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
英莉無奈地說:「各位誤會我心懷叵測了,我只希望讀者茶餘飯後不要看得作嘔而已。」
此言引起鬨堂大笑。
英莉在文中老實不客氣指出該名畫家有模仿之嫌。
那一段被刪掉了。
英莉據理力爭,「本市沒有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不指可以隨便批評攻擊另外一個人。」
「他可以辯駁呀。」
「人家沒有專欄。」
「我不寫了。」
編輯看著英莉,「你已經被慣壞了,我若不是看著你出身,才不會吃力不討好意圖指教你,劉英莉,出來做事,要做到皆大歡迎,自己活,也讓別人活,你的觀點意見,不一定是生命、道路、真理。」
「可是我的感情是真摯的。」
「真摯的感情一樣會傷害對方,何必令他人生活不愉快,為一點點區區稿費結怨,值得嗎。」
「呵,你是勸我人云亦云,隨波逐流。」
「錯,我是勸你做訪問選對象時小心行事,不喜歡的人,不要去訪問他,既然已經走到人家面前,要尊重人家。」
英莉語塞。
「還有,覺得難以下筆,便暫時不要下筆,這是你的職業,不要仇視它,要做得快快樂樂。」
說完了,編輯擺擺手,示意她告退。
英莉聽了教訓,一邊面孔麻辣辣,老人家的話當然有道理,所以捏到她的痛處。
被讀者寵壞了,好似寫什麼都有人看的樣子,所以覺得可以任性發揮,不理他人感受,所以覺得筆桿兒可以橫掃千軍。
所以覺得自己是個特權分子。
所以想脫離編輯部的控制獨自生存。
以前,只覺寫作最怕沒有題材,入了行,對這個行業略知一二,才發覺行有行規,不容越雷池半步。
有了題材,有了讀者,又忠於自己,還得學一學照顧他人感受。
同事仿佛知道她在想些什麼。
「你不想做丑筆吧,有些人寫專欄似小丑,讀者喜孜孜看他的文字,就是等著看該人天天出醜,日子久了,雖然擁有讀者,卻一點尊嚴都沒有。」
「那應該怎麼辦?」英莉茫然。
「開玩笑,你比我寫得好多了,」同事不願多說,「我還要向你討教呢。」
英莉沉默。
她找到好友.才說出煩惱。
「我還以為你已經上了軌道,隨時飛升,要做大作家呢。」
「真的,開頭動筆的時候,覺得直可挑戰金庸倪匡。」
玲玲掩咀笑。
英莉尷尬地說:「人往高處。」
「是,志大才疏。」
「喂,給些許鼓勵好不好。」
「我一直覺得,」玲玲正經地說:「成功靠提升自己的成績,而不是靠拉低別人的成就,刻意醜化他人,徒然顯得無聊膚淺,別忘記社會是有公論的。」
英莉不悅:「我並沒有醜化他人。」
「那最好不過。」玲玲欲語還休。
「你可以跟我說老實話。」
每個朋友都這樣說,有誰笨得不知好歹,泄漏一言半語,立刻被淘汰出局,朋友都沒得做。
所以玲玲只是笑笑。
像英莉那麼聰明的人,應有自知之明。
「讓我們去散散步。」
英莉點點頭。
她倆自斜坡走下去。
還沒走到一半,已經聞到梔子花清香氣息。
英莉深深陶醉,這種享受,同名利權勢,毫無關係。
只聽得玲玲哼起一首歌:「……少年的我,是多麼的快樂……」
英莉接上去:「美麗的她不知道怎麼樣。」
兩人無限惆悵。
玲玲說:「少年時期,一無所有,卻快活無比,現在什麼都有一點,反而壓力大,感慨多。」
英莉抬起頭,剛要回答,忽然看到白衣少女的影子。
她定一定神,拉住玲玲的手,「告訴我我不是做夢。」
「你當然不在做夢。」
「你看到那少女沒有?」
「在哪裡。」玲玲亦緊張起來。
「前面,斜坡下,榕樹底。」
「喂,哪裡有人,你不要嚇我。」玲玲怪叫。
英莉撇下玲玲一逕走向前去,她明明看見那少女。
果然,少女輕輕轉出,對牢她笑。
英莉忍不住問道:「可是你要離我而去了?」
少女只是微笑。
英莉低聲說:「我所許的願望,你都應允,但是,我無法在現實世界運用你賦於我的能力。」
少女露出同情之色。
「我辜負了你。」英莉難過地說。
少女吁出一口氣。
「少年的我是太天真了,以為寫作就是寫作,現在我明白了,若要靠寫作謀生,那麼,寫作就不純是寫作。」
少女點點頭,然亦無奈。
英莉自嘲:「即使你是靈感的泉源,你也幫不到我。」
這時候,有一隻手搭在英莉肩上,英莉嚇一大跳,轉頭,發覺是追上來的玲玲。
玲玲的面色同她一般蒼白,「你在幹什麼,你不是神經衰弱吧,夜闌人靜,整條街只得我與你,你自言自語幹嗎。」
英莉問:「你沒有看見她?她站在這裡好一會兒。」
玲玲混身寒毛豎起來,「拜託拜託,別再胡言亂語,誰站在這裡?」
「我的靈感。」
玲玲一聽反而放下心來,「呵,靈感,她走了沒有?,」
「走了,離開我了,也許不再回來.也許另外去物色值得栽培的新進寫作人。」
玲玲拍拍她肩膀,「難怪我看不見,我從商,毋需靈感。」
英莉失落得要命,低下頭來。
「算了,英莉,」玲玲安慰她,「市面上一千數百寫作人,誰有靈感,誰有天份,還不都找到飯吃,安居樂業,何用狷介,何用要求過高。」
「我明白了,我徹底大悟。」英莉失聲。
「你醒覺什麼?」
英莉沒有回答。
原來每一個寫作人在開始的時候都得到過眷顧,之後,就得看自己的了。
她沒有說出來,這個現象玄之又玄,不是做寫作行業的人,根本不會明白。
不,不是做夢,她的確看見了那少女。
也許這是她們之間最後一次會面。
那一夜,她反而睡得很好,問題想通之後,心裡十分平靜。
她告了一個星期假,再次回到報館,前後判若兩人,劉英莉變成一個最最合作的記者,無論訪問的對象是誰,都可以皆大歡喜。
一季以後,各人會指名道姓同編輯說:「我只願意接受劉英莉訪問。」
讀者信件雪片似飛來,要求劉英莉有更多篇幅。
劉英莉連訪問販失走卒都能化腐朽為神奇。
老總給她一間小小辦公室,讓她有更清靜的工作環境。
他報開始來挖角。
英莉同他們討價還價,不是沒有驕傲的,她第一次領略到什麼叫做文章有價。
然後大老闆知道了這件事,親自請她到府上晚飯,加薪、升級、挽留,劉英莉大獲全勝。
她成為文壇新生力軍。
現在,她與老總老編平起平坐.有商有量,工作開始有樂趣。
她獲得頗大的自由度,但,英莉想,目前的光景這樣好,何必去改變它,何必犯險,順勢幹下去,收穫一定更大。
她猜得對。
接著的一年,她都沒有再遇見靈感。
她開始覺得寫作不過是一個習慣,不再需要靈感。
當然英莉想念她,不過,並非沒有她,日子不能過。
劉英莉開始小說創作,寫得不十分好,但是很多時候,文章賣的是署名,不是內容。
呵作品不能太差,無論如伺,一定要及格,但是簽名起碼值三十五分。
英莉太明白其中竅巧了。
她忙得不可開交,訂單一直接到十八個月以後。
一日,自報館出來,她走到停車場取車,是,劉英莉此刻已是有車階級,而且,開的是歐洲小跑車,她甫打開車門,便看到對面站著一個白衣少女。
英莉的心大力跳動,她連忙撲過去。
那少女被她急促的腳步聲嚇一大跳,連忙戒備地轉過身來。
四目交投,英莉發覺看錯了人。
不,不是她。
「對不起。」英莉向那女孩子道歉。
那女孩瞪她一眼,迅速把車駛走。
英莉頹然回到自己的車子旁邊,坐進駕駛位,伏在駕駛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