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頁
「我是她男朋友,應該的。」宋臻淡然回道,抬眸直視閔淑貞。
頓時,季茜一雙眼睛又黑又亮,睜大瞭望著他。
門口,邱森一臉激動,哇塞,想不到老宋竟然這麼霸氣,公然叫板丈母娘啊!
就連淡定如丁競彪,都忍不住掀開眼皮看向宋臻。
閔淑貞這下是真噎住了,因為她說過,如果宋臻知道季茜身份之後還願意和她交往,她就不再阻止的。
如果說季家誰最沒有門戶之見,那絕對是她和丈夫季鐸,因為當年他們的結合就是門不當戶不對,過程也算是曲折坎坷。
所以她對宋臻從來都不是門第之見引發的偏見,而是出於對季茜安的考慮,以及八年前的那些恩怨。
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宋家這孩子對茜茜的用心程度,遠遠超過她所料!
不得不說,這一刻她有點喜歡宋臻了。
因為他,讓她想到了年輕時候的季鐸。
「你跟我出來一趟。」她說道。
「媽?」季茜不禁有些擔心,她媽那個脾氣,萬一刁難或者苛責宋臻怎麼辦?
「放心,你媽吃不了他。」閔淑貞說著,然後率先抬步出了病房門。
季茜不由得有些訕訕,但還是難免擔心,「宋臻,你……」
「我一會兒回來。」宋臻安撫性地拍了拍她的手,然後跟著出了門去。
第278章 病因(二更)
門口,閔淑貞正在吩咐丁競彪先去樓下等著她,隨後她扭頭對宋臻說道:「年輕人,送我走一段吧。..co
這話,其實就是默許了他陪著季茜的意思。
宋臻點頭,然後將兜里的鑰匙遞給了邱森,「你先回去吧,所里應該還在加班,幫我買幾份宵夜帶回去,犒勞一下剛他們。」
邱森嘴角抽了抽,自從他跟著宋臻,一個威風凜凜的黑客,竟然淪為了跑腿小弟,簡直是……命苦啊!
「對了,聽剛講,夏嵐吃烤串喜歡多放孜然。」宋臻壓低聲音講道。
邱森眼睛立即一亮,奪過鑰匙屁顛屁顛就走了,走到一半才反應過來,為什麼這事牛剛都知道!
心裡立即湧起濃烈的危機感,本來不想去加班的,結果現在恨不得馬上飛到派出所里去。
邱森和丁競彪這一走,就只剩下宋臻與閔淑貞,閔淑貞走在前面,宋臻落後一步走在她後面。
宋臻知道閔淑貞叫自己出來送她,肯定是有話要講,所以只是安靜地跟在後頭。
或許是沒人說話的原因,氣氛有些凝滯。
醫院走廊盡頭的窗戶為了透氣,並沒有關死,有風從外面湧入,帶來新鮮濕潤的空氣。
就在這時候,閔淑貞開口了。
「今天閃電打雷一來,我就知道要糟,偏偏茜茜那個孩子還在外面。她從小到大,最怕的就是閃電。」
她沉吟片刻,這話沒頭沒尾,像是應景發出的感慨。
宋臻卻蹙了眉頭,臉色陰沉如水,「恐怕不單單是害怕這麼簡單吧?」
如果只是害怕,不至於……神志不清。..cop>閔淑貞側身看向身旁的年輕人,在他的篤定的眼神中敗下陣來。
「你說得沒錯,不單單是害怕,這和她小時候的一件事有關。」
果然,宋臻就知道,季茜肯定是遭遇過什麼。
「你恐怕也知道,茜茜養了一隻泰迪,叫毛毛。但你知不知道,她最喜歡的小動物其實不是狗,而是兔子。」
兔子?宋臻挑眉,還真看不出來。
他和季茜隔壁鄰居,去過她家裡兩次,但她家裡面,任何關於兔子的元素都沒有。
一般的女孩兒喜歡兔子,多少都會留下痕跡,比如說兔子的拖鞋、睡衣,裝飾品、發箍或者其他有兔子圖案的東西。
他記得很清楚,季茜牆上貼的,是卡通小狗的便利貼,冰箱上也是她和毛毛的照片,甚至於拖鞋也是卡通小狗。
第一次去蹭飯的時候,她頭上綁了一根斑點狗樣式的髮帶。
總之,她展現出來的是和狗有關的東西,而不是兔子。
「從她稍微開始懂事,大概是四歲多吧,她就有了兩隻小兔子,是她哥哥給她買的,她開心得不得了。養了兩年,感情自然深厚,那時候她基本不怎麼講話,只有提到兔子才會開口。但是,就在她六歲那一年,出了一樁事情。」
說到這裡,閔淑貞的眼裡湧現出濃郁的愧色。
「那天是她爺爺的生日,我們一家人回了季家大宅。茜茜這丫頭離不開她的兔子,自然也拎了去。她不愛說話,也不愛和其他人玩,所以在單獨給她爺爺拜完壽後,我就讓傭人送她先去客房和她的兔子玩。..co誰也沒有想到,她那些堂姐竟然惡作劇,把她的兔子偷偷放了。」
「然後呢?」
「然後其中一個堂姐告訴她能夠幫她找到兔子,把她帶到了後院。原來她們是故意的,一幫無法無天的小混蛋竟然故意把兔子放了,然後去捉。茜茜這丫頭當然是去護她的兔子,但這會兒兔子早被追得魂都飛了,哪裡又認得她,看到她也一樣跑都跑不快。茜茜只能反過來攔住她那些堂哥堂姐,但她哪裡攔得住。後來她一個表哥追紅了眼,竟然撿起一塊石頭直接朝那兔子砸去,七、八歲的孩子,力氣倒也相當驚人,當場就把兔子砸死了。」
宋臻心一驚,這一幫孩子豈止是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