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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的帳結好, 勝巴克一時沒了客人, 老闆娘閒來無事,便親自將桃李領到鎮上客車的候車點,告訴她說, 三者寨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小寨子,沒有車直接到那裡, 但是可以乘到西瓜寨, 到西瓜寨下來,再翻過一個山頭, 走上一點山路,就到了。然後再三囑咐, 說前不久發過一場洪水,附近村寨受災嚴重, 到處都有積水, 路上務必要當心,云云。
桃李道謝,重新戴上漁夫帽, 同老闆娘揮手道別後,獨自站在候車點,靜靜等候去往西瓜寨的客車。
客車到點不來,時間還早,她反正不急,就吹吹風,看看街上行人與風景。這個鎮子應該是漢族與少數民族的雜居地,來往行人中,各種服飾的人都有,不論哪個民族,男子大都黑而乾瘦,少女多戴大耳筒,寬手鐲,衣飾無一不艷麗,臉膛也黑,卻明媚而美。
桃李當街站了很久,看了很多少數民族的艷麗女子從面前經過,又被幾個外地男遊客搭訕了幾句,站到腿都發酸時,終於看見鎮那頭,遠遠的有一輛破舊小客車往這邊駛來。拎起腳下旅行包,才要過去,忽見有年輕男子以摩托車載著一條土狗從面前經過。
狗是土狗,中等體型,原是白色,卻髒成了黃毛,竟然和人一樣,直立在車后座上,兩隻前爪努力地抱住他的主人,年輕男子的肩膀。鎮上青石板地面不平,坑坑窪窪,摩托車開起來顛簸搖晃,那狗卻一臉淡定,還有閒心看看這,看看那,欣賞欣賞行人與路上風景。
桃李從前在其他地方從沒見過狗也可以像人一樣乘摩托車,覺得好笑,看著看著,沒忍住,「噗」的一聲,便笑了出來。
載著狗的摩托車街上好好的正開著,經過面前時,忽然放緩速度,在她面前不遠處停下。
年輕男子剎車,伸長兩腿,撐住車身,回頭看她,目光自下而上,由她的腿看到臉上,有點不太確定地喊出她的名字:「桃李?」
時隔多年,再次聽見他的聲音,桃李有片刻茫然與失神。她從沒想到會在這種場合和他遇見,若不是聲音,光憑眼前形象,她根本都無法認他是從前的李上言。從小他都是比她還要白的膚色,就算踢球的那個時候,都沒見他黑過,可在這裡,還是沒能抵擋住雲南高原的紫外線,曬得同本地人一樣,成了黑皮。不僅冷白膚色不再,便是形象,也同從前判若兩人。
這幾年裡不知道他都經歷了些什麼,皮膚曬得墨墨黑,兩邊鬢角以及腦後頭髮剃的短碎,露出青色頭皮,頭頂卻扎一根復古造型的毛糙小辮,左耳戴一枚鑽石耳釘,右鬢頭皮剃一個騷包閃電。更兼身上洗到泛白的牛仔衣褲,腳上一雙破舊人字拖,一眼望過去,就是家道中落的落魄懶散的浪蕩小痞子形象。
曾經從髮型到衣著總是一絲不苟,晚上應酬客戶到午夜十二點,第二天早上,照舊精神抖擻地出現在眾人面前;就算40度天,都西裝領帶外加名牌腕錶去上班的一代精英型男;哪怕學生時期,明明也是顛倒全校女生的一根草。
可現在,顏值只剩一半在線,精英氣質一絲不見。慘古。辣眼。
對於面前這個浪蕩落魄男人,桃李花了好一點時間才認出他,不過看了一眼,感覺有被辣到,馬上轉臉,幾乎都沒眼去看。
而李上言對她的印象還停留在四年前,那時她性格安靜,臉上嬰兒肥十分明顯,因而顯得有些嬌憨,而現在隨著年齡的增長,嬰兒肥褪去,五官銳化得十分清晰,身上多了份時間的沉澱,較之從前,反而更耐看,更有氣質。剛剛在咖啡館時,一瞥之間,雖有似曾相識之感,卻想不出哪裡有見過,因而多看了幾眼。而這一次,她當街而立,形象膚色以及長腿太過顯眼,他總算認出。
李上言認出桃李,載著他的狗,騎著摩托車過來,驚訝問:「你怎麼在這裡?」
桃李儘量不去看他造型,目光落在旁處,淡淡回他:「哦,出差。因為公司里的一點工作。」
「什麼工作?」
「其實也沒什麼太大的事情。」她淡淡道,「一個小項目而已。公司明年準備建幾所希望小學,過來考察一下。」
李上言點點頭:「然後就考察到這裡了?」
「嗯,算是吧。」
他抬頭看看天,看看樹,然後再看看她:「這裡準備呆幾天?晚上又住哪裡?」
「時間的話,一周左右吧,還不確定。至於住哪裡,還沒想好呢。聽說附近有個叫西瓜寨的地方,那裡人少風景好,準備先去那裡看看。」
他再次點頭:「西瓜寨有家小小的客棧,隨便住一住沒問題。」
「嗯,知道了。」
但他也沒有就此走掉,就橫跨在摩托上,看看天,看看樹,再看看她,臉上的表情有點懵,也有點悶。而她低頭踢腳下小石子。兩個人同時沉默著。
沉默中,遠處有噠噠噠高跟鞋走在青石地板上的聲響,聲響漸行漸近,是勝巴克咖啡館的老闆娘。老闆娘剛剛送好桃李,在街上又遇見熟人,拉住說了會話,轉身回家時,看見桃李還在,一喜,忙沖這邊喊:「言兄!言兄!那個高個女孩子!她從上海來!她要去三者寨!她要去寨子裡找一個人!一個朋友!你順路把她捎回去!」
李上言聽了,重新對她看看,清了清嗓子,說:「哦,挺巧,我就住三者寨。」
桃李也說,嗯,是挺巧。說完,低下頭去,看腳下山石中生長出來的一朵小野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