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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的時候生意不太好,幾乎處於一種無人問津的狀態,三天也賣不出去一雙鞋,但是老爺子從未放棄過,一個月後,他的堅持終於得到了回報。
老爺子的手藝好,做出來的鞋又好看又耐穿,價格也便宜,所以那些在他這兒買過鞋的顧客回去後就會給自己的鄰居朋友們介紹,一來二去,生意就逐漸好了起來。
起初老爺子只賣布鞋和鑰匙鏈,後來又加上了皮鞋、錢包、皮帶。雖然他一個人的能力有限,無法成批量的生產,但是僅靠他的這雙手也足以養活倆孩子,而且這倆孩子也都爭氣,每回考試都是年級前幾名,所以再苦再累老爺子也覺得值。
許東若沒上學之前,每天都會跟著老爺子去擺攤。最開始的一段時間,她很不習慣,每天都在盼望著爸爸媽媽來接她回家,但是希望卻一次又一次的落空了,那些經常欺負她的孩子們還會不停地罵她是個小壞蛋,不然也不會被自己的爸爸媽媽扔了,久而久之,她也就接受了現實——她是被爸爸媽媽扔了,他們不要她了,她再也等不到他們了。
孩子的內心都是脆弱又敏感的,她接受了現實,卻不覺得自己是個小壞蛋,這令她很難過。於是某一天早上,她跟著爺爺去擺攤的時候,忍無可忍地問了爺爺一句:「爺爺,我是小壞蛋嗎?」
老爺子不明白孩子為什麼會這麼想,趕忙回道:「你當然不是,我們東若那麼乖那麼懂事,怎麼會是小壞蛋?」
許東若蔫蔫地回道:「如果我不是小壞蛋,爸爸媽媽為什麼不要我了?」
爺爺這才明白孩子為什麼難過,溫聲道:「爸爸媽媽沒有不要你,是你和他們走散了,他們現在還沒有找到你,他們遲早會來找你的。」
其實爺爺並沒有告訴孩子實話。片警小王分析過,這孩子不像是丟了,倒更像是被遺棄了。但是爺爺不信,就讓小王好好查查。那個時候距離廣場整頓還有兩天時間,他們在廣場上等了兩天。兩天後,小王帶來了消息:什麼都沒查到,整個南城都沒有叫許澎和林巧倩的人,這幾天也沒有人報警說孩子丟了。
那個年代經濟和科技也都不發達,火車站門口只有一個攝像頭。小王也查了監控,監控卻什麼也沒拍到。
這也算是側面證實了小王的話:孩子是被遺棄了。
被遺棄的孩子只有一條出路——送去孤兒院。爺爺捨不得讓這個小女娃去孤兒院受苦,於是就收養了她。在小王的幫助下,他給許東若上了戶口,上到了自己家的戶口本上。
戶口辦好的那天,小王順便問了老人家一句:「不凡的戶口還不遷過來嗎?」
鄭不凡的戶口還在他本家的戶口本上,但其實老人家早就辦好了收養手續,只不過一直沒把鄭不凡的戶口遷過來而已。老一代的人總是有種舊思想:家裡必須要留個後。整個鄭家就只剩下鄭不凡一條根了,所以老爺子一直沒動他的戶口,不然覺得對不起老友。
「先不遷了,等有需要的時候再說吧。」老人道。
「也行,反正有收養手續,隨時能遷。」小王忽然想到了小東若,還開了個玩笑,「家裡有個小童養媳了,在一個本上也不行,不合法。」
如今,許東若已經來到這個家裡將近七年了,早就沒有了「爸爸媽媽一定會來找我」這種念頭,甚至已經不再想他們了。
時間能淡化一切,她對親生父母的印象也越來越淺淡了,如果有那麼一天,他們倆忽然出現在她面前,她很有可能根本認不出來他們。
吃完飯,許東若和鄭不凡就去找王勇了。臨出門前他們倆還特意叮囑了老爺子一句:「自己在家少抽點菸。」
去南城廣場的路上,還是鄭不凡騎車帶著許東若,王勇自己一輛車。
他們三個不到七點二十就出門了,七點四十左右到了南城廣場。
廣場上全是人,用人山人海這個詞來形容也毫不誇張。好在煙花在天上,抬頭就能看到,站前面看還是站後面看倒是差別不大。
他們仨站到了人群的最後排,但是沒過多久,四周圍又擠滿了後來的人。許東若怕人群把她和鄭不凡衝散了,於是就拉住了他的手。鄭不凡下意識地握緊了她的手,還叮囑了一句:「跟緊點,別丟了。」
王勇也怕被擠丟了,於是也拉住了鄭不凡的手。誰知道鄭不凡一下子就把他的手甩開了,還一臉嫌棄地看著他:「你幹什麼?」
王勇解釋道:「你拉著她,我拉著你,咱們仨就不會被擠散了。」
鄭不凡:「倆男的拉手?你有病吧?」
王勇不服氣:「不是這個道理啊,你都能拉她,你不能拉我?」
鄭不凡:「不能!」
王勇:「那我丟了怎麼辦?」
鄭不凡:「你自己找不到家麼?」
王勇:「她自己找不到家麼?」
鄭不凡言簡意賅:「她不會騎車。」
王勇:「……」
看著身邊倆人緊緊握在一起的手,那一刻,他的腦海里又冒出來了那五個字:像極了愛情。
作者有話要說:王勇:「明明是三個人的故事,我卻不配擁有姓名。」
……
明天起恢復六點更新~
第21章 有你真好(五)
隨著時間的推移,廣場上的人越來越多, 到最後甚至擠成了沙丁魚罐頭, 連轉個身的空間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