的童年。

    十五歲之後,沒有人聽過她提母親這兩個字,連她都以為已經忘記這個人。

    但是今夜證明她並沒有淡忘,傷痕歷歷在目。

    陳佳惆悵,看樣子她終身都無法不背著這創傷的十字架。

    最壞的一次,母親取出利刃,咬牙切齒要趕她走,即使如此,陳佳也沒想到她恨這個婦人恨到要置伊於死地。

    噩夢太恐怖了。

    天漸慚亮,陳佳又得展開一天的工作。

    下午三點半,程中照規矩自辦公室給她電話,同她說兩句話。

    陳佳說:「我很想念你。」

    程中答:「我也是。」

    然後她帶著微笑出門到圖書公司去。

    推廣經理同她說:「見小讀者的計劃非常成功,其他書商紛紛跟進,我們又一次帶領潮流。」

    陳佳說:「怪累的。」

    「喔唷陳小姐,現在干寫作,也不能盡躲在深閨不見人呵。」

    陳佳笑笑,生意人都一個心思,賺錢最重要,巴不得寫作人上台去兼職唱歌跳舞。

    「過兩個月我要出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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