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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上言訂的餐廳在新天地,是一家西餐廳,在他酒店的不遠處,她過去的時候,他已經在餐廳門口等著了。桃李從計程車上下來,走近,發現他腳上的靴子換成了一雙閃閃發光的全新切爾西靴,應該是下午新買的,頭髮也像是剛洗過,有洗髮水香氣,身上都變得香香的,肯定跑回酒店洗澡了。
她在心裡不出聲的笑。
餐廳里坐定,菜點下去,到上菜的這一段時間,有一點點冷場,兩人都沉默著,互相瞅著,他仍舊是那個髮型,扎著辮子,八塊錢的閃電也在,膚色自然還是那麼黑。在大山里時,他浪蕩落魄如山民無異,然而進了城,不過換了一件顏色溫柔的毛衣,穿著一條顯得腿長得沒邊兒的修身牛仔褲,憑著深邃的眉眼,斯文的舉動與言語,看起來竟然也甚是順眼,在新天地的西餐廳內,看起來都沒有任何突兀感。
第109章
等酒水菜品上來的時間裡, 兩個人就這樣互相看著,倒也沒有覺得尷尬,因為從前在一起的時候, 也差不多都是這樣相處的。
終於酒水上來,他叫服務生下去, 自己為她倒酒, 然後開口:「今天挺漂亮。」
「謝謝, 你也是,毛衣很好看。」
「這是你幫我買的。」
「我知道啊,就是覺得你穿起來肯定很好看, 所以才買的嘛。」想起他的靴子, 心情非常愉快,語調輕鬆了起來,「這次回來呆多久?」
「兩周時間。」他說, 「報了兩月份的馬拉松,就在下周, 準備跑完馬拉松再回去。」
看桃李頗驚訝的樣子, 他便道:「去年我也有參加,不過只跑了四分, 腿以前受過傷,沒辦法跑全程, 這些年一直有鍛鍊,這兩年感覺恢復得還行, 所以想要跑跑看, 今年的目標是半馬完賽獎牌。」
桃李問他何時回北京去,他答說明天,停頓了一下, 忽然又道:「如果桃李有時間的話,和我一起回一趟北京吧。」
桃李心頭一跳,卻搖頭,笑說:「我去幹嘛呢,而且以什麼身份去呀,前女友嗎?謝謝你的邀請,不過我就不去啦。阿婆有和你說過嗎,我過段時間就要出發去美國公費讀書了,也沒時間呢。」
「嗯,我今天聽說了。」他道,「可是無論如何都想要和桃李再好好談一談。」
「可是有什麼好談的呢?都已經分了這麼久了,已經沒必要了。」
「不,桃李,在我這裡,分手這種事情,一定要兩個人心平氣和地說清楚,雙方都決定不再繼續下去,也都沒問題了,然後再好好的跟對方說再見,這樣才能算是正式分手,而不是被你抽了耳光之後,再眼睜睜看你哭著離去。你走之後,我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心情沉重,情緒惡劣,甚至有兩次醒來,發現自己在夢中有流過眼淚。」
「是我自說自話跑去找你,把你原本平靜的生活節奏打亂,強迫你改變自己,最後又自說自話離開,自己也覺得不像話。」她向他鄭重道歉,「很對不起,我一直有把自己想法強加於人的毛病,以後會慢慢改掉。」
「桃李,你要知道,我在雲南山里呆了四年之久,四年的時間,足以令一個人完全改變。我已經不是從前的lee了,甚至連一個城裡人都算不上,現在的我,已經完完全全習慣了山裡的寂寞生活,徹底融入了大山,成為了大山的一部分,我現在和任何一個山里人都沒有不同,所以我很不習慣也不喜歡你們城市裡那種,無論說什麼,做什麼,都要立刻看到成果,得到回應的方式了。」
「比起我們的分手,你其實更難接受的,不是我離去這件事情本身,而是我離去的方式而已。」
他一臉受傷的表情:「桃李,別這樣說。」
「而且,就算給你很多時間,讓你組織更優美的語句,換一種更為委婉的方式表達出來,可傷人的話,依然傷人,我們之間的問題依然無解。所以,我不會再跟你去北京了。」
他有點難過的看著她:「你是那種溫柔時能把人融化,可一旦絕情起來,可以輕易把人傷得體無完膚的女孩子。」
「上言,和你靠太近,會讓我很容易頭腦發熱,失去判斷力,所以我不可以再跟你回去。愛情不再,我現在只剩工作了。我和你不同,是一個現實又務實的人,愛情和事業,我總得牢牢抓住一樣。我出身一般,沒有背景,學歷平平,一路走到今天,固然有自己的努力,運氣,但也少不了別人給我的機會和幫助,所以我要珍惜那些願意幫助我、提供機會給我的人。雖然很遺憾,又要害你難過,我們還是放下吧。」
然後很長一段時間,兩個人都沒有再說話,一瓶紅酒默默喝掉大半,他道:「我在去年準備報名春季半馬的時候,那時候就有想過帶桃李一同回北京,所以就算離開上海去國外,在那之前,桃李還是過去,為我應援一次吧。」
等待他的,是桃李長久的沉默。
晚飯吃好,他幫她把外套穿上,一同離去。用餐高峰,餐廳里頗擁擠,人流中,他自然而然地拉起她的手,拖著她出了餐廳,門口揮手道別後,他問:「要我送你回去嗎?」
「不用啦,時間還早,我先去我奶奶家,她過兩天要搬去養老院了,我去她家裡看看她,然後才回去。」
道一聲再見,隨即轉身離去。到下一個路口,聽口袋裡手機震動,拿起來一看,是進帳通知,金額是六千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