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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小神仙是仙還是妖,目前咱們現在的基礎,足可以闖蕩一方了不是嗎?退一萬步來說,遇到點挫折,咱們一家人齊心協力,有什麼困難闖不過去。」李恩嵐雙手圈在程方脖子上,已經是個徹底服服帖帖的小女人,「我就希望你好好的。再多錢也不能用你的身體來換。」
這番話足顯一個女人對老公的痴情,程方果然動情,拍拍李恩嵐手背。
李恩嵐跟他時,也不過二十多歲,年輕漂亮。當時他有老婆,算不上多有錢,肯跟他足見她的在意,在她心裡,自己當然是有能力、有主見、有魄力的。
「好。」程方當即說,「明天我們就去找那個老禪師。看看他有什麼辦法對付這個小神仙。」
「方哥,你真棒。」李恩嵐誇讚。
周六上午十一點,外面車流鼎沸。
老禪師房間依舊如之前兩次來般清簡樸素,唯一變化是香爐沒有再裊裊飄出檀香。
程方已經下定決心,過來後,很快開門見山:「老禪師,有什麼辦法能徹底解決我這種問題?是要讓小神仙離開嗎?」
「沒錯。」老禪師盤腿坐在床上,撥動著念珠回答。
「怎麼讓她離開呢?」程方問道,「我昨天還試探過她的想法,她說還要多留一段時間。」
「妖物不肯走,自然因為陽氣還未吸夠。」
「那大師可否做法,驅逐這個妖物?」程方神情懇切。
「抱歉,施主,我目前對付不了她。」
「這?」程方奇怪,「既然你能夠察覺她的偽裝,應該就能對付她呀。」
「施主。」老禪師睜開眼睛,身後是扇透光小窗口,他目光沉如枯木,頓時有股莊嚴肅穆氣息,「這隻小妖善於偽裝,千萬不能驚動她。我若做法,只是給了她逃跑機會,勢必還要回來報仇。」
「禪師的意思是?」程方覺得他說得非常冷靜,應是有辦法。
就在這時,李恩嵐輕微「哎喲」一聲,湊到程方身側耳語道:「方哥,我有點肚子疼,先去上個廁所。」
「去去去。」程方最討厭談重要事時被打擾。
李恩嵐起身,掃過他們,小心出房門,面色徒然冷靜。左右尋找片刻,前往廁所。
房間內,程方繼續問:「禪師有何高見?」
「凡是妖物,最重金身。只要想辦法破了她的金身,便妖力散盡,無可奈何。」
「金身?」
「即童女之身。妖物還未完全成年時,需保持童貞,才能吸取靈力。」
程方大驚:「這……」
「施主需得好好考慮。」老禪師說,「但這事並不難辦,她現在還未懷疑你們。只要下得安眠藥,令她昏睡,自然可辦。」
「可是……」小神仙還是個未成年人啊。
若是李恩嵐在,程方會想和她商量片刻,可惜她不在,程方一時間竟無法做出決斷。
「也罷。這是施主家事。目前只有這法。若是等她成年,一切都晚了。」
程方跟老禪師坐了會兒,等半天李恩嵐還沒回來,出門時,恰好見李恩嵐從通道走來。
「怎麼這麼久?」
「我拉肚子。」李恩嵐小心賠不是,跟他上一塊兒出去時問,「禪師說怎麼解決?」
「車上說。」程方緊緊皺眉。
程方原原本本把這事和李恩嵐說了,李恩嵐除了說句「這可難辦」,便沒有其他言語。
李恩嵐沒想法,程方更是抉擇不下,半路上接到人事電話,要回公司處理事務。
王寧先把程方送到公司,再開車送李恩嵐。
本來應該是回家,等到過程方公司前面一個紅綠燈路口時,李恩嵐吩咐王寧轉頭,重回禪師的茶莊。
茶莊禪師房內一如程方走時,連門都未關,像是早知有人要來。
李恩嵐直接進房,放包坐下問:「攝像機呢?」
禪師打坐,眼神示意香爐。
李恩嵐揭開香爐,裡面有個小型攝像機,把攝像機的線插入手機,能播放剛剛錄下來的畫面。
很好,基本都已經錄下來——從程方進來開始。
當然,有用的部分自然只是程方獨自和禪師商議怎麼對付小神仙,有關李恩嵐的,都會剪掉。
如何讓一對夫妻長久不分離?不是所謂的情分,不是利益,而是成為「一根繩上的螞蚱」,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趕走小神仙是其一,讓程方有把柄在她手裡是其二。
只要她手上有讓程方身敗名裂的東西,程方就永遠離不開她。李恩嵐早就想得清清楚楚。
敢離婚,她就會把這件事拿出來,就算她是同謀也沒關係,程方比她貪婪得多,才剛剛嘗到擁有金錢,被人簇擁的機會,一定比她還要不捨得放棄。
這樣他們的利益才會牢牢綁在一起,當然,如果她要離婚,自然也要扒他一筆才走,而怎麼扒他,自然是靠手頭上的東西,她怎麼會相信程方對她有真心實意呢?
禪師閉目:「希望我以前的事也不必被爆出來。」他也是被李恩嵐要挾才參與這個計劃。
「當然。現在我們都是一條船上的人。」李恩嵐把相機塞入包里,轉身離開。
現在就看程方敢不敢動這個手。
第42章 小神仙又說
肖仙仙逐漸適應了不上學的生活, 並且找到了新的樂子,那就是上午逛菜市場,下午睡覺,晚上跳廣場舞。