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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我對於老陳這個人,還不怎麼樣,但覺人各有志。
此刻,他忽然這麼擠眉弄眼的一來,我覺得他真是一個下流的人。
我冰冷的說:「那日我在與舊同學聚會,你看錯人了。」
老陳說:「明明是你!」
「你看錯了!」
老陳見我臉色不善,便不再言語。
回了家,我就訝異於自己。怎麼撒謊出口成章,根本不必經大腦?二、若說老陳下流,也不見得,他不過有著普通人的反應而已。在醫院做事,工作悶,人多,沒有一點是非調劑一下精神,恐怕大伙兒都要自殺了。不能怪老陳,因為他那日見到的,的確是我。換了那日與老陳走路的不是陳太太,而另有其女,我也會向蘭蘭提一下,蘭蘭自然又去告訴她女友,她女友……
算了,總之以後我不會再見君小姐,也沒有漏子可尋了。
隔沒多久,父母因我訂婚,並且準備結婚,特別來看一看我與蘭蘭。就住在我宿舍處,幸虧我宿舍寬廣,也住得下。
他們特地來這麼一次,不外是要瞧瞧未來媳婦的樣子品德,這點我很明白。見了蘭蘭,爸爸不說什麼,可想在他心目中蘭蘭而不過是乙減級數,媽媽說:「怎麼這麼俗?可是倒有點福相,罷了,媳婦太伶俐了,兒子也吃虧。」於是送了一點金飾。蘭蘭很是自卑。只把她父母接出來吃一頓飯,兄弟妹不過席間露一露臉。但是規矩上父母還是去了他們家拜訪,母親見了他們家那個祖宗牌位,認真大吃一驚。可是你別說,廣東人有廣東人的好處,那種真誠是真的,不是客氣的,蘭蘭媽有一種逼人而來的慡直,證明他們是清白人家,如假包換。
父母自然叫我陪著在此間買了一點衣物與應用的東西。
媽媽很洋派的,穿著到這種歲數了,還頂考究。我陪她去有名的時裝公司買東西。
在那裡,我碰見了一個人。
猜也猜得到是誰。
她身體是大好了,一雙眼睛真正寒星一般,薄施胭脂,穿得名貴異常卻又大方不顯眼,頭髮仍舊短短的,見到我,怔了一怔,隨即堆下笑容來打招呼。
這女人,真聰明,先左右看個清楚,見我身邊沒其它年輕女人,才叫聲「王醫生」,我算是服了她。
媽媽很驚異,我只好替他們介紹:「君小姐,我父母。」
君情連忙規規矩矩的叫聲「伯父母」,畢恭畢敬。
媽媽頓時喜歡她(人總是勢利的,就光看得見外表),同時看了我一眼,我知道她心裡在想什麼,她在想:怎麼不挑這一個?這個好,這個女人又體面漂亮,看樣子家裡也有點錢,門戶相當。
我知道媽媽心裡想什麼,我不出聲。
買完了衣物,君情大包小包都叫人送,她雖然住得遠,因為買得多,又是老主,店鋪照樣送。媽媽很是驚訝我也很驚訝,老實說,到今日,我才發覺媽媽竟是這麼勢利的一個人,如果我此刻告訴她,君情是別人的小老婆,她的態度如何?
蘭蘭節儉,有何不是?雖然她從不出入這等時裝店,我一樣看重她。
是呀,我也喜歡君情,然而喜歡,我還喜歡在瑞士山下買一層別墅呢,喜歡有什麼用!做人要腳踏實地才是。
買完東西,媽媽硬把她留下一起吃茶吃點心。君情是吃喝玩樂的老手,自然一派大方,媽媽更加喜歡。
臨別我也覺得君情不是普通女人,她是有一手的。
她跟我靜靜的說:「王醫生,好久不見了。」
我點點頭,「是的,你身體可安好?」
「托福,很好。」
「可是還很瘦,當心飲食。」
「我是一個胖不起來的人,王醫生別替我擔心。」
我又點點頭。「生活好嗎?」
「生活仍舊。王醫生有空,來個電話。」
「好的。」我說,「你總要多多小心自己。」
她抿嘴而笑。
媽媽插口道:「咱們家明就這個樣子,小老頭似的。」
「不不,王醫生少年持重,是美德。」君情說。
她說話的時候,目不斜視地看著我,倒弄得我不好意思起來,不知道為什麼,老皮老肉的,也居然面紅了。
吃罷茶我們各自往停車場取車,她開了她的狄若出來,很禮貌的向父母道別,便把車開走了。
爸爸忽然說:「很有見識的一個年輕女人,很漂亮。」
媽媽爭著說:「是呀,家明,看樣子好看,頂能幹,真正是擺得出去的一個女孩子。怎麼你不找機會接近她呢?」
我只好說:「人家是名花早已有主,你們沒見她手中的鑽石戒指,訂了婚好久了。」
父母這才不做聲。他們只少住一刻便離開了,臨走千叮萬囑。媽媽悄悄的對我說:「我看你年紀還輕,不妨慢慢再挑一個,我不是說這一位不好,然而……我不急做祖母,不然早逼你大嫂生幾個出來了。」
他們不十分鐘意蘭蘭。
我另有想法,我覺得蘭蘭給我一種安全感,我喜歡那種安全感。年紀大的人是不會明白的。
蘭蘭不舒服了很久。
她說:「我認為你父母不喜歡我。」
「咄!」我笑,「你要他們喜歡你做甚,你嫁的又不是他們,你嫁的是我!我倆情投意合,不就行了?」
「雖然如此——」
「蘭蘭,做人不可以太貪心,你怎可以贏得全世界的人心?況且我父母又沒有不喜歡你,公婆對媳婦,不過如此了,是不是?」
「是的,但是他們也不見得特別開心。」
「特地跑了這麼一趟來看你,你還不夠面子?他們早有兩個媳婦了,習慣以後,當然沒那麼熱情。」
但是蘭蘭仍舊悶悶不悅。
我有點累。對於蘭蘭,像對個孩子,事事要哄,要說好話,要解釋,久而久之,不能說不累,何止累,簡直厭。她那年紀——也應該懂事一點了。
在這種情況下,我想起了君情,她的熟人情,懂世故,玲瓏磊落——唉。
蘭蘭說:「我喜歡住這裡,我不喜歡做移民。」
言下之意,她不愛跟爸爸媽媽柱,也不想見他們,因為他們不喜歡她,因為她不至於笨到那個地步——不受歡迎而仍然去迎合公婆。
現在的媳婦都不大努力於家庭關係,幸虧也都儘可能避免發生磨擦,像我們,最多一年才見一次父母都可以,他們不會介意。
想想也真是,把兒子養了這麼大,教育成材,然後他們結了婚,就宣布從兒子的地位退居變為人家的丈夫。這或許是自然而然的轉變,但是到底想起來,還是怪怪的。
我無意與蘭蘭討論家庭倫理問題,於是把話題拉扯了開去,說到屋子漆什麼顏色之類的。
我很奇怪父母居然會喜歡君情,也許她外表看上去不像人家的小老婆,像不像小老婆是一回事,畢竟她是一個拿得出去的女人。
後來我就沒有再見到她。我想如果我要見她,不會是難事,我心中常常有一個想見她的念頭!一種並不容易打滅的念頭,很強烈的。
有一次乘渡過海,我坐在後排「不准吸菸」處,前排有個女人,我始終疑心是她,因為那背影像極了,使我頗為緊張了一陣子。我很希望是她,我們可以打個招呼,故此很想等她迴轉頭來,來一個意外的喜悅。
然而她終於轉過頭來了,下船的時候她站了起來,卻不是君情,不但不是,而且也沒有什麼相似之處,腿太短,皮膚也不好。
我默默的不出聲,後來也跟著人潮下了渡輪,做了我該做的事。
後來我就忍不住打個電話給她,她出去了,女傭人追問我是誰,我猶疑了半響,沒有說名字,就擱下了話筒。
可是我接了電話,倒是她打來的,她問我:「王醫生,是你找我嗎?」那聲音是很平常。
我想否認,但是紅了臉,因為打過電話的確是我,但她是怎麼猜得到的呢?
「我無非是找個機會來打擾你罷了。」她笑著說,「當然你不會打電話給我。」她還替我挽回面子。
我就明人面前不講假話,坦白的承認了,我說:「是我。」
「有事?」
「不過是問問你怎麼了。」我笑說,「你好嗎?」
「好,謝謝。」她答。
我不願意放下電話,她也不願意放下電話(抑或只是客氣?)
我忽然說:「那一日,我在過海小輪上仿佛看見了你,可那人轉了頭過來,卻不是你。」
「是嗎?」她說,「大概像我的人很多。」
我用手帕擦著手心的汗,電話筒夾在肩膊上,我說:「你有空,我們或者可以見個面。」
「可以呀,是不是要親手向我遞請帖?」
「請帖?」
「結婚帖子。」她說。
「不不……沒那麼快呢。」一語提醒了我是有妻室的人(未婚妻室),汗淌得更厲害了。
「下了班,我在你們醫院不遠處的酒店大堂等你,如何?喝一個茶。」她說。
「好好。就是今天?五點半。」我說。
掛了電話,我覺得一個人存心要犯罪是容易的,而且犯了罪之後,居然還有種輕鬆愉快的感覺,真不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