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4頁
大虎道:「十天後第一次開庭,律師團表示目前唯一變數就是法官為什麼開出搜查令。如果開庭後,法官再出示這份證據,恐怕律師團會很被動。」
玉帝道:「根據律師的分析,法官原則上必須提供給律師檢方控訴的證據,除非涉及到口供之類,會發生串供的證據。除了這個原因外,律師團非常擔心是第二個可能。」
「什麼可能?」
「證據不是物證,而是人證。同時這位人證的份量很重,有可能是多位人證。」玉帝道:「最最擔心是,舉報林少的人就是這位證人,是實名舉報,而不是匿名舉報。在這種情況下,法官為了保護證人,開庭前是不會公開信息的。同時為避免買通或者串供,這位證人初期開庭都不會參加,甚至只會在最後一次開庭時候參加庭審。」
夏娃道:「但是第一次開庭前,法院會告訴律師團,檢方掌握了一個重要人證,可以證明林少藏毒。」
「沒有意義。法官能聽信一面之詞,而發出搜捕令,說明這人挺有身份。諸如萬聯國際去買油條,忘記帶錢,回頭給,人家會相信萬聯國際不會為了這點錢而損害了身份和信譽。」玉帝道:「我說了,最最麻煩可能就是,一位或者多位的證人一致指控林少藏毒,並且都是比較有身份的人。一旦出現,就算律師團最終讓林少脫罪,沒有公眾會再相信林少。」
戴劍道:「從犯罪心理分析,我認為很有可能。區朝陽本來和林少只是有點互相看不爽。但是在林少把他救出來之後,性質就變了。只有讓林少身敗名裂,他才可能重新站起來。所以現在斗,已經不是過家家,而是真槍實彈。區朝陽被綁架已經好久了,一直隱忍,突然爆發,顯然已經做好準備。」
聶左道:「戴劍,就犯罪邏輯來說,區朝陽是一個隱忍這麼久的人嗎?」
戴劍道:「不是,他做不到。所以我認為區朝陽有幕僚,這幕僚不是普通人,最少是和我一個級別的陷害人才。」
「你好無恥。」
「我這是謙虛。」戴劍道:「誣陷在很多人看來是個貶義詞,對於我來說,是一門技能和一門技術,我並不確定對方能力,如果證人是和區朝陽串通的,那這幕僚水平還是比較一般。如果證人是自己發現毒品,主動舉報作證,那麼這幕僚水平和我相當。」
「我們現在暫停吹牛。」夏娃不理會戴劍怒視,道:「目前法官態度堅決,證人的可能性很高,我們必須先找出證人。」
三伙人,第一夥兩個人,余姿和經紀人,余姿憑藉王牌女主角,剛拿到了神馬獎。這次是特意帶著獎盃來感謝林少。雙方就進一步炒作交換了意見,林少、林少秘書和他們,一共四人,在辦公室內大概耗費了一個小時,期間喝了杯紅酒。余姿有名氣,經紀人有名氣。
第二伙人,六個人,林少國外朋友是一位時尚界的名人,著名奢侈品服裝設計師。很有錢,帶了團隊來拜訪林少,這個團隊是林少朋友入股的投資基金會的成員,他們準備開拓亞洲市場。雖然林少對生意真的不在行,但是有人脈,介紹下客戶和經濟情況也是可以的。雙方交談了四十分鐘。林少朋友是歐洲時尚界的著名設計師。
第三伙人,四個人,萬聯國際公關部主管,邀請林少參加奢侈品開幕會,希望林少能參加剪彩。帶隊的是萬聯國際公關部下屬的一名主管,不是別人,正是第一次奪嫡失敗的劉鵬。劉鵬最近變化很大,頗受讚譽,在管理人員的推薦下,劉鵬成為公關部一名主管,主要負責和富二代們聯繫,劉鵬也比較擅長交際。另外三人,有一人是劉鵬的弟弟劉亞軍,聶左和戴劍曾經就殺人蛇案件跟蹤過他。另外是普通雇員,這四個人影響比較一般,但也算有些名氣,沒有案底什麼的。單獨成為證人,法官採納的可能性比較小,但如果有兩到三人一致認為林少藏毒,那法官很可能採信。畢竟雙方之間沒有任何的利益衝突,誣陷的可能性很小。
聶左道:「余姿可以排除吧?」
夏娃問:「排除理由。」
聶左道:「主觀理由,余姿不是那種恩將仇報的人,余姿本來只是一個三流演員,是被林少炒作捧紅的。余姿是個思想比較大路的人,對金錢不太敏感,而現在她的收入已經足夠滿足自己的物資要求。再者余姿現在是果野集團影視部的當紅女星,誣陷林少,沒有任何好處。」
「除非她被人要挾?」夏娃道。
「恩……不排除這個可能。」這點聶左必須承認,越紅越容易被要挾。
戴劍道:「林少朋友也不能排除,他們多年沒見,每年通話一到兩次,關係還行。這次拜訪商業目的顯然要高於個人感情。除了其本人是著名的時尚界設計師之外,他們一共有六個人,如果有兩到三人作證,那對林少也是很不利的。」
戴劍繼續道:「第三伙人可能性應該最小,劉鵬目前並非沒有東山再起的希望,就算他看見林少當他面吸毒,他也不會因此而得罪果野集團,去當這個證人。因為這是最基本的商業社交。不過,我和聶左見到過劉亞軍和區朝陽兩人在夜店一起喝酒聊天,顯然關係不錯。」
聶左道:「就算他們是鐵哥們,劉亞軍是劉鵬親弟弟,他做證人,等同捅了劉鵬一刀。」
第390章 選擇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