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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燕說:「開心點好不好?女人上了三十歲,如果一貫地維持優雅的微笑,那還可以看。愁眉苦臉的,跟他家那個黃臉婆有什麼兩樣?」
這個嘛--周世健與我在三年前吵架時已經說過了,他抗議我管他頭管他腳,跟他老婆一個模樣干涉他的自由。並且約了他的老友出來喝老酒訴苦,不到半年,全世界的人都沸騰地傳著:周世健雖然為那個女人拋妻棄子,但是並沒有享到艷福。
在世人的眼中,我是罪人,周世健受我的誘惑,跟了壞女人,離開了家庭;我呢,又拋棄丈夫,情願不要名義,存心犯賤。
要是周世健真正的對我好,我不會介意,問題是開頭那股熱情已經冷了下來,大家都不很明白當時是哪來的勇氣,時間一過,更加迷糊。
邢燕問:「力群,吃什麼?」
「雜菜沙拉。」
「力群,-也不怕嘴淡,吃沙拉吃了有十年、八年了。」
「吃沙拉是為維持體重,都什麼年紀了,一胖起來不可收拾。」我說。「拼命也得壓抑著。」
「照說老了就老了,」邢燕說。「何必這麼擔心?-是不敢老對不對?因為只有最年輕貌美的女人才能做別人的情婦,所以-才苦苦經營,為求青春常駐?」
我不響。
「如果今日-已經結婚生子,有個名正言順的丈夫,就可以雍容地老去。力群,這些年來-累不累?有時看見-穿著粉紅色的迷你裙,真替-吃不消。」
「好了好了,」我不耐煩地說。「再下去就沒有朋友做了,-拼命地挖苦我幹什麼?」
邢燕說:「也許我妒忌-有義無反顧的勇氣。」她泄氣。
我笑了。「邢燕!」
她懊惱地說:「真的,像我們這樣,豐衣足食地嫁了人,悶都悶死,以後的三、五、十年不曉得怎麼過。要我學-,犧牲太大,實在做不到,但又不甘心坐著等頭髮白。看到-不踩-幾腳,像是對不起列祖列宗。」
我不出聲,各人有各人一本難-的經,做人是越來越難做了。我深深嘆息。
「其實-當初是怎麼離婚的?這麼熟的朋友都不明白,所以我想研究一下。譬如說,單是覺得悶,算不算離婚的理由?」邢燕說。「我也想離婚。」口沒遮攔。
我又苦笑。
「大家看沈若安,都覺得他是個人材--英俊、有份優差、脾氣又好。也難怪你們一離婚,他就結婚了。」她說。
我喝悶酒。
「-的生活真是多彩多姿。」邢下一個結論。
有一個少年過來同我打招呼。我停眼一看,是世健的大兒子,這孩子有十六、七了,長得一身高大。
我朝他點點頭。
他挽著女朋友一路走出去。
我用手撐著頭。
「誰?」邢燕問。
「世健的大兒子。」
「他父親不是今天去陪他們嗎?」邢瞠目。
「這麼大的孩子了,哪裡還需要他陪?」我說。
「那他回去做什麼?」
「表示他是個標準丈夫呀,離婚歸離婚,孩子歸孩子,這裡面最不會做戲的人是我。他們一個是失婚女人,哭哭啼啼的弱者;另一個是忘不了孩子的偉大父親;就我一個人,是永恆的狐狸精。」
「-何必妄自菲薄。」
「咦,怎麼搞的?我踩低自己,-就來幫我了。」
她訕笑地問:「他的兒子跟-關係如何?」
「都六年了,他們知道我是他們父親的女朋友。」我聳聳肩。
「叫-什麼?」
「『餵』。」
「-應該爭取更合理的稱呼。」邢說。
「誰耐煩做他們的媽。」我又乾杯。
「別喝了,-會醉的,明天面孔又腫又胖、雙眼通紅,有什麼美觀?」
「是。」我笑著放下酒杯。「咱們可以死,但是不能死得難看。」
「-母親前些時候約我喝茶。」邢燕提起來。
「又是叫我跟周世健分手?」
「是。」邢說。「這些年來,她為你操心,也夠受的。」
「三十多歲的女兒,」我說。「叫她放棄我算了。」
「那不行,她始終是-母親。」
「我答應放眼瞧瞧,一有好的人,立刻放了周世健。」
「我覺得-要放了他才有機會。」邢說。
我立刻不響。談何容易?一般人以為我鄧立群是個敢作敢為的時代女性,其實我懦弱,不然也不會跟牢世健六年整。
說他不好呢,他到底養活我這麼些年,讓我掛個名在公司做總經理。天曉得這種小貓三、四隻的小生意!但到底我不必在外頭受氣,老闆是自己的情人,工夫再馬虎不打緊,一個月支萬把塊錢,又有獎金,買兩件本地人設計的衣裳也夠了,打個馬虎眼充大頭鬼。
偏又一個弟弟不爭氣,書沒讀好,又不能在外頭吃苦。世健一併收留了他在公司里,教他一點雕蟲小技。所以這裡面牽涉很廣,教我撇下世健到什麼地方去找更好的人?
即使對著邢燕這麼熟的朋友,我也不敢說什麼。
「跟他分手,頂多搬回娘家住,怕什麼?-娘家還是不錯的,不是嗎?」
「娘家是娘家,我是我。」我噴出一口菸。
邢燕說:「近些日子來每個人都說我老,我趕緊去做臉部按摩,-也去試試,很好。」
我嘆口氣。「一做了那個,連帶要做頭髮,別忘記我每天辦公八小時,還得出去應酬。」
「真有推不掉的應酬?」她問。
怎麼可能,都是自願去的,因為留在家中也無事可做。
「嗯,-喝了不少,我送-回去。」
我搖搖晃晃地跟邢燕上車。
到家就倒在沙發上,眼睛睜不開來,渴睡得很,盹著了。
半夜醒來,抬眼看鐘,是一點半。
世健還未回來。
也難怪我這麼累,他無論到什麼地方,我都得盯著,稍微放鬆一下,他就上演失蹤記。
我怕寂寞,他不在我身邊,我就害怕。怕老、怕失去他、怕沒面子、怕以後的日子不知道怎麼過。
我靠在沙發里,胡思亂想。
現在朋友雖多,不過是吃吃喝喝,你請我我請你,花花轎子人抬人。要是世健放下我,人們的眼睛是勢利的,我一個女人也不能獨自赴宴,頓時知名度就往下-……不堪想像,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
所以我才卯足全力抓住世健。
是誰說的?張愛玲?「沒有婚約而要長期抓住男人的心,是困難且痛苦的一件事。」
邢燕要我離開他。真的離了他……我疲倦地起來,洗掉臉上的化妝。
皮膚質地還是不錯的,雀斑與皺紋猶在其次,只是松得厲害。
我洗了一次又一次,然後轉到床上去躺著。半夜醒了,就很難睡得著,我又起床沖一杯熱牛奶。兩點整,世健仍然沒有回來,我有種感覺:他今天是索性不回來了。
我已經很麻木,心中存著的是氣,不是妒忌或吃醋。要是我與他分手,最高興的應是他的妻子,她等這一天等了好久,我知道。
電話鈴響。
這麼晚了,是什麼人?
我接過話筒。「誰?」
「力群?」是世健。
「你在什麼地方?」
「在清吧,-跟那個老婆娘吃完飯了吧?」他的聲音半醉。「要不要出來?」
「明早有合同要簽,你不如回家來吧。」
「別掃興,跟-在一起就是為了玩,我們在尖沙咀中間道,快快來。」他掛了電話。
我呆半晌,燃起一枝菸。
這種生活,再熬下去人就變老了,還能過多久呢?
一通電話來,就叫我去,簡直是應召。我以前會興致勃勃地趕去,今天心情特別壞,而且我已經卸了妝,更何況明日一早有客戶來簽合同,我不能半夜三更地趕出去。
如果搬出來住的話,至少我多一點自由,不必維持這樣隨叫隨到的關係。
同居,盡了全部義務而得不到一點點權利。
我很躊躇。六年來該考慮到的問題現在全部冒出來了,偏偏等到今夜才拿出來思考,好不奇怪。
最難的是工作問題。
如果搬出來而不必拆股,那就容易解決。
世健並不是那么小器的人,我或許可以跟他說說。
我們仍然做合股人--我想得太理想了。他很快便會認識別的女人,來一招故技重施,提拔新人做總經理,到那時我去什麼地方?
大學文憑,我有,誰沒有?現在外頭在大公司里做見習員的都有大學文憑,三千來塊一個月,慢慢升上去。我大學畢業那年是一九七二,咸豐年……太過時太過時,-的又是不相干的病菌學,哪裡找工作去?誰不知道今日流行的科目是管理科學。
最主要的是我已經三十多歲。
我用手捧著頭。
外表風光有什麼用?這些難題思索起來足以想破你的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