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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需事先付款?」
「先生,這是規矩。」
「你先把地址時間告析我。」
「請先付款。」
卓熙只得服從條款。
「謝謝,明晚九時,請往美麗世界大廈十二樓甲座,祝你有一次愉快的經驗。」
卓熙咦一聲,他去打探的那幢叫翡翠大廈,他分明叫那司閹騙了,都會裡全是鬼靈精怪!
去見程玉梅,登堂入室。
錦芝知道了,嘆口氣,「人就是這樣墮落的。」
卓熙認真地答:「我一向潔身自愛。」
錦芝忽然漲紅了臉,「關我什麼事,」走開了。
時間到了,卓熙穿戴整齊,帶備微型攝影機,夾在領帶上,到美麗世界去按鈴。
豪華大廈在近郊十分幽靜,高層看出去是一望無際的海景。
一按鈴就有人來應門。
卓熙開動攝影機。
是程玉梅本人!
高挑身段、大眼睛、雲般秀髮。
「卓先生你好,請進來,咖啡還是啤酒?」
室內裝修大方舒適,叫人賓至如歸。
卓熙發現他的雙手微微顫抖,膝頭有點軟。
全屋沒有頂燈,光線柔和,也沒有時鐘,人客不知什麼時辰,想像中溫柔鄉就是這個樣之。
程玉梅穿著一件料子柔軟的裙子,伸手招他,「別坐這裡,到我房來。」
卓熙身不由主地跟著程玉梅走。
她的寢室全部淡紫色,四處是鮮花,一張篷床引人遐思,小小起座間只得兩根小沙發,她為他調校咖啡。
卓熙忽然覺得偷拍她屬犯法行為。
「卓先生做哪一行?」
「我做電腦生意。」
「那多好。」
程玉梅抬起頭來,側著臉一笑。
咦,看出端倪來了,為著這宗新聞,卓熙檢看過上百張程玉梅的玉照,對她五官表情了如指掌,這個程小姐同程玉梅有七分像,但她不是程玉梅。
冒牌程玉梅。
年紀略大三幾歲,身段更好,但少一點清秀,最明顯的地方是眼睛鼻子都有整形的痕跡。
卓熙反而鬆一口氣。
假的程玉梅這是問他:「卓先生喜歡聽什麼音樂?」
卓熙相信她本來也是一個標緻的女子,為著生活才下此策。
目的已經達到,資料全部齊全,他站起來,「我忽然記得了,我還有要緊事,
我得先走一步,你不介意吧。」
那程小姐一怔,但,到底跑慣江湖,輕輕問:「是什麼事,不能稍等嗎,今晚一定放你走。」
卓熙也輕輕說:「你不是程玉梅。」
她又一愣,笑容有點勉強,聲音更輕,「我有說過我是嗎?」
對,她沒認過,甚至連權大哥也不過只稱她為程小姐。
她說:「我的確姓程。」
一切是客人的幻覺與盼望。
卓熙笑笑,願者上約。
「你是程玉梅的歌迷?」
「不,她聲線甚弱,沒有個性,我不喜歡。」
「那麼,只是好奇。」
「可以那樣說。」
「留不住你,我覺得抱歉。」
她的手臂搭在卓熙肩上。
「不,你很漂亮動人,我只是怕女朋友生氣。」
「卓先生你很可愛。」
她也十分善解人意,卓熙願意與她多聊幾句。
「為什麼裝扮成程玉梅那樣?」
「謀生需加些技巧。」
「我真的要走了。」
「不留你。」
紫色的大床像是發出挽留的呼聲。
在走廊,有扇門輕輕打開,一隻小狗悄悄走出來,依偎在女主人腳下。
卓熙無意之中看到門裡去,呆住了。
門裡是另一間寢室,樸素小床,手織的毛線毯子,茶几上堆滿小說。
程小姐過去打開房門。
「這裡不招呼人客,不過,卓先生你比較特別,就讓你參觀一下吧。」
「這是什麼地方?」
「我的睡房。「
卓熙又問:「那紫色的房間呢?」
她機靈地回答:「我的辦公室。」
呵,小睡房裡有鬧鐘、有收音機、有五斗櫥,就同一般年輕女子的寢室一樣。
角落柜上放著照片,有些與家人合照,有些與朋友,驟眼看上去,與程玉梅一模一樣。
「幾時發覺長的像程玉梅?」
「她一走紅,就有人發覺像透了。「
「冒她的名,你不覺對不起她?」
這個問題有點刻薄,但,記者是記者。
她沒有回答,輕輕關上房門。
「可以把真名字告訴我嗎?」
「不必了,卓先生。「
她送他到大門,「再見。」
卓熙匆匆回雜誌社。
他立刻把照片沖洗出來,圖片十分精彩,一定可令讀者譁然。
但是,卓熙卻躊躇了。
不,他不是怕那個權大哥追斬他。
假的程玉梅找生活已經夠辛酸,一經拆穿,等於把她趕入絕路。
做一份工作,何必喪盡天良。
錦芝通來,「咦,回來了,可有所獲避?」
「有。」
他把照片給她看。
「嘩,像得不能再像,這篇報導出來,程玉梅頭一個感激你。」
「那麼,另一個程小姐呢?」
「唏,那種社會的渣滓,活該受到取締。」
「不,污濁的生涯背後,她另有一副面目。」
「我不明白你說什麼。」
「也許,人家另有苦衷。」
「你對她生了同情心?」
卓照不出聲。
「唉,男人最喜歡上那種女子的當。」
卓熙說:「我決定收起這批照片。」
「當心老總把你的頭削下來當球踢。」
「我打算辭職,我不適合這份工作。」
錦芝沒好氣,「我百分百同意。」
她沒想到他說真話,三天之後,卓熙真的辭職,當然很快獲得批准。
卓熙轉了工,很快申請到政府做事,這時,他有意無意約會同事劉綿芝。
錦芝想起來說:「他們說,你辭職是為了追求我。」
「多事的他們是誰?」
「同事們呀。
「不,我辭職是因為逃避這班人才真。」
他與錦芝發展得很快,他了解她的工作,可是現在兩人已沒有惡性競爭,他們有共同話題,卻沒有衝突,相處得非常好。
政府機關收入穩定,卓熙動了成家的念頭。
婚後,錦芝當然不會就此退休,她已升到副總編輯,打算一直幹下去。
但是做暢銷雜誌是日夜不分的苦工,有時要做到凌晨,上頭一句話下來,立刻搶過護照出差到外國,錦芝會是一個好妻子嗎?
即使丈夫體諒她,孩子呢,小小幼兒只盼望日夜被母親擁在懷抱中,他們可不知道事業是什麼一回事。
警局裡還分軍裝與文職,雜誌社可只得衝鋒隊。
所以卓熙並沒有提婚。
一日,錦芝忽然打一個電話來:「卓熙,大新聞,程玉梅宣布結婚。」
「呵。」卓熙不予置評。
他已退役,明星與歌星新聞全與他無關。
「激流勇退,真夠勇氣。」
「對方是一個好人嗎?」
「他們將在溫哥華結婚,對方是一間電腦軟體公司老闆,是個能幹的普通人。」
「溫哥華都成為結婚聖地了。」
「程玉梅會甘心平淡嗎?」
「有待下回分解,時間會告訴我們。」
錦芝說:「你還記得真假程玉梅的故事嗎?」
怎麼會忘記。
那個假玉梅,待真玉梅淡出後,也該結束營業了吧,抑或,改頭換面,又去扮別人?
「最近我們收到風,外頭傳著名男演員祁家健在伴遊,生意滔滔。」
「已經派人去調查了。」
唉,仍然在幹這種營生。
「卓熙,我手上仍有那篇真假玉梅的報告。「
「怎麼樣?」
「現在刊出,仍有價值。」
「算了,放那無名女一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